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2009年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

《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2009年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是指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廳,各直屬機構:為了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全面實施轉型發展、安全發展、和諧發展戰略.促進全省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為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現就切實加強2009年全省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2009年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
  • 類別:意見
  • 日期:2009年
一、牢固確立安全發展的理念
高度重視和切實抓好安全生產工作,是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必然要求,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必然要求,是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廣大人民民眾最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近年來,全省各級、各部門和各企業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我省安全生產形勢仍然十分嚴峻,事故總量仍然較大,重特大事故集中多發,特別是襄汾“9.8”特大尾礦庫潰壩事故損失慘重,教訓深刻,影響巨大。安全生產已經成為影響和制約我省科學發展的突出問題。全省各級領導幹部要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的理念、預防為主的理念、本質安全的理念,牢固樹立“發展經濟是政績、抓好安全生產也是政績”的理念,從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充分認識安全生產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增強搞好安全生產、推進安全發展的緊迫感、責任感和使命感,切實加大工作力度,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各項措施真正落到實處。 二、明確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2009年全省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思想是: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政府的安全監管主體責任,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行政規章制度,紮實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營造有利於安全生產工作的社會氛圍,促進安全生產狀況的根本好轉,為新基地、新山西建設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促進全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2009年全省安全生產工作的奮鬥目標是:進一步創新體制機制,建立起較為完善的安全生產工作體系、法律法規體系、目標責任制體系和考核評價體系;通過為期一年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使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道路交通、建築施工、消防等重點行業和領域事故多髮狀況得到扭轉,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起數和死亡人數、億元地區生產總值死亡率、工礦商貿十萬人死亡率、煤礦百萬噸死亡率和道路交通萬車死亡率等安全生產控制指標穩定下降,杜絕發生重特大事故,實現安全生產狀況的明顯好轉。
三、建立完善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體系
要按照“安全發展”的要求,把國務院下達的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及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工作目標層層分解落實到各地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各類企業,並逐級落實到具體工作崗位、具體工作人員,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覆蓋全省“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層層抓落實”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體系。
要制定科學、合理的安全生產工作考核評價體系,強化對各地人民政府、各類企業安全目標的過程控制,突出預防為主、綜合整治的工作思路,鼓勵和引導各地、各部門、各企業創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提高執行力,有效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要加強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考核,把考核結果作為評價各地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工作業績的重要指標。對安全生產工作成績突出的要表彰獎勵;對完不成年度安全生產指標,考核不合格,本行政區域或行業領域企業發生重特大事故的,其單位主要領導不予提拔重用,在各項評優評先中嚴格執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考核結果要定期向社會公布,促進各單位安全生產責任的落實。
四、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企業是安全生產的主體,企業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必須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要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依法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推廣套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積極採用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認證、風險評估、安全評價等方法,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企業要加大安全生產資金投入,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建築施工、交通運輸等行業要認真執行國家及省有關安全費用提取的各項規定,按照標準足額提取。
要規範煤礦等高危行業招工和勞動用工管理,依法實行強制性安全培訓,對高危企業的從業人員每年培訓兩次,對其他企業從業人員每年培訓一次,嚴格全員持證上崗制度,徹底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現象。
五、落實政府安全監管主體責任
各地人民政府是安全生產監管的責任主體。政府主要負責人作為本行政區安全生產監管的第一責任人,必須親自抓、負總責;分管安全的副職要協助主要負責人抓好安全生產工作;其他副職要抓好各自分管行業領域的安全工作。在制定經濟社會發展戰略規劃時,不僅要明確安全生產指標,而且要明確安全生產項目、資金、措施和支撐體系,始終做到安全生產與經濟社會發展各項工作同規劃、同部署、同推進。各地人民政府每季度至少要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及防範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會議,分析、布置、督促、檢查本行政區防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工作。
要加大各地人民政府安全監管資金投入,按照財政收入的一定比例安排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專項資金,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主要用於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配備執法裝備、改善監管條件和表彰獎勵等支出,專款專用。
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體系,機構要健全,人員要配足,經費要保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根據本行政區內人口數量、企業數量、地區生產總量、產業和行業狀況等因素,按一定的標準,配備能夠適應當地安全生產工作需要的監管人員,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都要設立安監站,村委會、居委會要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生產工作。
