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特點
外在感官特徵
成年岷縣蕨麻豬,毛色純黑,被毛粗密而長,長達3-4厘米,冬季生黑色絨毛,鬃長而堅韌,鬃毛長5-10厘米,其體型較小,體軀較短,體重為35-40千克,體高為42-45厘米,體長為60-80厘米。頭窄長,呈錐形,嘴長而尖,犬齒髮達,耳略下垂,額無明顯皺紋。胸較狹窄,背腰平直或微躬,後軀高,前軀低,臀窄而傾斜,四肢健壯,膝短有力,蹄小堅實。
岷縣蕨麻豬胴體皮較厚、瘦肉多、水份少。胴體肉切面具有大理石樣紋,紅白相間、紋理適中,肌肉光澤潤滑、肌纖維細,脂肪堅硬斷犁呈乳白色,宰殺後隨時間推移肉色由深紅逐漸變為淡紅色。 經烹調加工的肉,細嫩多汁、味道鮮美、口感好,無腥味、膘厚適中、食而不膩,具有岷縣蕨麻豬肉特有的香味。蕨麻豬獨特的肉質,是製作臘肉、火腿的原料。
內在品質指標
岷縣蕨麻豬肉中鮮味
胺基酸(
谷氨酸、
甘氨酸等)騙欠慨較高,礦物質含量豐富,營養價值高。
產地環境
土壤地貌
岷縣地貌屬
高原形態,西秦嶺北支褶皺帶。南有長江、黃河分水的岷峨山、大拉梁;北有洮河、渭河分水的木寨嶺、嶺羅山。全境山嶺起伏,河流縱橫,氣勢壯觀。全縣可利用草原面積290萬畝,占全縣總土地面積的72.5%。在這塊天然草場上生長著各種優質牧草,其中有貝母、紅芪、黃芪、大黃、秦艽、羌活、泡參、柴胡、升麻、防風、黃芩、黨參等200多種中藥材。由於特殊的土壤和豐富的草原牧草,符合蕨麻豬的生態學特性,適宜岷縣蕨麻豬養殖。
水文情況
岷縣境內大小河流22條,年平均徑流量42.09億立方米。岷縣水質好,水中礦物質元素含量豐富。
氣候特徵
岷縣受大陸性氣團、副熱帶暖濕氣團的交替影響和地形對大氣抬炒晚駝升的作用,形成高寒陰濕這一氣候特點,屬高原氣候。降雨量多、氣溫低、無霜期短、多冰雹等自然災害。年平均氣溫5.7℃,年平均日照時數2382小時,
無霜期144天,年降水量649.7毫米,年蒸發量1111.6毫米,日照充足。
歷史淵源
蕨麻豬在岷縣有著悠久的養殖歷史。蕨麻豬因為長年在草原上拱食地底下生長的蕨麻(即人們俗稱的“人參果”)為主的中草藥而得名,當地人傳統就叫它“人參豬”、“蕨麻豬”。蕨麻豬完全野生野長在蠻荒的雪域高原上,受外來血緣的影響較小,種群數淚漏跨促量稀少,是一個原始古老的地方品種,屬藏系裡最小型的瘦肉豬。
《岷縣誌》(1995年版)記載“岷縣蕨麻豬(即岷州藏香豬),當地民眾又稱實豬子,以放牧為主,耐粗飼,主食蕨麻草根莖葉及和戒祝山野青草,適當添加當地五穀雜糧,…”。
20世紀70年代,中國開展畜禽品種資源的調查,進行了豬種種質測定,將蕨麻豬冠名為合作豬,屬地方品種,定性地描述了該豬種的外貌特徵、產地及數量。
岷縣蕨麻豬又稱岷州藏香豬,是合作豬在岷縣經過數千年飼養馴化而選育推廣出的一個地方特有品種。
1985-1998年,岷縣蕨麻豬的飼養僅供當地人使用,原種數量較少。
2000年以後後,岷縣牧民每戶養殖岷縣蕨麻豬至少10頭以上,但已嚴重雜化。
2009年,岷縣通過採取“放牧舍飼相結合、粗飼料精飼料相搭配、暖棚發酵床相結合”和“放牧+舍飼”的科學養殖方式,為蕨麻豬正常生長、健康發育、繁殖推廣提供保障,促使蕨麻豬產業穩步發展。岷縣已發展成岷縣蕨麻豬的中心繁殖區和中心產區,涉及9個鄉鎮,其中有純種繁育場(點)14個,有岷縣蕨麻豬放牧舍飼養殖場(點)1012個,涉及養殖農乃灶循辨戶1997戶。
生產情況
2009年,岷縣岷縣蕨麻豬存欄7.3萬頭。
