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促進建材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實施方案

近年來,我省建材工業發展迅猛,產業規模持續擴大,創新、綠色和可持續發展能力不斷增強,對社會經濟快速發展和民生改善發揮了積極作用。但產品結構不優、質量不高的問題仍然存在,產業集中度偏低,企業內在發展動力不足,核心競爭力不強,市場無序競爭,整個行業面臨日趨嚴峻的困局。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建材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34號),推進我省建材工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現行業轉型升級、脫困健康發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按照“五位一體”總體部署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落實省委“一個指引、兩手硬”重大思路和要求,緊緊抓住產能過剩、結構失衡、無序競爭等關鍵問題,通過調結構、去產能、補短板、強自律等措施,紮實推進建材工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效提高全省建材工業的運行質量和效益。
二、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
(一)基本原則。
堅持市場主導。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利用市場倒逼機制壓減過剩產能,最佳化供給結構,增加有效供給,促進優勝劣汰。
堅持企業主體。激發企業活力和創造力,發揮骨幹優勢企業的示範帶頭作用,創新經營模式和業態。尊重企業主體地位,由企業自主決策、自願參與聯合重組。
堅持政策引導。健全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嚴格執行環保、能耗、質量、安全、技術等強制性標準,依法依規化解過剩產能。完善支持政策,增強行業和企業的內生髮展動力。
堅持統籌協調。發揮部門合力,創新工作機制,加強產業政策與相關政策的協同。最佳化產業結構,發展高端產品,提升建材工業整體發展水平。
(二)主要目標。
產業結構進一步最佳化。到2020年,建材產品深加工水平和綠色建材、礦物功能材料、無機非金屬新材料產品比重穩步提高,質量水平和高端產品供給能力顯著增強,綠色建材在行業主營業務收入中占比提高到20%以上。
產能利用率進一步提高。到2020年,壓減水泥熟料產能1000萬噸以上,產業集中度明顯提高,各行業產能利用率回到合理區間。
節能減排水平進一步提升。到2020年,節能減排水平明顯提升,建材工業單位增加值能耗下降8 %,氮氧化物和粉塵排放總量削減8%。
行業整體效益進一步增強。行業運行規範有序,經濟效益穩步回升,建材工業實現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三、主要任務
)嚴禁新增過剩產能。
嚴格執行《國務院關於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41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建材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34號)及《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化解鋼鐵焦化水泥電解鋁行業產能過剩矛盾的實施意見》(晉政發〔2013〕40號)等要求,2020年底前,嚴禁備案和新建擴大產能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建設項目;2017年底前,暫停實際控制人不同的企業間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產能置換。國發〔2013〕41號檔案印發後核准或備案的項目,凡是未按規定開展產能置換導致新增產能的,要嚴肅查處,國土資源、環保、質監等部門和金融機構一律不予支持。對國發〔2013〕41號檔案印發前的水泥違規項目,未經工信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公告、認定或明確由地方視情處理的,停止生產許可受理,已受理的一律不予許可;存在落後設備、工藝、違規產能以及生產淘汰類產品的,一律不予受理、不予許可。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或危險廢物、電石渣等固廢伴生水泥項目,必須依託現有新型乾法水泥熟料生產線進行不擴產能的改造。新上工業玻璃項目,熔窯能力超過150噸/天的,應依託現有平板玻璃生產線進行技術改造。嚴防借開展協同處置、發展工業玻璃之名建設新增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產能的項目。(責任部門:省經信委、省發展改革委、省國土資源廳、省環保廳、省質監局、省金融辦)
