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職業性皮膚病

工業職業性皮膚病(industrialoccupationaldermatosis)是指工業生產勞動過程中由於接觸與生產有關的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皮膚病。

基本介紹

  • 西醫學名:工業職業性皮膚病
  • 英文名稱:industrialoccupationaldermatosis
  • 發病部位:皮膚
  • 主要症狀:職業性皮炎,職業性光敏性皮炎
病因,發病機制,臨床表現,診斷和鑑別診斷,預防和治療,

病因

1.化學性因素 包括原發性刺激物和致敏物兩大類:
(1)原發性刺激物:分為無機性和有機性,前者包括酸類(如硫酸、鹽酸、硝酸、磷酸和鉻酸等)、鹼類(如氨、氫氧化鉀、氫氧化鈉、碳酸鈉、氧化鈣和硫代硫酸鈉等)、某些金屬元素及其鹽類(如銻及銻鹽、砷及砷鹽、鉻及鉻鹽等),後者包括有機酸類(如醋酸、甲酸、乳酸、石炭酸及鞣酸等)、有機鹼類(如乙醇胺、甲基胺類和乙二胺等)、各種有機溶劑(如二甲基亞碸、松節油、石油、煤焦油及其衍生物等)。
(2)致敏物:常見的致敏物有天然樹脂和合成樹脂(如生漆、松香和環氧樹脂等)、石油及其衍生物、染料及其中間體(如對苯二胺、鹼苯胺黃、醬紫、二硝基氯苯、對氨基酚、氨基偶氮苯和螢光染料等)、橡膠製品的促進劑和防老劑、顯影劑類(如密妥爾、焦性沒食子酸、對苯二胺和對氨基苯酚等)及其他(如三硝基酚、普魯卡因、磺胺類藥物等)。
2.物理性因素 主要包括機械性損傷、高溫、寒冷,電、日光、X線、雷射及放射性核素等。
3.生物性因素 包括真菌、細菌、寄生蟲、病毒以及某些植物的漿汁、花粉、毛刺及塵屑,某些水生動物也可引起皮膚病。
在以上各種致病因素中,化學性因素最為常見,物理性因素多數情況下與化學因素具有協同作用而致病,生物性因素所致的皮膚病在某些工種比較多見(如潮濕工作環境中的足癬等)。此外個體的性別、年齡、皮膚類型以及生產季節、衛生及防護條件等因素與本組疾病的發生、發展也存在密切關係。

發病機制

因病因不同而存在顯著差異,主要有原發性刺激、變態反應、光敏性反應等。此外,石油、焦油類油性物質可填塞毛囊口,導致毛囊口上皮細胞增生,形成角化性毛囊性皮損;石油、焦油類、某些染料和橡膠製品可影響黑素代謝,引起色素沉著;苯基酚和烷酚類化學物質可抑制黑素代謝造成皮膚色素脫失;瀝青、煤焦油、石油等物質因存在3,4-苯並芘等化合物可引起局部皮膚增生角化,形成疣狀新生物,部分還可引起癌變。

