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表彰全省造林綠化先進集體的決定
山西省人民政府 關於表彰全省造林綠化先進集體的決定 |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辦、廳、局: 2013年以來,全省各地認真貫徹省委、省政府“綠化山西、生態興省”決策部署,大力實施林業“六大”工程,全面推進呂梁山生態脆弱區林業生態建設,積極開展林業生態縣創建工作,認真完成省政府重點工作目標責任考核各項任務,全省林業生態建設取得明顯成效。為樹立榜樣,鼓勵先進,進一步調動廣大幹部民眾造林綠化的積極性,省人民政府決定授予呂梁市“山西省造林綠化先進市”稱號,並獎勵100萬元;對達到林業生態縣創建標準的大同市新榮區、交城縣、太谷縣、潞城市、晉城城區、古縣、絳縣等7個縣(市、區),授予“山西省林業生態縣(市、區)”稱號,各獎勵30萬元。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進集體珍惜榮譽,再接再厲,再創佳績。各地、各部門要以先進集體為榜樣,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造林綠化的領導力度只加大不減小,資金支持只增加不減少,目標考核只加強不減弱”要求,進一步增強造林綠化責任感和使命感,勇於創新、真抓實幹,為推動全省林業生態建設轉型跨越、提質增效做出新貢獻。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14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