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十一五”人口發展與人口計生事業發展規劃

人口發展與人口計生事業發展規劃,是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基礎性規劃,是全省“十一五”重點專項規劃之一。根據《中共山西省委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和《山西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編制和實施山西省“十一五”人口發展與人口計生事業發展規劃。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山西省“十一五”人口發展與人口計生事業發展規劃的通知

晉政辦發〔2007〕12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廳,各直屬機構:

《山西省“十一五”人口發展與人口計生事業發展規劃》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予印發。

二○○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西省“十一五”人口發展與人口計生事業發展規劃
  • 性質:發展規劃
  • 省份:山西省
  • 時間:2005年
第一章 發展回顧和基本經驗
一、“十五”主要成就
“十五”期間,山西省人口計生事業與時俱進,創新發展,取得了突出成績:
低生育水平保持穩定。“十五”期間,我省婦女生育水平始終保持在更替水平以下,總和生育率在1.7-1.8之間,平均人口增長速度為0.653%,比“九五”降低零點四三個百分點;2005年底,全省總人口為3355.21萬,人口自然增長率為6.02‰,人口增長得到有效控制。
人口素質明顯提高。人均受教育年限逐年提高。嬰兒死亡率、孕產婦死亡率逐年降低。2000年-2004年,嬰兒死亡率由19.91‰降低到17.17‰,其中農村由22.96‰降低到20.26‰;孕產婦死亡率由53.04/10萬下降到39.80/10萬;平均預期壽命由71.65歲提高到72歲。
民眾生育觀念發生深刻變化。新的婚育觀念和生育文化正在形成。我省政策生育率由2000年的77.73%提高到2005年的85.13%;多孩率由2001年的5.05%下降到2005年的2.76%。“十五”期間已婚育齡婦女綜合避孕率穩定在85%左右。
人口與經濟協調發展能力不斷增強。全省“十五”比“九五”少出生39萬人,人口對資源環境的壓力有所減輕,有力地支持了社會經濟發展。“十五"時期全省生產總值年均增長13.1%,人均生產總值在全國的排位由第20位前移至第15位。
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水平全面提高。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費納入財政預算,省、市、縣(市、區)財政投入由2000年的人均4元提高到2005年的10元。計畫生育服務網路鞏固發展,技術人員素質明顯提高,技術服務能力不斷增強。各地普遍開展了育齡婦女的生殖保健服務。
人口信息化建設初具規模。11個市119個縣(市、區)1384個鄉鎮全部配備了微機,統一開發使用了《山西省全員人口管理套用系統》。
依法行政全面推進。修訂了《山西省計畫生育條例》,出台了《山西省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和《山西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實施方案》等。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取消和減少了計畫生育審批事項,公開辦事程式,推進計畫生育行政執法責任制,開展計畫生育登記建制工作,糾正黨員幹部違法違紀超生歷史遺留問題,對10萬多名黨員幹部落實了黨紀、政紀和經濟處理,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進入依法行政的新階段。
農村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政策全面落實。開展對農村領證獨生子女家庭和雙女絕育家庭的養老保險試點工作,辦理養老保險近3萬戶;實施對農村計畫生育家庭的四項獎勵政策和國家獎勵扶助制度,兌現獎勵計生家庭43萬人戶;開展少生快富-牽手工程,扶持38個縣1600戶計畫生育貧困家庭脫貧致富,救助貧困母親400餘人。
二、“十五”取得的基本經驗
“十五”期間,山西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基本經驗是: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努力落實科學發展觀,用發展的辦法解決前進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堅持從本地實際出發,把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放到全省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大局,與經濟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獎懲、兩手抓,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堅持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分類指導、分類考核,積極探索綜合協調解決人口問題,發揮各有關部門的職能作用;堅持從實現、維護育齡民眾利益出發,全面落實計畫生育獎勵政策,計畫生育與扶貧相結合,實施少生快富,建立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堅持狠抓計畫生育基層基礎,促進後進轉化,推進全省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均衡發展;堅持以人的全面發展為中心,開展優質服務,推進綜合治理,探索建立新的工作機制,不斷提高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水平。