要強化各職能部門安全監管責任。各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行政正職是本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職和其他副職,對相關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要落實負責安全監管的內設機構和人員,保障安全監管工作經費和裝備。
政府各職能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實施土地和資源審批、項目立項、環境評價、勞動用工、安全生產等各項許可制度,提高準入門檻,嚴把安全關。要通過兼併重組,淘汰落後生產能力,提高產業集中度,從根本上增強企業的安全保障能力。
要加大安全生產執法力度,嚴厲查處各類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對高危企業的執法檢查每年不得少於兩次,其他企業不得少於一次。各職能部門既要各司其職,抓好各自職責範圍內的安全工作,又要加強安全生產聯合執法,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形成抓好安全生產的強大合力。
六、全面落實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
各地、各部門和各企業要針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認真落實省人民政府已經出台和即將出台的安全生產制度,即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制度、廳(局)際聯席會議制度、聯合執法制度、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事故約談制度、事故和隱患舉報制度、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制度、專項督查制度、煤焦領域反腐敗制度和安全生產行政問責制度。要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企業的實際,制訂貫徹落實的具體措施和實施細則,通過制度管人、管事,確保全全生產,構建安全生產工作長效機制。
七、紮實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
開展為期一年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是迅速扭轉當前我省安全生產工作被動局面的重大舉措。要在對各行業和各領域企業進行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礎上,對各類企業進行分類整治:對無證或證照不全的企業,要堅決予以關閉取締;對證照齊全,但安全隱患多、安全沒有保證的企業,要一律停產整頓,什麼時間整頓好,什麼時間恢復生產,並對驗收工作實行誰驗收、誰簽字、誰負責;對證照齊全,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要加強日常監管。
專項整治要敢於動真、敢於碰硬,寧嚴毋寬,寧緊毋松。通過專項整治,進一步推動政府監管主體責任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和事故預防控制體系;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堅決打擊、徹底消除非法生產經營活動,淘汰不符合國家及省產業政策的落後企業,取締國家及省明令禁止的生產裝置;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和各行業、各領域的整體安全水平,杜絕重特大事故發生,減少一般事故,促進全省安全生產狀況穩定好轉。
八、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
完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體制和機制,積極整合現有應急救援資源,建立以現有礦山救護、消防救援等隊伍為基礎,以大型煤炭、化工等企業應急救援隊伍為骨幹,以應急救援志願者為補充的應急救援體系,加快區域性應急救援基地建設步伐。
要加大應急救援物資和裝備投入,提高專業技術水平,形成統一指揮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系統。加強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預測、預警、預報工作,強化應急救援隊伍管理,定期開展應急救援演練,提高突發事件處置能力。
加強日常特別是節假日期間的安全值班值守工作,嚴格落實值班制度,堅持24小時專人值班,保證一名領導幹部在崗帶班,確保信息渠道暢通、處理及時、指揮有力。企業一旦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必須在1小時內向當地縣級以上安監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並及時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值班人員在接到事故報告後,必須立即報告當日帶班領導和主要負責人,並按規定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報告。有關負責人接到報告後,要立即趕赴現場,調動各方力量,迅速開展應急救援,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要從嚴查處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事故的違法行為。
九、嚴格事故追究和行政問責
要嚴肅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追究有關事故責任人的責任,真正做到有責必究、有過必罰、一查到底。
要加大事前責任追究的力度,對不能全面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打擊非法違法不力、落實安全生產防範措施不到位、排查治理安全隱患不徹底的地方人民政府、部門和企業負責人,視同發生安全生產事故進行問責。
要認真開展煤焦領域反腐敗鬥爭,嚴肅查處事故背後的腐敗行為,依法嚴懲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涉及的職務犯罪。要將安全生產責任追究與打黑除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結合起來,嚴厲打擊滲透到安全生產領域的各種黑惡勢力,為安全生產奠定堅實的社會基礎。
十、營造有利於安全生產工作的社會氛圍
要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社會監督,暢通監督渠道。各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落實生產安全事故舉報制度,通過當地主要媒體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安排專人24小時值守,對於舉報的案件,要責成專人依法核查處理。對舉報情況屬實的,及時給舉報人兌現獎金,取信於民。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每季度要向鄉(鎮)、街道通報當地有證小礦山、小化工企業名單。社區、鄉村通過公告欄以及向偏遠農村散發傳單等形式,公布有證企業名單,接受人民民眾監督。
各新聞單位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開闢專欄專版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大力宣傳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各單位加強安全生產的重大舉措,宣傳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典型和安全常識。要加強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輿論監督,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典型案件進行公開曝光,揭露事故背後的腐敗、失職瀆職等問題,真正發揮警示教育作用。
要加強安全文化建設,深入開展民眾性的安全文化創建活動,推動安全文化進機關、進企業、進學校、進鄉村、進社區、進工地、進站場、進家庭,提高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營造“關注安全、關愛生命”的濃厚氛圍。
十一、狠抓安全生產各項措施的落實
各地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把安全生產放在全局和戰略層面加以推進。要定期聽取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匯報,建立健全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職能部門和企業落實安全責任。重點產煤市、縣和非煤礦山市、縣要落實好市長助理、縣長助理的責任,協助分管安全的領導抓好安全生產工作。國有重點煤礦要落實好通風區長兼礦長助理的規定,在組織保證方面強化對安全工作的管理。各地要積極探索組建安全生產指揮中心,加強對安全生產的集中指揮和信息調度,實現快速、準確、及時處置安全生產隱患和解決安全生產工作方面的重大問題,防範安全生產事故發生。
要建立和完善政府領導下基層、下礦井、進車間、進工地工作制度,市級領導每月深入生產現場不少於一次,縣級領導每月不少於兩次。要推行安全生產部門聯繫點制度,省、市、縣有關部門領導要經常深入聯繫點,調查研究,指導工作,及時協調解決基層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堅決反對和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徹底改變以會議貫徹會議、以檔案落實檔案、推諉扯皮、不負責任的工作作風,把隱患發現在前面,把問題解決在前面,把責任落實在前面,確保各項安全生產措施落實到位,確保完成全年工作目標任務,為實現我省轉型發展、安全發展、和諧發展做出不懈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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