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州廣仁禪院碑 公元1084年(宋神宗元豐七年)八月十四日落成,高六尺,寬三尺,碑額高寬均為一尺八寸。額名曰:敕賜岷州廣仁禪院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岷州廣仁禪院碑
- 落成時間:公元1084年
- 高:六尺
- 寬:三尺
廣仁禪院,碑文,
廣仁禪院
位於岷縣城西南,二郎山西北之二級台地(今天岷縣一中)。北宋時修建,明英宗正統十四年(公元1449年)重修後改稱為廣福寺。一九四七年(民國三十六年),甘肅省第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決定,在廣福寺舊址修建岷縣中學,並成立建校委員會,由行政督察專員兼保全司令蔡呈祥親任總督導,縣長姜鳳儀任主任委員,地方士紳何殿章(字約三)督工修建,逾兩年而落成,一九五0年春季正式啟用。校園建築布局嚴整,從北向南,以門樓、禮堂和廣福樓正門為中軸,向東西兩側對稱展開。整個建築以廣福樓為主體,呈現群星拱北之氣勢,是當時甘肅省內建築規格最高的中學。
763年(唐寶應二年)岷州陷於吐蕃,直到1073年(北宋神宗熙寧六年)王韶收復岷州,在這三百年中,漢藏邊界不斷向中原腹地推進,鄯、階、宕、洮、岷、文、甘、肅、瓜、沙、秦、涇、儀、渭等諸州悉數落入吐蕃,大量的藏族人源源不斷地遷入安多地區,岷州著名的後氏家族祖先、卓尼楊土司的祖先也都是在此時遷入岷州、卓尼的。到宋代時,今岷縣地區已是蕃族雲集了,王韶的《平戎策》就曾言及於此:“……今董氈雖在河湟間,而沿邊諸族自為種落,如木征瞎藥及欺巴溫之徒皆與漢界近,在洮河間,其種落大者不過一、二萬人,小者二、三千人,皆分離散處,不相統一,此正可以併合而兼撫之……”。在這些散處於洮河邊的吐蕃部落中,藏傳佛教已經較為盛行,當時知岷州的種諤便因勢利導,倡修寺院,廣仁禪院開工於種諤知岷州,完成於元豐七年,前後歷經十載。熙寧七年(1074年)六月,該寺被賜名為廣仁禪院,“結官田五頃,歲度僧一人。”從《廣仁禪院碑》來看,它是以宏傳藏傳佛教為主的寺院。除了廣仁禪院外,宋時岷州所修的寺院還有報恩寺、普救寺,其中報恩寺在當時也是聲名遠播,躋身於“岷州八景”中的“城南古剎”。明代江奎作詩詠之:
叢林巨刻多佳制, 歲深剝落無全字。
庭院塵空向晝閒, 瑤草琪花生滿砌。
歷覽歸來日欲昏, 月邊時聽僧敲門。
盛時偶爾縱行樂, 皈依不如如來尊。
碑文
新修岷州廣仁禪院記
奉議郎權發陝府西路計度轉運副使公事兼勸農使輕車都尉供紫王欽臣撰。
奉議郎充都大經制熙河蘭會路邊防財用司勾當公事賜徘魚袋周書。
奉議郎權通判岷州軍州兼管內勸農事騎都尉借絆王彭年篆。
王師既開西疆,郡縣皆復,名山大川,悉在封內。惟是人物之未阜,思所以繁庶之理;風俗之未復,求所以變革之道。詩書禮樂之外,蓋有佛氏之道大焉,乃敕數州皆建佛寺,岷州之寺曰廣仁禪院。於是,守臣為之力,哲僧為之乾,酋豪為之助,雖經歷累歲而數百區之盛若一旦而就。初,前守種侯度爽塏之地於川之西南,背山面川,規可以容數百區之廣,以為不如是之宏大,則不足稱佛宇之尊;今守張侯謂經營之既久,而恐勤者有惰,日加戒促,以底厥成功。
初,岷州之復也。詔以秦州長道、大潭二縣隸之。長道有僧曰海淵,居漢源之骨谷,其道信於一方,遠近歸慕者眾。州乃迎海淵以主其事,其道勤身以率下,愛人而及物,始至則程其力之所及,必使力勝其事;事足其日,又有藥病咒水之術,老幼爭趨,或以車致,或以馬馱,健者則扶持而至,人大歸信。
郡之酋豪曰趙醇忠、包順、包誠,皆施財造像。荊棒剃而宮殿巍然,門扉辟而金人煥然,次則范鐘以鼓其時,藏經以尊其道,徒有常居,客有枚舍,儲峙有廩,涓潔有庖;最其凡四百六十區。其眾瞻於高山大川,深林巨郭之際,來者趨,過者下,鹹曰:壯哉,吾土之未嘗有也,吾昔之所謂佛居而持其教知為口矣。
岷州,故和政郡。通吐谷渾青海塞,南直白馬氐之地,大山重複以環繞,洮水盪橘於其中,山川之勝,可以言天下之壯偉。前日之頹垣廢壘,今雉堞樓櫓以衛之;前日之板屋聚落,今棟宇衢巷以列之,又得佛宮塔廟以壯其城邑,凡言阜人物,變風俗者,信無以過此也。
西羌之俗,自知佛教,每計其部人之多寡,推擇其可奉佛者使為之,其誦貝葉傍行之書,雖侏離鴦舌之不可辯,其音琅然如千丈之水赴壑而不知止。又有秋冬間聚糧不出,安坐於廬室之中,曰坐禪,是其心豈無精粹識理者,但世莫知之耳。雖然其人多知佛而不知戒,故妻子具而淫殺不止,口腹縱而葷酣不厭,非中土之教為之開示提防而導其本心,則其精誠直質且不知自有也。
傳曰:用夏變夷,信哉其言乎。恭惟聖主之服遠也,不以羈縻恍忽之道待其人,必全以中國法教馭之。故強之並弱,大之凌小,則有甲兵刑罰以威之;擅山澤,專障管,則或賦或祿又易之,鳥獸驚散,則文告期會以束之;閒田沃壤,則置兵募士以耕之;書勞告勤,則金帛爵命以寵之;爭訟不決,則置吏案法以平之;知佛而不知戒,則塔廟尊嚴以示之。日計之不足,歲計之有餘,必世而後仁,盡在於是矣。
元豐初,予以市國馬數至其郡,見海淵首其事,其後繼之,則見其功之半;今年遂自來,告其功畢,請予記其終始。予謂海淵既能信其眾,又能必其成,復能知其終,必以示後皆非苟且者,乃為書之。七年八月十四日記。
皇城使持節嘉州諸軍事嘉州刺史充本州防禦使知岷州軍州兼管內勸農事兼管內洮東沿邊安撫司公事騎都尉清河縣開國伯食邑九百戶張若納立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