2011年,岷縣岷縣蕨麻豬存欄10萬頭,生產豬肉3500噸。
產品榮譽
2006年,岷縣蕨麻豬被定為“國家級畜禽遺傳保護品種”。
2011年9月13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戶說拒批准對“岷縣蕨麻豬”實施國家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質量技術要求
質量控制技術規範編號:AGI2011-02-00642。
質量安全要求
產地環境達到《畜禽場環境質量標準》(NY/T 388-1999);畜禽飲用水達到並保持《畜禽飲用水水質》(NY 5027-2008);飼料及其使用達到《畜禽飼養飼料及飼料添加劑準則》(NY 5032-20060;獸藥及其使用達到《無公害食品 生豬飼養獸藥使用準則》(NY 5030-2006);蕨麻豬疫病防治符合《畜禽飼養獸醫防疫準則》(NY 5339-2006);蕨麻豬飼養管理達到《無公害食品 生豬飼養管理準則》(NY/T 5033-2001)。
特定生產方式
1、產地選擇與特殊內容規定:岷縣蕨麻豬生活在岷縣遼闊的土地上,岷縣境內無工礦企業,環境無污染,境內飲用水、大氣土壤均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產地環境質量必須符合《綠色食品 產地環境技術條件》(NT/T391-2000)的要求。
2、品種選擇與特定要求:岷縣蕨麻豬採取個體選育、系譜選擇與後裔測定相結合,表型選擇與基因選擇相結合,以群體繼代建係為主要方法,靈活運用同質選配和異質選配,建立開放式的蕨麻豬選育體系,全面推廣初生、二代和育成鑑定選育技術,使二級比例達到90%以上培育蕨麻豬選育核心群,提高供種能力,同時加大對蕨麻豬的保護力度。
3、生產過程管理:蕨麻豬放生草原自然生長,專靠拱吃蕨麻為生,個子很小,長不大,成豬也就一尺來長,肉質鮮美細嫩。飼養過程要做到放養為主、圈養為輔,因蕨麻豬一直以來是在放養過程中長期拱吃蕨麻以及其他各種岷縣擁有的中藥材才具有現在的特性,因此,放養是保證和保持蕨麻豬特有習性和肉質的前提和保證。岷縣蕨麻豬投入品必須按《獸藥管理條例》和《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嚴格按照無公害食品生豬飼養管理準則、《畜禽病害肉屍及其產品無害化處理規程》(GB 16548-2006)、《畜禽產品消毒規範》(GB/T 16569-1996)、《中、小型集約化養豬場獸醫防疫工作規程》(GB/T 17832-1999)、《畜禽場環境質量標準》(NY/T 388-1999)、《畜禽飲用水水質》(NY 5027-2008)、《無公害食品 生豬飼養獸藥使用準則》(NY 5030-2006)、《無公害食品 生豬飼養飼料使用準則》(NY 5032-2006)、《無公害食品 生豬飼養管理準則》(NY/T 5033-2001)等標準執行。實現蕨麻豬從仔豬到成年再到出欄都嚴格符合各項標準。
4、產品收穫、屠宰技術規定:蕨麻豬成年後進行屠宰。屠宰由有資質的生豬定點屠宰場進行,生產的鮮肉直接速凍後進冷藏庫冷藏,保證鮮肉的營養不流失以及鮮肉口感,屠宰加工企業必須符合《肉類加工廠衛生規範GB 12694-90》、《畜類屠宰加工通用技術條件》(GB/T 17237-1998)和《肉類加工工業水污染排放標準》(GB 13457-1992)、豬肉製品符合《無公害豬肉質量標準》(DB 33/314-2001)標準。