第二章 “十一五”面臨的形勢與挑戰
“十一五”期間,山西面臨著比“十五”更為複雜的人口形勢。人口數量問題仍然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面臨的首要問題。同時,人口素質、結構、分布和流動問題相互交織,將對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產生重大影響,直接關係到全省“十一五”規劃目標的實現。
人口總量持續增加,低生育水平不穩定。“十一五”期間,山西要在中部崛起中走在前列,並在2020年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總和生育率必須穩定在1.8左右。據預測,2010年和2020年全省人口總量將分別增長到3460萬和3660萬,加之我省即將迎來第四次生育高峰,民眾生育意願與國家政策要求還存在差距,地區生育水平差異明顯,部分農村地區計畫外生育問題仍然比較嚴重,目前的低生育水平並不穩定,人口和計畫生育稍有放鬆,生育水平就會出現反彈。
出生人口素質不高,制約和諧社會的構建。全省平均出生缺陷發生率為116.47/萬左右。出生缺陷發生率在200/萬到400/萬的縣有39個,400/萬以上的縣有10個。全省每年出生的人口中,有出生缺陷的達8000人左右。
人口結構發生變化,對經濟社會發展影響深遠。出生人口性別比持續攀升。二孩出生性別比連續6年高於120,多孩出生性別比連續5年高於150。0-14歲人口中,男性比女性多34萬人,20-35歲人口中,男性比女性多27萬人。人口性別比問題如不有效治理,將造成婚姻擠壓,影響社會和諧。勞動年齡人口總量大且保持增長態勢。2005年全省勞動適齡人口已達2398.25萬,今後平均每年還將增加16萬,對就業、再就業的壓力增大。人口老齡化進程加快。2005年,我省65歲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已達到7.15%,未來幾十年我省人口老齡化速度不斷加快,社會保障壓力將進一步加大。
人口與資源、環境的矛盾日趨尖銳。資源瓶頸約束趨緊。2020年我省人均耕地面積將減少到1.6畝。我省人均占有水量為全國平均水平的20%,1000萬人飲水困難。生態環境形勢嚴峻。2004年,我省環境監測指標排全國第28位,生態環境整體惡化的趨勢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生態脆弱地區難以承載人口的不斷增長,人居環境質量改善的難度加大。
流動遷移人口規模逐年增大,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提出嚴峻挑戰。綜合治理流動人口局面尚未形成,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缺乏必要的機構、人員、經費保障,流動人口的技能培訓、就業、子女受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和計畫生育管理與服務等難度加大,流動人口基本權益保障亟待加強。
人口計生幹部隊伍不能適應形勢和任務的需要。工作人員的思想觀念亟待轉變,管理服務能力亟待增強;幹部隊伍結構不合理問題亟待解決,否則,適應不了形勢和任務的需要。
面對新的發展形勢,我們一定要未雨綢繆,積極應對;一定要抓住機遇,乘勢而上,牢牢把握山西人口與人口計生工作的主動權。
第三章 指導思想、堅持原則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
未來五年,是山西加快新型能源工業基地建設和新山西建設的重要時期,也是全面加強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關鍵時期。“十一五”期間山西人口發展與人口計生事業發展的指導思想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圍繞全省大局,切實把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作為提高可持續發展能力的關鍵要素,穩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質,最佳化人口布局和結構,實現人的全面發展,通過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優質服務、政策推動、綜合治理”的人口和計畫生育管理新機制,開展創建“新農家”活動,提高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整體水平,促進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目標的順利實現。
二、基本原則
----堅持人口與發展綜合決策。用科學發展觀統領人口發展全局,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出發,優先開發人力資源,大力推進科教興晉和人才強省、文化強省戰略,統籌解決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與流動問題,綜合協調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各個方面,把解決人口問題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
----堅持綜合治理和綜合協調。建立和完善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調控體系和管理機制,採取法律、教育、經濟、行政等措施綜合治理。鞏固和發展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管理、技術服務和民眾工作“三位一體”的管理和服務體系。
----堅持整體推進與分類指導相結合。把人口計生工作的重點繼續放在農村,加強城市和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管理服務工作。發揮先進地區的示範、輻射作用,推動不同地區、不同基礎地方人口計生工作的均衡發展。
----堅持改革創新。尊重民眾的首創精神,全面推進人口和計畫生育綜合改革,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優質服務、政策推動、綜合治理”的工作新機制。
