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7月20日山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1995年7月20日公布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西省廣播電視管理條例
- 頒布時間:1995年07月20日
- 實施時間:1995年07月20日
- 頒布單位:山西省人大常委會
1995年7月20日山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1995年7月20日公布施行。
1995年7月20日山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1995年7月20日公布施行。條例內容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廣播電視管理,促進廣播電視事業的繁榮和發展,發揮廣播電視在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
第七條 文化市場管理由各級人民政府實行統一領導,綜合管理。有關部門分工分級負責,相互配合。第八條 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是圖書報刊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廣播電視行政管理部門是音像製品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文化行政管理部門是文化娛樂活動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在未單獨設立新聞出版行...
第六條:無線電干擾申訴、排查及處理實行屬地管理,太原市的干擾排查由省無線電監測站負責。第七條:涉及航空通信、廣播電視、交通運輸、應急、安全等重要業務的緊急干擾,可按照特事特辦的原則,採取先進行口頭申報,事後補報書面材料的方式處理。第八條:特別重大或跨區域無線電干擾,需要調配全省監測力量進行聯合排查...
第十六條【徵詢反饋】 縣級以上文化和旅遊、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常態化公眾文化需求徵詢反饋制度,健全公共文化產品的遴選、採購、推介和供給機制。公共文化設施管理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公眾文化需求徵集和反饋機制,通過網路徵集、電話諮詢、現場建議、問卷調查、書信來函等方式徵集公共文化需求,完善公共文化...
第八條 單位和個人應當增強生態環境保護意識,自覺遵守城鄉垃圾管理規定,依法履行城鄉垃圾源頭減量和分類投放義務,並有權對違反城鄉垃圾管理規定的行為進行舉報和投訴。第九條 廣播、電視、報刊、網際網路等媒體應當開展城鄉垃圾源頭減量、全程分類、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等公益宣傳,普及相關知識,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
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領導責任制和目標管理責任制,加強本行政區域的平安建設工作。第六條 每年的十二月第二周為本省平安建設宣傳周。廣播、電視、報刊、網際網路等媒體應當開展平安建設公益宣傳,對平安建設工作進行輿論引導。第二章 機構與職責 第七條 各級平安建設管理...
鼓勵交通道路、廣播電視、電力等公共基礎設施及其附屬設施與通信設施建設共建共享。省通信管理部門會同省發展與改革、經濟和信息化、公安、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等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建立行業間公共基礎設施共建共享機制,促進資源節約利用。第十五條 通信線路通過或者跨越鐵路、公路、河道、林地、...
第十七條【宣傳推廣】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圍繞“華夏古文明 山西好風光”旅遊形象品牌,統籌組織旅遊形象宣傳和旅遊產品推廣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利用專業會議、體育賽事、文藝演出、科技交流、商貿會展、友好往來等活動宣傳山西,推介旅遊線路與特色產品。廣播、電視、報刊、網際網路等媒體應當開展促進旅遊業發展...
變更、取消已向社會公布的大型民眾性活動的,承辦者應當通過報紙、電視、廣播等媒體向社會予以公告,並做好善後工作。第二十六條大型民眾性活動承辦者對公安機關作出的安全許可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二十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應當對大型民眾性活動安全工作方案的落實...
第八條【體育文化建設】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挖掘、整理和推廣具有山西地方特色的民族、民間、民俗傳統體育項目,弘揚傳統體育文化,保護和開發體育非物質文化遺產,加強體育文化建設。第九條【宣傳教育】廣播、電視、報刊、網際網路等媒體應當加強體育文化宣傳,普及體育知識,傳播體育活動信息,發揮體育宣傳的...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發展改革、生態環境、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農業農村、文物、林業和草原等有關部門建立土地管理信息共享機制,依法公開土地管理信息,實現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第八條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網際網路等多種方式,加強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宣傳...
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加強對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第十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教育,推動安全文化建設,開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動,增強全社會的安全意識。廣播、電視、報刊、網際網路等媒體應當開展安全生產公益性宣傳教育,報導安全生產情況,對安全...
,等等。這些做法不符合《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基本要求,與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精神相違背,對社會公眾尤其是未成年人會產生誤導,必須堅決予以糾正。截至2019年,以“晉善晉美——山西是個好地方”為廣告語的山西省旅遊印象廣告仍在中央台新聞頻道節目間正常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