5、生產記錄要求:每群蕨麻豬都應有相關的資料記錄,其內容包括:蕨麻豬特徵、初生重、斷奶重、成年體重,主要生產性能。飼料品種、來源、消耗及各種飼料添加劑的情況,建立並存免疫記錄,包括:疫苗的名稱、生產廠家、批號、劑量、免疫時間等。發病率、死亡率及發病死亡原因,無害化處理情況。有豬的銷售記錄:銷售契約、銷售渠道。實驗室檢查及其結果,用藥及免疫接種情況。所有記錄應在清群後保存兩年以上。
專用標誌使用
標誌使用人應在其產品或其包裝上統一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岷縣蕨麻豬名稱和公共標識圖案組合標註型式。
歷史文化
在古藏文中就記載著蕨麻豬在吐蕃王朝(618年-842年)時就是古代藏族蕃王及土司等王室貴族享用的貢品。吐蕃王——松贊乾布向唐朝請婚時的貢品中就有蕨麻豬,唐太宗許嫁文成公主,文成公主進藏後對高原上粗糙的食物很是不慣,唯獨喜歡“火燒蕨麻豬”,好食此肉,並美譽其為“人參肉”,這也就是後來當地人一直叫它“人參肉”的由來。
《岷縣誌》(1995年版)記載“岷縣蕨麻豬(即岷州藏香豬),當地民眾又稱實豬子,以放牧為主,耐粗飼,主食蕨麻草根莖葉及山野青草,適當添加當地五穀雜糧,…”。
20世紀70年代,中國開展畜禽品種資源的調查,進行了豬種種質測定,將蕨麻豬冠名為合作豬,屬地方品種,定性地描述了該豬種的外貌特徵、產地及數量。
岷縣蕨麻豬又稱岷州藏香豬,是合作豬在岷縣經過數千年飼養馴化而選育推廣出的一個地方特有品種。
1985-1998年,岷縣蕨麻豬的飼養僅供當地人使用,原種數量較少。
2000年以後後,岷縣牧民每戶養殖岷縣蕨麻豬至少10頭以上,但已嚴重雜化。
2009年,岷縣通過採取“放牧舍飼相結合、粗飼料精飼料相搭配、暖棚發酵床相結合”和“放牧+舍飼”的科學養殖方式,為蕨麻豬正常生長、健康發育、繁殖推廣提供保障,促使蕨麻豬產業穩步發展。岷縣已發展成岷縣蕨麻豬的中心繁殖區和中心產區,涉及9個鄉鎮,其中有純種繁育場(點)14個,有岷縣蕨麻豬放牧舍飼養殖場(點)1012個,涉及養殖農戶1997戶。
生產情況
2009年,岷縣岷縣蕨麻豬存欄7.3萬頭。
2011年,岷縣岷縣蕨麻豬存欄10萬頭,生產豬肉3500噸。
產品榮譽
2006年,岷縣蕨麻豬被定為“國家級畜禽遺傳保護品種”。
2011年9月13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批准對“岷縣蕨麻豬”實施國家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質量技術要求
質量控制技術規範編號:AGI2011-02-00642。
質量安全要求
產地環境達到《畜禽場環境質量標準》(NY/T 388-1999);畜禽飲用水達到並保持《畜禽飲用水水質》(NY 5027-2008);飼料及其使用達到《畜禽飼養飼料及飼料添加劑準則》(NY 5032-20060;獸藥及其使用達到《無公害食品 生豬飼養獸藥使用準則》(NY 5030-2006);蕨麻豬疫病防治符合《畜禽飼養獸醫防疫準則》(NY 5339-2006);蕨麻豬飼養管理達到《無公害食品 生豬飼養管理準則》(NY/T 5033-2001)。
特定生產方式