(二)依法退出落後產能。
環保部門對污染物排放達不到要求或超總量排污的,實施按日連續處罰;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責令停業、關閉。能耗超限額的,應在6個月內整改達標;確需延長整改期限的,經申請可延長不超過3個月的期限;逾期仍不達標的,依法關停退出。依法查處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水泥產品和無生產許可證生產、銷售水泥產品的違法行為。產品質量達不到國家強制性標準的,依法查處並責令整改,6個月內未整改或整改仍不達標的,依法關停退出。安全生產標準化和安全生產條件達不到要求的,立即停產整改,6個月內未整改或整改後仍不達標的,依法關停退出。屬於淘汰類工藝技術與裝備的產能,要立即關停退出。屬於《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淘汰類工藝技術與裝備的產能,要立即關停退出。水泥行業有序引導日產2000噸以下小型熟料生產線退出。(責任部門:省經信委、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省質監局、省工商局、省安監局、省電力公司)
(三)推進聯合重組。
在水泥行業支持優勢企業搭建產能整合平台,利用市場化手段推進聯合重組,整合產權或經營權,最佳化產能布局,提高生產集中度。鼓勵企業間探索以產能互換、生產線互換、租賃、託管、交叉持股等方式進行聯合重組,按區域形成核心利潤區。有關部門在貸款、稅收、土地、就業培訓等方面予以支持。已獲許可的企業併購重組且不涉及搬遷的,辦理生產許可證時,免予企業實地核查;已獲許可的企業被併購重組後,企業名稱、生產條件、產能未發生變化的,產品經檢驗合格後直接換髮生產許可證。(責任部門:省經信委、省發展改革委、省國資委、省質監局、省國土資源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金融辦)
(四)實施錯峰生產。
採暖期全面實行水泥熟料(含利用電石渣)錯峰生產,縮短水泥熟料裝置運轉時間,壓減熟料產量,同時有效避免水泥熟料生產排放與取暖鍋爐排放疊加,減輕採暖期大氣污染。在此基礎上,推動錯峰生產科學化、規範化、常態化。經信、環保等部門定期對各企業執行停窯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確保停窯措施落到實處。倡導通過行業自律按一定比例降低負荷、合理限產、按需定產。(責任部門:省經信委、省環保廳、省建材工業協會)
(五)加快轉型升級。
1.提升水泥品質。停止生產32.5等級複合矽酸鹽水泥,重點生產42.5及以上等級產品。加快發展專用水泥、特性水泥、砂石骨料、混凝土摻合料、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水泥製品和部件化製品。積極利用尾礦廢石、建築垃圾等固廢替代自然資源,發展機制砂石、混凝土摻合料、砌塊牆材、低碳水泥等產品。(責任部門:省經信委、省發展改革委、省質監局)
2.發展高端玻璃。嚴格建築節能標準,推廣套用低輻射鍍膜(Low-E)玻璃板材、真(中)空玻璃、安全玻璃、個性化幕牆、光伏光熱一體化玻璃製品,以及適應既有建築節能改造需要的節能門窗等產品。大力發展太陽能光熱發電反射鏡玻璃、電子光學等特種玻璃及新型深加工玻璃製品,滿足戰略性新興產業、綠色建築、現代農業等領域高端需求。(責任部門:省經信委、省發展改革委)
3.發展新型陶瓷。承接國內陶瓷產業轉移項目,利用我省資源能源優勢,建設新型陶瓷產業園。鼓勵節能減排、資源綜合利用項目入園,鼓勵薄型瓷質磚、陶瓷磚一次燒成、衛生瓷壓力注漿等新技術的套用,推廣薄型化的陶瓷磚以及節水、輕量型衛浴潔具等綠色建材產品,促進綠色消費。開發多孔陶瓷、陶瓷薄板及其他結構陶瓷和功能陶瓷新產品。(責任部門:省經信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
4.推廣新型牆材。發展本質安全、節能環保的新型多功能牆體和屋面材料及與牆體材料配套的綠色裝飾裝修建材。積極推進疊合樓板、內外牆板、樓梯陽台、廚衛裝飾等構配件工廠化生產。推廣裝配式建築。大力引導使用可再生資源製備新型牆體材料。推廣以燒結牆材為主體的具有隔熱、保溫、節能效果的綠色建材。加快推廣套用水性塗料、膠黏劑及高分子防水材料、密封材料、熱反射膜、管材等產品。(責任部門:省經信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
