人民代表會議制是解放戰爭時期,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人民民主政權實行的政治制度。在當時歷史條件下,中國共產黨以建立人民民主專政的聯合政府為目標,號召工農兵學商各被壓迫階級、各人民團體、各民主黨派、各少數民族、各地華僑及其他愛國分子聯合起來,組成民族統一戰線,粉碎國民黨反動派發動的內戰。人民代表會議制便是這種政權所採用的組織形式。主要內容包括:(1)各級人民代表會議代表,由人民民眾按普遍、平等和無記名投票的原則選舉產生,組成邊區、縣、鄉人民代表會議,作為人民管理國家的機關。(2)各級政府由同級人民代表會議選舉產生,並對其負責。各級代表會議對選舉人負責。(3)在各級代表會議和人民政府中,儘可能有各方面代表參加,以增加代.表的廣泛性。(4)中國共產黨在各級政權中與各民主階級、階層通力合作,遵守共同綱領是其責任。這一制度,對組織動員民眾支援解放戰爭,推翻國民黨統治,起到了巨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