1、產地選擇與特殊內容規定:岷縣蕨麻豬生活在岷縣遼闊的土地上,岷縣境內無工礦企業,環境無污染,境內飲用水、大氣土壤均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產地環境質量必須符合《綠色食品 產地環境技術條件》(NT/T391-2000)的要求。
2、品種選擇與特定要求:岷縣蕨麻豬採取個體選育、系譜選擇與後裔測定相結合,表型選擇與基因選擇相結合,以群體繼代建係為主要方法,靈活運用同質選配和異質選配,建立開放式的蕨麻豬選育體系,全面推廣初生、二代和育成鑑定選育技術,使二級比例達到90%以上培育蕨麻豬選育核心群,提高供種能力,同時加大對蕨麻豬的保護力度。
3、生產過程管理:蕨麻豬放生草原自然生長,專靠拱吃蕨麻為生,個子很小,長不大,成豬也就一尺來長,肉質鮮美細嫩。飼養過程要做到放養為主、圈養為輔,因蕨麻豬一直以來是在放養過程中長期拱吃蕨麻以及其他各種岷縣擁有的中藥材才具有現在的特性,因此,放養是保證和保持蕨麻豬特有習性和肉質的前提和保證。岷縣蕨麻豬投入品必須按《獸藥管理條例》和《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嚴格按照無公害食品生豬飼養管理準則、《畜禽病害肉屍及其產品無害化處理規程》(GB 16548-2006)、《畜禽產品消毒規範》(GB/T 16569-1996)、《中、小型集約化養豬場獸醫防疫工作規程》(GB/T 17832-1999)、《畜禽場環境質量標準》(NY/T 388-1999)、《畜禽飲用水水質》(NY 5027-2008)、《無公害食品 生豬飼養獸藥使用準則》(NY 5030-2006)、《無公害食品 生豬飼養飼料使用準則》(NY 5032-2006)、《無公害食品 生豬飼養管理準則》(NY/T 5033-2001)等標準執行。實現蕨麻豬從仔豬到成年再到出欄都嚴格符合各項標準。
4、產品收穫、屠宰技術規定:蕨麻豬成年後進行屠宰。屠宰由有資質的生豬定點屠宰場進行,生產的鮮肉直接速凍後進冷藏庫冷藏,保證鮮肉的營養不流失以及鮮肉口感,屠宰加工企業必須符合《肉類加工廠衛生規範GB 12694-90》、《畜類屠宰加工通用技術條件》(GB/T 17237-1998)和《肉類加工工業水污染排放標準》(GB 13457-1992)、豬肉製品符合《無公害豬肉質量標準》(DB 33/314-2001)標準。
5、生產記錄要求:每群蕨麻豬都應有相關的資料記錄,其內容包括:蕨麻豬特徵、初生重、斷奶重、成年體重,主要生產性能。飼料品種、來源、消耗及各種飼料添加劑的情況,建立並存免疫記錄,包括:疫苗的名稱、生產廠家、批號、劑量、免疫時間等。發病率、死亡率及發病死亡原因,無害化處理情況。有豬的銷售記錄:銷售契約、銷售渠道。實驗室檢查及其結果,用藥及免疫接種情況。所有記錄應在清群後保存兩年以上。
專用標誌使用
標誌使用人應在其產品或其包裝上統一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岷縣蕨麻豬名稱和公共標識圖案組合標註型式。
歷史文化
在古藏文中就記載著蕨麻豬在吐蕃王朝(618年-842年)時就是古代藏族蕃王及土司等王室貴族享用的貢品。吐蕃王——松贊乾布向唐朝請婚時的貢品中就有蕨麻豬,唐太宗許嫁文成公主,文成公主進藏後對高原上粗糙的食物很是不慣,唯獨喜歡“火燒蕨麻豬”,好食此肉,並美譽其為“人參肉”,這也就是後來當地人一直叫它“人參肉”的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