5.開發新型材料。以高嶺土、珍珠岩等非金屬礦及粉煤灰、冶煉渣等固廢精深加工為重點,加大在礦物均化、提純、超細磨粉、級配設計、表面改性等方面的攻關力度,大力發展基於非金屬礦物,用於節能防火、填充塗敷、環保治理、儲能保溫的礦物功能材料。鼓勵開展玻璃纖維、玄武岩連續纖維、矽酸鋁陶瓷纖維、石膏纖維(晶須)、碳纖維及其複合材料、石墨烯材料、納米碳酸鈣等先進無機非金屬材料產品的套用研究,開發新產品,擴大新材料產業規模和產品套用規模。(責任部門:省科技廳、省經信委、省發展改革委)
(六)推進綠色發展。
推進節能低碳改造,推廣節能環保新技術、新產品、新裝備利用,加強節能管理,積極開展能效對標活動,提升節能減排效率。推進綜合利用煤矸石、粉煤灰、冶煉渣、電石渣、城市污泥等固廢生產綠色節能新型建材,生產國家牆材產品指導目錄中的新型功能材料。開發推廣玻璃熔窯高效燃燒、餘熱利用技術以及陶瓷窯爐脫硫脫硝除塵綜合治理、原料乾法制粉和連續球磨等技術,提高能源梯級利用水平。推廣無鉻耐火材料。進一步深化環境保護管理,加大對無組織排放行為的治理力度。(責任部門:省經信委、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
(七)發展智慧型製造。
利用物聯網、大數據、雲計算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支持企業開展智慧型化生產,建設智慧型工廠、智慧型車間和數字礦山;在搬運、碼垛等重複繁重操作工段和高溫窯爐等危險崗位推廣“機器代人”;在水泥、平板玻璃、建築衛生陶瓷、牆材製品生產的關鍵工序加強與裝備製造、工業軟體等行業的融合發展,開發和提升自主可控的生產裝置及過程控制系統;加強對產品質量、污染物排放、能耗等關鍵參數的可視化管理,提高質量效益。實現企業DCS管控一體化,提高企業綜合效益。(責任部門:省經信委、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
(八)強化技術創新。
強化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加快產、學、研、政的產業聯盟創新模式,提升行業研發水平。支持企業開展清潔能源開發替代、清潔生產和資源綜合利用、智慧型製造、新材料開發、產品深加工等轉型升級改造。支持企業加快推進高性能纖維增強複合材料、先進無機非金屬材料和礦物功能材料的產業化,著力提高關鍵材料保障能力,更好滿足下游產業需求。(責任部門:省科技廳、省經信委、省發展改革委)
(九)注重品牌建設。
強化企業質量主體責任,推動企業建立全生命周期的質量管理體系,提高質量線上監測、線上控制和產品追溯能力,提升建材產品質量。鼓勵企業制定品牌發展戰略,加強自主品牌培育、宣傳與推介,加快本土品牌建設,提升品牌形象和價值。發揮優勢企業的主導作用,以品牌、管理和行銷網路為紐帶,促進業態和商業模式創新,引導行業由生產型轉向生產服務型、由獨立經營轉向相互交叉持股、聯合發展的模式,並向下游延伸產品和服務,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深化“網際網路+”在產品設計、製造、銷售、管理等環節的套用,打造電子商務平台和專業物流網路配送體系。(責任部門:省質監局、省經信委、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
(十)開展產能合作。
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支持有意願的企業把握“一帶一路”機遇,利用“山西品牌絲路行”、境外合作園區、東協自由貿易區等載體,推動我省建材品牌產品“走出去”,開展國際產能合作,實現互利共贏。協會要為行業“走出去”做好服務,建立與政府對接的信息資料庫和提供企業信息的資料庫,構建直接搭橋對接“走出去”和間接中介服務“走出去”的服務平台與運行模式。(責任部門: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建材工業協會)
(十一)降低綜合成本。
繼續在全行業深入開展能效對標活動,樹立標桿,引導企業套用新技術、新裝備和先進管理經驗,推進精細化管理,挖掘潛力降低成本。鼓勵企業延長產業鏈,提升有效供給。(責任部門:省經信委、省建材工業協會)
(十二)深化行業自律。
