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山西省煤礦安全監察局政策法規處入選2016-2020年全國普法工作依法治理創建活動先進單位擬表彰名單,並進行公示。
2021年11月,山西省煤礦安全監察局政策法規處入選2016-2020年全國普法工作依法治理創建活動先進單位擬表彰名單,並進行公示。
2021年11月,山西省煤礦安全監察局政策法規處入選2016-2020年全國普法工作依法治理創建活動先進單位擬表彰名單,並進行公示。...
按照中央編辦通知要求和國家礦山安監局關於山西局“三定方案”批覆,原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調整為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山西局,行使國家礦山安全監察職能,實行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與山西省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以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為主的管理體制。
第十二條 煤礦安全監管五人小組按照《山西省煤礦安全監管五人小組管理辦法》,履行日常煤礦安全監管職責。第十三條 各級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根據公布的煤礦分類類別,編制年度執法計畫,合理確定監督檢查頻次,實施差異化、有針對性的安全監管...
根據《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晉發〔2009〕13號),設立山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省安監局),正廳級建制,為省人民政府直屬機構。職責調整 (一)取消國務院及省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對轄區內礦山企業發生事故且正常上報的,煤礦事故應嚴格按照《山西省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整頓恢復機制實施辦法》執行,非煤礦山事故整頓恢復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第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參與或配合礦山企業瞞報事故...
落實山西省煤礦安全聯合執法制度。依法對煤礦違法、違規和違章等行為進行查處。負責全省洗(選)煤廠、配煤、型煤加工企業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牽頭擬訂有關安全監督管理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全省煤礦附屬洗(選)煤廠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山西省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是山西省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 (2004年2月4日山西省人民政府第1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04年2月18日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71號公布 自2004年3月10日起施行) 第一條 為了加強煤礦安全...
(一)負責全省煤炭行業管理和煤礦安全監督管理。(二)貫徹落實國家煤炭產業政策,提出全省煤炭行業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三)擬定全省煤炭生產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編制礦區總體規劃。(四)擬定煤礦準入條件和辦礦標準並組織...
十一、組織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監督和指導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和註冊工作;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機構設定 辦公室、政策法規科、人事培訓科、安全監管、危化綜合科、 職業衛生科、煤炭行管科、煤礦安監科、...
第十六條 全省煤礦安全監管專員選派和調整情況由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省應急廳向社會公告,接受社會監督。第五章 考核獎懲和責任追究 第十七條 派出單位應按照《山西省煤礦安全監管專員考核獎懲辦法》,將監管專員年度監管履職情況及考核...
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非煤礦山安全整治工作的決定 晉政發〔2006〕24號 二○○六年八月十九日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廳,各直屬機構:為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非煤礦山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全省各級、各有關部門,...
第三條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為監管專員主管部門,負責本級監管專員制度建設、人員選派、考核獎勵、監督保障等相關管理工作。第二章 選派 第四條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依照《山西省煤礦分級分類安全監管監察辦法》《山西省非煤礦山行業領域安全生產...
政策全文 山西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設立山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以下簡稱省質監局),正廳級建制,為省人民政府直屬機構。職責調整 (一)取消國務院及省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二)將食品生產企業的企業標準備案職責劃轉省衛生廳。(三)加強節能減排領域的質量...
綜合監督管理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組織起草安全生產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指導單位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和規定,研究落實安全生產工作方針、政策、擬定發布地方工礦商貿企業及有關綜合性安全生產制度、規定,研究擬定地方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標準,並...
協助廳長分管省安委辦工作處、政策法規處、煤礦安全綜合處、煤礦安全執法處、煤礦地質安全監督管理處、煤礦通風安全監督管理處、煤礦機電安全監督管理處、安全監管專員管理處、非煤礦山安全監督管理處、冶金工貿安全監督管理處、安全生產綜合...
(一)在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領導下負責太原市行政區域內的煤礦安全監察執法工作。(二)依法監察煤礦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及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等情況;監督檢查煤礦企業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
山西省煤礦安全聯合執法制度 第一條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及省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政策措施,強化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完善執法機制,促進煤礦安全秩序的穩定好轉,制定本制度。第二條聯合執法組織機構 (一)由省煤炭局牽頭,省公安廳、省...
(一)在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領導下負責太原市行政區域內的煤礦安全監察執法工作。(二)依法監察煤礦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及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等情況;監督檢查煤礦企業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
依照《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及國辦發[2004]79號檔案規定,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陽泉監察分局的主要職責是:對煤礦安全實施重點監察、專項監察和定期監察,對煤礦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做出現場處理或實施行政處罰;對地方...
設在地方的27個煤礦安全監察局相應更名為礦山安全監察局,由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領導管理。 主要職責 (一)擬訂礦山安全生產(含地質勘探,下同)方面的政策、規劃、標準,起草相關法律法規草案、部門規章草案並監督實施。(二)負責國家...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國辦發〔2005〕12號),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的主要職責是:(一)研究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參與起草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擬定煤礦...
(一)負責全市煤炭行業管理和煤礦安全監督管理。(二)貫徹落實國家、省煤炭工業廳煤炭產業政策規定,提出全市煤炭行業發展戰略並組織實施。(三)研究擬定全市煤炭生產合理開發規劃和綜合利用的建議,並組織實施;參與編制礦區總體規劃。(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