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總局關於修訂外商投資企業登記書式的通知》是工商總局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工商總局關於修訂外商投資企業登記書式的通知
- 發布單位:工商總局
《工商總局關於修訂外商投資企業登記書式的通知》是工商總局發布的通知。
《工商總局關於修訂外商投資企業登記書式的通知》是工商總局發布的通知。《工商總局關於修訂外商投資企業登記書式的通知》工商外企字〔2014〕31號,發布日期2014.2.18。1...
為適應加快改革,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正確核定外商投資企業名稱,現就外商投資企業名稱登記管理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外商投資企業核准登記權的各級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簡稱被授權局)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和《企業...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加強外商投資企業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6年1月2日印發的一份檔案。中文名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加強外商投資企業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發布單位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負責全國的外商投資企業登記管理工作,並可以根據本辦法規定的條件授予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外商投資企業核准登記管理權。被授權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簡稱被授權局)以自己的名義在被授權範圍內行使對外商投資企業的登記管理職權。第四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省級工商行政管理局及省級以下工商行政管理局(...
工商總局關於修訂外商投資企業登記書式的通知 (2014年2月18日)工商總局關於做好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實施前後登記管理銜接工作的通知 (2014年2月18日)工商總局關於印發《內資企業登記提交材料規範》和《內資企業登記文書規範》的通知 (2014年2月17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做好公司合併分立登記支持企業兼併重組的意見...
做好外商投資合夥企業登記管理信息化建設工作,對於貫徹實施《管理辦法》落實《登記管理規定》具有重要意義。根據《管理辦法》和《登記管理規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於2010年3月1日正式受理外商投資合夥企業的登記申請,開始履行對外商投資合夥企業的監督管理職能,外商投資合夥企...
根據2011年12月12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58號公布的《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修改有關規章的決定》修訂。根據2014年2月20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63號公布的《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外商投資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規定〉、〈...
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修改《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合併與分立的規定》的決定 附:修正本在2001.11.22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頒布。中文名 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修改《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合併與分立...
關於印發《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的若干規定》的通知在1997.05.28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頒布。中文名 關於印發《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的若干規定》的通知 頒布單位 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頒布時間 1997.05.28 實施時間 1997.05.28 ...
三、對《外商投資企業授權登記管理辦法》作出修改 (一)第四條中的“計畫單列市和副省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地級市、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統稱地級工商行政管理局)”修改為:“及省級以下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第一項修改為:“轄區內外商投資達到一定規模,或者已經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達50戶以上”;...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和國家工商局《關於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登記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辦理應在市工商局登記註冊的外商投資企業及其分支(辦事)機構、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凡手續完備、證件齊全、符合法定...
《關於調整下放部分外商投資企業登記管理許可權的通知》是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1年10月22日。檔案全文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省政府關於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調整產業結構的戰略部署,支持環首都經濟圈、沿海地區經濟帶外商投資企業發展,為外商投資企業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務,省局決定...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的若干意見》,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作用,進一步做好服務外商投資企業發展工作,更好地發揮利用外資在推動科技創新、產業升級、區域協調發展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加快提高利用外資質量和水平,積極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現...
第五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應當辦理登記的企業和經營單位,按照《條例》和本細則的有關規定申請登記。登記主管機關 第六條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是企業法人登記和營業登記的主管機關。登記主管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實行分級登記管理的原則。對外商投資企業實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登記管理和授權登記管理的原則。...
(二)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三)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夥企業合伙人、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成員、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四)市場主體登記聯絡員、外商投資企業法律檔案送達接受人;(五)指定的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因特殊原因,當事人無法通過實名認證系統核驗...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在全國推開外資企業設立商務備案與工商登記“一套表格、一口辦理”, 最佳化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備案程式,進一步提升外商投資便利化水平,商務部決定,對《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備案管理暫行辦法》(商務部令2017年第2號)作如下修改:一、將第五條第一款、第二款修改為:“設立外商投資...
農業部、國家計委、外經貿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印發《關於設立外商投資農作物種子企業審批和登記管理的規定》的通知在1997.09.08由農業部, 國家計委, 外經貿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頒布。中文名 農業部、國家計委、外...
投資人是企業法人、事業單位法人、社會團體法人(含工會法人)、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或自然人的,企業登記主管機關應要求申請人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團法人登記證書》(《工會法人登記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合夥企業營業執照》、《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或身份證(或...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長 王眾孚 國家稅務總局局長 金人慶 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 郭樹清 2003年1月30日 檔案全文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規章 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規定 (2003年外經貿部、科技部、工商總局、稅務總局、外匯局令第2號公布 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鼓勵外國公司、企業和...
企業信用分類標準和分類管理措施,按國家工商總局《關於對企業實行信用分類監管的意見》(工商企字〔2003〕第131號)的要求執行。通過實行分類監管,確保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警示企業、失信企業、嚴重失信企業的監督管理職能到位。五、外商投資企業專管員制度。凡轄區內有外商投資企業的縣級工商局和工商分局,要設立外商投資...
公司登記機關依法履行職責,不受非法干預。第五條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主管全國的公司登記工作。第二章登記管轄 第六條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負責下列公司的登記:(一)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公司以及該公司投資設立並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二)外商投資的公司;(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
第五條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主管全國的公司登記工作。第二章 第六條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負責下列公司的登記:(一)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公司以及該公司投資設立並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二)外商投資的公司;(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的規定,應當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登...
第一條 為鼓勵外國的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以下簡稱外商),在本省投資舉辦企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訂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在浙江省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以下簡稱外商投資企業)。第三條 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權的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外商投資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規定〉、〈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等規章的決定》已經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務會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