支持行業協會等組織通過公約形式建立仲裁制度、黑名單制度和行業行為規範等行規行約,深化行業自律。對違反行規行約、不守信用、嚴重擾亂生產經營秩序的企業和法人,各有關部門在職責範圍內通過函詢、約談等方式,協助落實公約約定的處罰措施,支持提高行業自律公約權威性,提高行業凝聚力。嚴查傾銷行為。分區域發布水泥行業社會平均綜合成本,依法嚴查水泥低價傾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曝光低價傾銷、破壞市場秩序的典型案例,依法規範市場秩序。探索在各區域先成立統一的銷售公司,實現區域市場整合,嚴格行業自律,作為資產整合的過渡方式。(責任部門:省建材工業協會、省經信委)
(十三)發揮龍頭企業引領作用。
引導行業龍頭企業按照國家產業政策、行業發展現狀制定企業發展戰略,發揮行業龍頭企業帶動和擔當作用,主動作為,帶頭淘汰低強度等級產品,自行壓減富餘產能,帶頭遵守行業自律公約,引領行業走上競爭有序、價格穩定、健康發展的道路。(責任部門:省經信委、省國資委、省建材工業協會)
四、保障措施
(一)落實優惠政策。
落實水泥、新型牆材等建材產品資源綜合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促進節能減排。根據國家發布的建材工業鼓勵推廣套用技術和產品目錄,對我省建材工業節能減排、產品升級換代、提升質量效益等項目實施差別化政策。(責任部門:省經信委、省國稅局、省地稅局)
(二)加大金融支持。
落實有保有控的金融政策,對化解過剩產能、實施兼併重組以及有前景、有效益的建材企業,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對違規新增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產能的企業停止貸款。通過提供併購貸款、併購票據等方式拓展融資渠道,支持各類社會資本參與建材企業併購重組。(責任部門:省金融辦)
(三)嚴格執法監督。
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要儘快完善並公開我省水泥、平板玻璃行業建設項目庫;對國發〔2013〕41號檔案印發後核准備案、點火投產的項目,要逐條註明具體情況;對隱瞞信息或違規建設的項目,一經舉報(或發現)並查證屬實,將予以公告,並追究相關責任。建材企業應依法安裝線上監控系統並與環保部門聯網,主動披露環保相關信息。節能監察單位要加強對水泥、牆材等建材產品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依法處理違反強制性節能標準的行為,對水泥行業實行基於能耗限額標準的階梯電價政策。質監部門要加大建材產品抽檢力度,對產品質量不達標的,依法責令整改並予通報;對無證生產水泥的,依法責令停產、處罰並向社會公告。安監部門要嚴格安全生產監督執法,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建材企業,及時公布建材企業安全生產不良記錄“黑名單”信息。通過強化監管執法力度,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營造公平環境,促進企業間公平競爭。(責任部門:省經信委、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省安監局、省質監局)
(四)發揮協會作用。
完善行規行約,加強行業自律,引導企業遵規守法、規範經營、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發揮有關協會熟悉行業、貼近企業的優勢,支持企業推進兼併重組,促進企業主動去產能,做好新工藝新技術推廣和新產品開發過程中疑難問題的服務,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幫助企業加強和改進管理。加強調研和信息收集,多對行業關鍵與共性問題展開研究,反映企業訴求,反饋政策落實情況,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發揮行業協會對市場的引導和監督功能,整合區域市場中的資源要素,控制供給側產能,平衡供需矛盾,增強企業盈利能力。(責任部門:省經信委、省建材工業協會)
(五)加強宣傳引導。
通過網際網路、報刊、廣播、電視等方式,廣泛深入宣傳建材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行動的重要意義與經驗做法,加強政策解讀,回應社會關切,形成良好的輿論環境。(責任部門:省新聞出版廣電局)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以高度的責任感、使命感和改革創新精神,合力推進建材工業穩增長、調結構、轉型升級、降本增效和行業脫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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