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切實履行巨觀調控職責,參與制定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綜合平衡社會財力、調整收入分配、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及主體功能區建設的建議;擬訂和執行市與區鎮、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財政、稅收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和執行全市財政稅收發展戰略、方針政策、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及其他有關政策;改革完善市、區鎮財政管理體制,指導基層財政部門開展業務工作。
(三)制定和執行財政、財務、會計、政府採購、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政策規定。
(四)承擔市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市級和全市年度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制定全市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
(五)研究建立預算績效評價體系和科學合理的財政資金績效管理機制,負責制定財政資金績效管理工作的有關政策、制度和實施辦法,組織開展財政資金績效管理和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
(六)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按規定管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其他非稅收入;負責政府性基金預算編制和管理工作;管理財政票據;擬訂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管理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參與全市治理亂收費、減輕企業和農民負擔工作。
(七)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和國庫集中收付相關規定,指導和監督國庫市分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制定政府採購政策、制度並監督管理。
(八)負責各項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的安排和監督管理,擬訂有關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的財務管理辦法;協助有關部門進行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效益分析,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監督有關部門、單位的財務運行和收支預算執行情況;審核有關部門的財務決算。
(九)負責制定行政事業單位、文化企業等部門、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制度,按規定管理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代表市政府履行市級文化企業等單位的出資人職責;制定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管理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政預算內出國(境)經費及非貿易外匯。監督執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
(十)研究制定和組織實施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的財政政策;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市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貫徹實施企業財務管理相關制度;按規定監管地方各類金融機構的財務、資產;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
(十一)研究制定支持教育、科技、文化等社會事業改革與發展的財政政策;負責辦理和監督市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負責編制年度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總資金計畫草案,審批下達具體建設項目的政府投資資金計畫和融資規模,制定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資金管理制度,負責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有關財政管理工作;負責相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十二)研究制定財政支農涉農政策並負責相關資金管理;負責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管理,參與農業綜合開發規劃與項目管理;指導全市鄉鎮財政建設工作。
(十三)管理全市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擬訂和執行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基金)使用的財政監督,負責編制審核市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負責匯總編制和審核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十四)執行國家關於內債、外債管理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和國債、地方債發行計畫,制定地方有關配套性制度,防範財政風險。