臨床表現

工業職業性皮膚病的臨床特徵與接觸物性質、濃度、接觸時間、接觸方式、接觸部位及機體反應性差異等諸多因素有關。同一工種可見到不同類型的皮膚損害,同一類型的皮損又可見於不同工種。根據病因及皮損特徵,可有以下類型:
1.職業性皮炎 最常見,占全部職業性皮膚病的90%左右,多由職業活動過程中接觸原發性化學刺激物或致敏物引起。表現為接觸性皮炎或濕疹(詳見接觸性皮炎)。
2.職業性光敏性皮炎 在勞動中接觸光敏物質所引起,包括光毒性皮炎和光變態反應性皮炎。
(1)光毒性皮炎:好發於日光暴露部位。表現為日光照射後很快發生局部潮紅、腫脹伴燒灼、刺痛或不同程度瘙癢,嚴重者可在紅斑、水腫基礎上出現漿液性水皰或大皰,破潰後可糜爛、結痂。愈後可留有不同程度的瀰漫性色素沉著。
(2)光變態反應性皮炎:患者多有光敏物接觸史,首次發病潛伏期為1~2周,再次發病潛伏期小於24小時。皮損初發於曝光部位,邊界不清楚,以後可向周圍皮膚擴散並累及其他部位。初發皮損為紅腫基礎上散在或密集分布的米粒大小丘疹、水皰,嚴重者可有大皰或滲出,脫離接觸後一般皮損會逐漸減輕,再次接觸光敏物後經日光照射,皮損會反覆發作並加重。部分患者病程較長,遷延數月。光斑貼試驗多為陽性。
3.職業性皮膚色素異常 可分為色素沉著和色素減退兩類。
(1)色素沉著:多累及長期接觸煤焦油、石油及其分餾產物或橡膠、顏料及其中間體者。好發於面、頸及前臂等暴露部位,往往對稱分布。初發皮損為瘙癢性紅斑,逐漸出現色素沉著,呈斑點、斑片或網狀分布,界限不清,有時可有毛囊角化性丘疹、毛細血管擴張及皮膚輕度萎縮等。皮損消退緩慢,脫離接觸性致敏物後數月才可逐漸消退,再次接觸可復發。
(2)色素減退:多累及長期接觸苯二酚、烷基酚、環氧樹脂或煤焦油、石油及其分餾產物者。好發於手背、前臂等接觸暴露部位,少數可發生於身體其他部位。部分患者初發即為白斑,也可繼發於皮炎或皮膚損傷後,皮損類似白癜風,多為點狀或片狀局限性色素脫失斑,大小不一,境界清楚。病程呈慢性經過,脫離接觸性致敏物後皮損可緩慢消退。
4.職業性痤瘡 多見於長期接觸礦物油類或某些鹵代烴類物質者,臨床表現類似痤瘡。根據接觸物的不同可分為油痤瘡和氯痤瘡兩類:
(1)油痤瘡:與長期接觸石油、煤焦油及其分餾產物有關。好發於接觸暴露部位。皮損為黑頭粉刺或毛囊炎,毛囊口擴大,毳毛在毛囊口折斷,可呈角化性痤瘡樣皮損,也可出現膿皰、囊腫等改變。
(2)氯痤瘡:與長期接觸鹵代烴類化合物有關。好發於面部及耳廓前後,也可累及軀幹、四肢及陰囊等部位。皮損以黑頭粉刺為主,炎性丘疹較少見,部分患者耳廓周圍及陰囊等處可有草黃色囊腫。輕度器官損害被認為是氯痤瘡的特徵之一。
5.職業性皮膚潰瘍 多累及長期接觸鉻、鈹、砷等化合物者,多為局部皮膚接觸刺激物後發生的腐蝕性損害。好發於四肢遠端,尤其在指、腕、踝關節等處多見。典型皮損為綠豆至黃豆大小潰瘍,圓形或橢圓形,表面常有少量分泌物或乾燥的灰黑色痂,邊緣清楚,潰瘍周圍組織稍增生隆起(“鳥眼狀”潰瘍)。常自覺不同程度的疼痛,繼發感染時明顯。潰瘍不易癒合,病程可長達數月,癒合後留下萎縮性瘢痕。
6.職業性角化過度、皸裂 多累及從事手工業的工人。長期接觸有機溶劑、鹼性物質、中等濃度的酸液及機械性摩擦可使皮膚失水、脫脂、乾燥、彈性降低,繼而發生與皮紋一致的皸裂,深淺及長短不一,累及真皮者可疼痛,牽拉後可有出血。病情常冬重夏輕。
7.職業性痒疹 職業環境中各種因素均可引起。蟎類叮咬引起者多累及從事農作物加工者的皮膚暴露部位,軀幹及身體其他部位也可累及(詳見蟎皮炎)。
8.職業性贅生物 長期接觸瀝青、煤焦油、石油及礦物油等物質引起。皮損類似扁平疣或尋常疣,好發於手背和前臂等部位。部分患者在脫離接觸物後皮損可自行消退,少數患者可繼發鱗狀細胞癌。
其他職業性皮膚病還包括各種與職業有關的感染性皮膚病、放射性皮膚病、毛髮及甲改變等。

診斷和鑑別診斷

本病的診斷主要根據職業性接觸史及發生於暴露部位的非特異性皮損,在排除其他表現類似的皮膚病後方可診斷,必要時可進行有關實驗室檢查(如豚鼠最大限量試驗、特異性淋巴細胞轉化試驗及巨噬細胞移動抑制試驗等),斑貼試驗可用於尋找過敏性接觸性皮炎及濕疹的致敏原。

預防和治療

本病的控制屬於重要的公共衛生問題,應遵循“防治結合,重在預防”的原則。
1.預防
(1)改進生產流程,不斷提高生產過程的機械化、自動化和封閉化。
(2)加強集體和個人防護,不斷改善工作環境中的衛生條件。工作人員應穿戴防護衣、工作帽、口罩、手套等,暴露於日光者應外用適當的防曬劑;衣物、皮膚、毛髮上的殘留物應及時清除。
(3)確診患者應根據病情安排休息,必要時脫離原來的生產環境以免病情加重。
2.治療 多數患者可參照一般皮膚病的治療原則。急性皮膚化學性灼傷首先應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皮損,不少於15~30分鐘;強鹼灼傷可外用2%醋酸或3%硼酸溶液,然後外用5%~10%硼酸軟膏;強酸灼傷可外用2%~5%碳酸氫鈉溶液,再外用氧化鋅油或糊劑。職業性痤瘡患者應清除致病物,再按照痤瘡的一般原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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