----堅持以人為本,以人的全面發展為中心。尊重人民民眾的主人翁地位,維護其合法權益。從民眾的需要出發,全面開展計畫生育生殖保健服務。把實行計畫生育與發展經濟、幫助民眾勤勞致富、建設文明幸福家庭相結合,實現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兩個轉變”。
三、發展目標
1.人口發展目標
期末人口總量控制在3460萬;人口年平均出生率控制在12.30‰以內,人口年平均自然增長率不超過6.00‰;人口素質明顯提高,民眾享有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務,新生兒出生缺陷發生率逐年有所下降,嬰兒死亡率下降10%,孕產婦死亡率下降12%。全面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全省“普九”人口覆蓋率達到100%;高中階段毛入學率達到85%,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到28%;逐步形成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城鎮基本社會保障覆蓋率達到或超過80%;貧困發生率有所下降;出生性別比升高勢頭得到有效遏制;人口城鎮化率達到47%;人居環境有所改善;人口平均預期壽命達到72.5歲。
2.人口計畫生育事業發展目標
(1)符合政策生育率達到90%以上;
(2)已婚育齡婦女綜合避孕率達到87%;
(3)社會撫養費徵收兌現率提高到70%以上;
(4)80%的縣(市、區)基本建立起人口計生工作新機制;
(5)民眾對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的滿意率達90%。
“十一五”期間,全省人口發展目標和事業發展目標分兩步完成。
第一步:2006-2007年,本屆政府任期內全省人口計生整體工作達到全國平均水平。
第二步:2008-2010年,全省人口計生整體工作達到全國中等偏上水平。
第四章 主要任務
一、綜合運用經濟社會政策,切實穩定低生育水平
嚴格現行生育政策,積極應對第四次生育高峰,將總和生育率穩定在1.8左右,確保人口總量控制目標的實現。繼續完善利益導向機制。加強綜合協調,制定有利於穩定低生育水平的戶籍、稅收、土地、就業、教育、社會保障、社會福利、城市管理等政策。繼續抓好省對農村計畫生育家庭的四項獎勵政策和國家獎勵扶助制度,積極落實農村獨生子女和雙女戶在升學、就醫、扶貧等方面的優先、優惠政策,探索對城鎮計畫生育家庭獎勵的辦法。繼續完善和落實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基本項目免費制度。建立獨生子女大病統籌基金,對患大病的獨生子女進行救助。建立節育手術補償制度,促進絕育手術落實。建立計畫生育社會保障制度。在農村建立新型合作醫療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義務教育免費等方面,優先優惠計畫生育家庭。健全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管理、技術服務和民眾工作“三位一體”的管理和服務網路。
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著力解決人口結構性問題
推進優生優育,加大出生缺陷綜合干預力度。全面開展免費婚前醫學檢查;擴大“健苗”工程試點範圍,免費發放葉酸、斯利安等藥品,加強三級預防,積極開展孕期保健、產前診斷與篩查、遺傳諮詢、新法接生、新生兒疾病篩查和兒童疾病綜合診治等預防性技術服務,普及優生優育知識,降低出生缺陷人口。加大綜合治理出生性別比力度,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別比升高勢頭。逐步建立健全養老保障體系和老年社會服務體系,積極應對老齡化。
三、引導人口有序流動和分布,加強服務和管理
統籌人口發展與產業布局、就業促進、土地利用、水資源承載能力、城鎮化建設和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引導人口的合理集聚。制定流動人口管理服務新政策,對流動人口就業、社會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以平等國民待遇;落實流動人口綜合管理服務職責,推進流動人口流出地跟蹤管理、現居住地管理和服務制度的落實,建立流動人口流出地、流入地工作協調機制。把流動人口管理服務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保障流動人口享有免費的基本項目的計畫生育技術服務;進一步完善流動人口信息交換平台建設,運用現代化手段提高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管理和服務水平。
四、加強基層基礎建設,全面推進以技術服務為重點的優質服務
“十一五”期間,基本完成全省縣級服務站的維修和改造;鄉鎮中心服務所建所率達100%。全省重點建設1個省級生殖健康技術中心、4個市級生殖健康技術中心、320個鄉鎮中心服務所,維修、改造120個縣級服務站,使之全部達到國家建設標準。積極推進各級技術服務機構標準化建設,按《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和《常用計畫生育技術常規》的要求,配齊、配強技術人員和器械設備,提高服務質量、能力和水平,形成覆蓋率比較高、功能相對齊備、專業特點鮮明、深受民眾歡迎的計畫生育服務網路。鞏固鄉村兩級人員陣地。村級計生辦主任享受副村級待遇,報酬補貼省、市、縣三級2006年底達到每人每月100元,2010年底達到每人每月200元。加快全員人口信息管理系統建設步伐。建立起以省、市、縣為主的內部區域網路、專網和以網際網路為依託的公眾信息網,共建共享的大型省、市、縣三級電子信息資源庫的“三網一庫”為基本構架的全省計畫生育系統信息化樞紐構架,實施公文和信息無紙化傳輸系統、全員人口信息系統、語音通訊及電視會議系統、社會公共信息服務系統、綜合決策支持系統。繼續深入開展優質服務和“三無”(無黨員幹部超生、無多孩生育、無政策外生育)縣(鄉、村)創建活動,2010年全省優質服務縣要占總縣(市、區)數的60%;積極推廣和套用避孕節育的新技術、新成果,指導育齡民眾選擇以長效避孕措施為主的安全、有效、適宜的避孕方法。全面開展生殖健康普查,最大程度地滿足民眾不斷增長的計畫生育和生殖健康需求。
