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薪金稅

工資薪金稅指德意志民主共和國對個人工薪收入徵收的一種稅,屬於專項所得稅性質。360馬克以上至1,258馬克部分實行累進稅率,最低一級稅率為3 %,最高一級稅率為20%,超過1,258馬克部分,一律按20%稅率徵收。

納稅人是工資、薪金收入者,按納稅人的基本工資額或薪金計征,月扣除額為360馬克。工資薪金稅實行源泉徵收,由支付工薪的公司負責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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