(十五)牽頭制定國有土地等國有資源收入政策,參與國有土地等國有資源使用政策的研究和制度改革;參與住房保障政策研究,管理住房改革預算資金。
(十六)依法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
(十七)依法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依法處理財政違紀違規問題。
(十八)制定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規劃;組織財政人才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化建設和財政信息宣傳工作。
(十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錢許東局長主持財政局全面工作。
王文明副局長負責機關黨務和作風建設、法制建設、系統內部各類創建、財務管理、財政宣傳、社會集團購買力控制、政府採購、會計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辦公室、會計科、政府採購管理科、控辦(政府採購辦)、函校(財會教育與會計服務中心)、政府採購中心、財政會計學會。
翁文忠副局長負責企業發展及科技創新、文化與旅遊產業發展管理、糧食保障、經濟建設、政府重點實事工程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企業科、經濟建設科、財政投資評審中心。
范俊敏副局長負責財政收支預算管理、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及國有資產管理、協調社會事業發展、社會保障、財政科研、系統內部計算機信息、機關婦工等方面工作。分管預算科、行政事業財務科、國庫科、社會保障科、信息科、國庫支付中心、財政科研室。
徐永華紀檢組長、農稅局長負責紀檢監察、人事教育、老幹部、安全保衛、後勤保障等方面工作。分管監察審計室、人事教育科。
張文曉副局長負責財政監督與績效評價、行政服務、非稅收入與政府基金、土地儲備和出讓、區鎮財政管理、城鄉一體化建設、農業保險、工會及共青團等方面工作。分管綜合科(非稅收入管理科)、農財科(農業發展基金管理辦公室)、監督檢查與績效評價科、行政服務科、票據所、財政稽查大隊。
陳建林主任科員協助做好黨建工作,做好局主要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錢學文主任科員協助做好紀檢監察工作,做好局主要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財政局設14個內設機構,均為正股級建制。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等機關日常政務運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承擔文稿起草、政策研究、信息、新聞、檔案、安全保密、接待、車輛管理等工作;牽頭負責局制度建設和政務公開工作;負責重要事項的督查督辦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管理工作;調查研究全市財政系統幹部隊伍建設狀況,指導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組織實施財政系統表彰活動;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財政系統的幹部教育、培訓規劃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承擔局機關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檢查指導局下屬單位的財務、資產管理工作。
(三)預算科
負責財政經濟形勢的分析研究,擬訂支持經濟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的建議;編制年度市級預算草案和辦理預算追加事宜;匯總年度全市預算;承擔市直部門預算審核、批覆、調整工作;研究制定預算執行有關監管和考核辦法,並牽頭組織實施市級預算執行監管;承擔市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負責全市部門預算的政策制定,審定各部門各單位人員經費、公用經費支出標準和定額;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政策措施與建議;負責市級預算指標的管理和政策制定;承擔市財政與省財政結算、市對區鎮財政轉移支付和結算工作;執行國家關於內債、外債管理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和國債、地方債發行計畫,制定地方有關配套性制度,防範財政風險;編制和匯總地方政府性債務報表;負責指導預算管理信息網路體系建設;指導各區鎮的預算管理工作。
貫徹落實國家稅收政策,在許可權範圍內研究提出稅收政策調整方案;負責稅收政策的協調、銜接、審核工作;監督稅收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開展稅收調查分析;管理稅收減免、退稅、稅收返還有關工作;負責關稅稅政管理有關工作;負責管理稅務經費,審核和監督稅務部門的各項代征代扣手續費、稅收徵收手續費等;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管理工作;承擔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組織落實財政行政執法責任制;組織、監督、協調行政處罰、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許可、行政審批有關工作;負責財政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四)國庫科
執行國家金庫管理制度和政府總預算會計制度;執行財政預算的收納和支出的撥付;研究和完善財政國庫管理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組織實施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分析全市預算執行情況;負責市級財政資金管理、核算、調度工作,承擔國庫現金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綜合性財政統計工作,彙編全市財政決算和部門決算;建設財稅庫銀橫向聯網系統;統一管理全市財政性資金賬戶和預算單位銀行帳戶;負責鄉鎮國庫集中收付改革工作;參與政府性債務相關管理工作。
