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定義
工業部門,是指由社會分工而分離出來的、專門生產同類產品的
企業總和。這裡所謂同類產品,指產品經濟用途同類,或使用的原材料同類,或工藝過程性質同類。這是工業部門分類的基本標誌。如
建材工業就是產品經濟用途同類的企業組成;
冶金工業就是工藝過程性質同類的企業組成。
部門形成
工業部門的形成是
生產力發展、社會分工和
科學技術進步的結果。由於工業生產進一步專業化,使原有工業部門進一步分離,並逐步形成一些新的工業部門,從而使
工業部門結構也相應地發生某些新的變化,這些變化的總趨勢是工業部門越來越多,分工越來越細,工業部門結構也日趨複雜。如從機械製造業中分離出工具機製造業、採礦機械製造業、汽車製造業等部門;由於科學技術的進步,不斷出現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和新產品,從而形成一些新的工業部門,如合成纖維工業、核工業、航天工業,化工業等。
部門分類
我國現行工業部門分類,有12個粗分類,44個工業部門,155個細分類。12個粗分類是:
冶金、
電力、煤炭及煉焦、
石油、化學、
機械、
建材、森林、
食品、
紡織縫紉及皮革、造紙及文教用品、其他工業等。
分類依據
主要依據
劃分工業部門的主要依據是:①產品的主要用途相同;②使用的主要原材料相同;③工藝過程的性質相同。當然,並不是在任何條件下,同類
企業的綜合都構成獨立的工業部門,只有當某類產品從分散在許多部門、企業生產形成集中到專業化企業生產後,這些企業的綜合,才形成獨立的工業部門。
層次劃分
為了便於計畫和組織管理工業,可以把工業部門分為三個層次,即工業部門粗分類;工業部門;工業部門細分類。粗分類把整個工業分為
冶金工業、
電力工業、
機械工業、
食品工業、
紡織工業等大部門。在每個大工業部門下又分為若干個工業部門,如機械工業分為農業機械製造工業、工業設備製造工業、交通設備製造工業、
電子工業等。在每個工業部門下還可再進一步細分,如農業機械製造業可以分為拖拉機製造、排灌機械製造等。
比例關係
信息化部
根據2008年3月11日公布的
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組建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主要
職責為:擬訂實施行業規劃、產業政策和標準;監測工業行業日常運行;推動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管理通信業;指導推進信息化建設;協調維護國家信息安全等。作為行業管理部門,主要是管規劃、管
政策、管
標準,指導行業發展,但不干預企業生產
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