(五)政府採購管理科
擬訂政府採購政策;研究擬定政府採購的中長期計畫;管理和監督政府採購活動;提出政府採購目錄和公開招標範圍的限額標準;管理年度政府採購預算;對全市政府採購工作進行指導和信息統計分析;組織政府採購人員的培訓;處理政府採購中的投訴事宜;協助上級機關負責政府採購代理機構資質認定和管理工作。
(六)綜合科(非稅收入管理科)
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並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負責非稅收入政策的研究制定及徵收管理考核工作;審核、報批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負責財政票據管理工作;承擔彩票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國有土地出讓金收支預算的編制、執行及相關政策研究;負責體彩中心等基金預算單位的部門預算、財務和專項資金的管理和監督;負責民防、國土等單位的專項資金的管理和監督;管理罰沒收入、罰沒票據、罰沒物資;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房屋維修基金的運營監管。
(七)經濟建設科
研究擬定基本建設財政管理政策、制度;負責政府投資項目的融資管理工作;編審國有建設單位財務決算;監督用於基本建設的國債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物資、糧食等專項儲備資金和政策性補貼;負責建設、交通、環保、糧食等部門各類專項資金管理;參與住房保障政策研究,管理住房改革預算資金;參與制定政府投資項目財政評審相關管理制度。
(八)企業科(行政服務科)
參與研究、制定產業發展政策和支持企業政策,研究提出支持全市企業發展、提升自主創新能力、推進經濟轉型升級的財政政策,負責相關專項資金的管理;負責研究制定促進內外貿發展的財政政策及相關資金管理;研究並實施國家與國有企業分配政策,組織擬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參與制定市屬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承擔市級文化企業財務管理的有關工作;承擔市級國有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有關工作;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
參與市利用國外貸款的有關工作;負責外商投資企業財政登記的核准;承擔旅遊方面的專項資金的管理和監督;指導和監督外商投資企業、旅遊企業、境外企業及地方金融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清理整頓農村合作基金和供銷社社員股金再貸款的管理;負責市政府重大節慶會展招商活動的後勤服務和資金管理工作。
受相關科室委託,集中承擔財政部門行政審批及相關職能,進入市行政服務中心統一對外服務;負責許可證、批准檔案及檔案資料的管理工作;負責財政部門駐行政服務中心視窗的運行管理工作。
(九)行政事業財務科
承擔行政事業單位的部門預算和專項工作經費的管理和監督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擬訂行政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國家政法經費保障政策制度,研究擬訂地方配套政策並組織實
施;管理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民眾團體財政預算內出國(境)經費及非貿易外匯;承擔統一著裝管理工作。
研究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和清查登記辦法,組織開展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研究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調配、使用、處置、收益管理等政策制度;負責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調配、處置和非經營性資產轉為經營性資產管理工作;負責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出租、出借、對外投資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資產管理信息系統;負責審核局相關科室提出的資產預算;參與市級事業單位的改制工作。
承擔教育、文廣新、人口和計畫生育、體育等方面的政府投資項目的管理和監督工作;研究制定財政支持教育文化事業改革與發展的政策,提出最佳化事業支出結構的建議;擬訂事業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參與事業單位工資改革方案的制定和實施;監督執行教育、文化等系統財務制度。
(十)社會保障科
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殘聯、老幹部、紅十字會等方面的專項資金的管理和監督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管理市級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政監管工作;負責編制審核市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負責匯總編制和審核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十一)農財科(農業發展基金管理辦公室)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財政支農政策,研究提出支持農業、農村發展的相關財政政策;制定財政支農資金管理辦法;負責財政支農專項資金及水務資金的管理;負責農業、水利、水務等基本建設資金管理;負責農業保險、農業防災救災資金管理;負責防洪保全資金、農業發展基金、水利建設基金等專項資金的籌集、使用、管理;負責城鄉一體化發展綜合配套改革專項資金管理及相關工作;負責市級農口企業的財務管理等相關工作;參與編制農業綜合開發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資金、財務管理。
管理指導全市區鎮財政工作;負責到村的有關財政政策研究制定和項目資金管理;參與有關涉農補貼政策研究,指導其在基層的落實,負責發放各項涉農補貼資金;配合有關部門監督中央和省、市對鄉鎮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的使用,監督強農惠農資金使用;參與新農村建設相關政策的調研和制定;參與村級集體資產管理、資金管理、農民負擔等政策的研究和制定。
(十二)會計科
貫徹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等規章制度;管理全市會計工作;承擔全市會計從業資格和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負責會計代理記賬機構等相關行政許可項目的審批工作;指導和推廣實施會計信息化標準。
(十三)監督檢查與績效評價科
牽頭組織協調財政監督檢查工作;擬訂財政監督檢查的政策和制度;監督財稅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負責局系統所屬單位的內部監督和審計工作;依法查處違反財經紀律問題;承擔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工作。
研究制定財政資金績效管理政策、制度和實施辦法;研究建立科學合理的財政資金績效管理機制和預算績效評價體系;負責研究制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和標準體系;負責財政專項資金預算績效目標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市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組織和指導市級部門(單位)開展財政資金績效管理工作;指導區鎮開展財政資金績效管理工作。
(十四)信息科
負責制定全市財政系統信息化建設規劃;負責財政區域網路、財政專網的建設和管理;組織財政業務信息化項目的調研、需求分析,並負責具體實施和管理工作;承擔財政業務套用系統的技術保障和有關業務系統的維護;負責財政業務信息化項目的政府採購工作和局機關計算機及相關設備的更新管理;負責計算機網路系統及業務系統數據的安全保密工作;負責政務公開信息發布和財政入口網站的維護;負責財政系統工作人員計算機網路信息技術的普及培訓。
另按有關規定設定紀檢組、監察審計室(合署辦公)。
下屬機構
崑山市財政局下屬財政分局(所)
主要職責
(一)認真貫徹國家財經方針政策,嚴格執行財政法規和財經制度。按照《預算法》的要求,科學編制區鎮財政年度預算草案,嚴格執行人代會批准的年度財政預算,進一步完善部門預算編制,深化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統籌財政收支,編制年度財政決算,確保年度財政收支平衡。
(二)積極組織財政收入,負責區鎮範圍內非稅收入的收繳管理工作;協調國、地稅部門稅收入庫進度和收入任務執行,開展區鎮財源建設的調查和分析。
(三)積極支持和服務“三農”,推進農村公共財政建設。嚴格執行財政涉農惠民政策和農村社會保障制度,負責財政支農資金管理,配合做好支農、扶貧和農村公益項目的實施,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維護民眾利益。
(四)加強政府項目建設管理。積極參與政府項目的論證、工程的招投標、設備採購、預算審核、決算審計;負責資金的籌集、使用和資產的管理。
(五)加強預算外資金和政府資產管理。負責管理鎮級行政、事業單位預算外資金,包括土地出讓金;負責管理區鎮政府債務;負責管理區鎮政府資產;負責監管小城鎮建設資金、征地和拆遷補償資金的籌集和使用。
(六)加強會計管理工作。負責區鎮範圍內各單位的會計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會計人員的從業資格和會計信息;協助上級財政部門進行業務培訓,保證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查處會計人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負責對會計中介機構的設定和村級財務代理記賬工作的監管。
(七)推動依法行政,加強財稅政策檢查和財務監督。負責監督區鎮範圍內各單位的財務活動,檢查財稅政策、法令和財務會計制度執行情況,對違反財經紀律的事項進行檢查和處理。組織開展鎮級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會審和主要負責人離任審計。
(八)負責財政政策的宣傳、諮詢服務,構築經濟發展的服務平台。積極提供財政政策的諮詢服務,注重財政宣傳效果;加強調查、分析,為本級政府和上級財政提供政策或決策建議;協助政府開展各項利民工程;積極為外資、民營企業提供政策、財務輔導、申報政策扶持項目,協調做好運行中涉及的財政政策的服務。
(九)承辦本區鎮和上級財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各財政分局(所)
(一)崑山市財政局開發區分局
內設預算科、農財科、企財科、綜合科、經建科5個職能科室。
辦公地點:崑山市前進東路369號時代大廈(西7-8樓)
(二)崑山市財政局花橋分局
內設預算管理科、農業財務管理科、綜合管理科、經濟建設科4個職能科室。
辦公地點:崑山花橋經濟開發區春天大道2號
(三)崑山市財政局高新區分局
內設預算管理科、農業財務管理科、綜合管理科、經濟建設科4個職能科室。
辦公地點:崑山市前進西路1899號8層
(四)張浦鎮財政和資產管理局
內設預算科、綜合科、經建科、資產管理科、審計科、農經科6個職能科室。
辦公地點:崑山市張浦鎮茶鳳街112號
(五)崑山市財政局周市分局
內設預算管理科、農業財務管理科、綜合管理科3個職能科室。
辦公地點:崑山市周市鎮華楊路188號
(六)崑山市財政局陸家分局
內設預算管理科、農業財務管理科、綜合管理科3個職能科室。
辦公地點:崑山市陸家鎮菉溪東路37號
(七)崑山市財政局巴城分局
內設預算管理科、農業財務管理科、綜合管理科3個職能科室。
辦公地點:崑山市巴城鎮新澄路197號
(八)崑山市財政局千燈分局
內設預算管理科、農業財務管理科、綜合管理科3個職能科室。
辦公地點:崑山市千燈鎮人民政府東附樓
(九)崑山市澱山湖財政所
辦公地點:崑山市澱山湖鎮府前路74號
(十)崑山市周莊財政所
辦公地點:崑山市周莊鎮淀南路445號
(十一)崑山市錦溪財政所
辦公地點:崑山市錦溪鎮文昌路1號政府大院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