五、深化宣傳教育,建設社會主義先進人口文化
繼續深入開展“婚育新風進萬家”和“關愛女孩行動”,深入推進“人口文化大院、人口文化活動室、人口文化宣傳隊”三項建設,在大中國小校普遍開展基本國情國策知識教育,促進全社會形成科學文明進步婚育新觀念。到2010年,自上而下建成設備齊全、觸角靈敏、覆蓋城鄉、服務民眾、服務事業的人口計生宣傳體系,滿足民眾少生優生、避孕節育、生殖保健知識需求。把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融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在廣大農村大力開展以科技興家、計畫生育、文明守法、講究衛生、家庭和諧、民主進步為主要內容的爭創“新農家”活動,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發揮計畫生育協會作用,實現民眾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
六、推進綜合改革,建立管理和服務的新機制
2010年基本建立起“依法管理、村民自治、優質服務、政策推動、綜合治理”的人口計生工作運行新機制,基本實現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兩個轉變”。要在建立綜合治理人口問題的工作機制、企業法人計畫生育工作責任制、民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工作機制、經費投入機制、流動人口管理服務機制、考核評估監督管理機制上取得新突破,帶動整體工作水平的不斷提高。
七、加強產業開發,促進人口計生事業長遠發展
發展生殖健康產業。改進、開發與生育、節育、不育相關的藥具、器械、診療技術,引入和推廣一批能被民眾接受、市場前景較好和生育、節育、優生優育和生殖健康的新技術、新產品。加快避孕藥具體制改革步伐,保證避孕藥具發放渠道暢通,調整藥具供應結構,推進生殖健康產業發展。發展人口文化產業。運用現代傳媒和多種行之有效的方法等,開展全民人口計生國策教育,推動經濟社會發展。
第五章 政策和保障措施
一、切實加強對人口發展和計畫生育事業的領導
堅持和完善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制度,切實做到認識、責任、措施、投入“四個到位”。建立在省人口計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的協調機制,加快建立和完善人口發展巨觀調控體系,推進綜合治理,統籌協調人口戰略、規劃、政策及人口相關經濟社會發展政策的制定和實施,形成多部門通力合作、綜合治理人口與發展問題的工作格局。不斷完善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建立重點管理、一票否決、離任審計、追蹤獎懲制度,確保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落實。堅持對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督促檢查,促進工作落實。
二、加強法制建設,全面推進人口和計畫生育依法行政
將人口問題作為制定地方經濟和社會法規的重要考慮因素,修定、完善地方性法規,為貫徹實施基本國策提供法律保障。推進依法行政規範化建設,嚴格按照法定程式行使權利、履行職責,加快建立權責明確、行為規範、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責任制,實現基層人口計生工作管理和服務的規範化、法制化和科學化。加強法制宣傳和教育,增強公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完善法制監督體系。建立和完善包括司法監督、行政監督、輿論監督、社會監督、民眾監督在內的完整的人口和計畫生育監督體系。
三、建立以財政投入為主渠道的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投入機制
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是政府履行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責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人口與計畫生育事業的投入,是保穩定、促發展的基礎性投入,要切實予以保證。“十一五”期間,人口和計畫生育財政投入增長幅度要高於經常性財政收入增長幅度,確保法律法規規定的各項獎勵優惠政策、縣鄉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基本建設和隊伍建設、計畫生育經常性工作、計畫生育免費基本技術服務等經費的落實。到2010年,全省人均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費增加到22元,省、市、縣三級財政繼續按3:3:4比例投入。縣本級財政繼續安排社會撫養費全部用於基層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中央和省級農村轉移支付資金用於人口和計畫生育的部分達到人均3元。把資金投放的重點放在加強基層基礎工作,完善服務網路,增強技術服務和科學管理能力等方面。財政、發改委、扶貧開發等部門要不斷提高對貧困地區計畫生育工作經費和基礎設施經費的保障力度。
四、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人員素質
鞏固和完善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管理、技術服務、民眾工作“三位一體”的工作隊伍。深化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內部管理體制和人事分配製度改革,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探索和建立計生隊伍能進能出、能上能下、能升能降、充滿生機與活力的用人機制,逐步形成有利於人才脫穎而出的選拔機制和注重品德、能力、實績與報酬掛鈎的考核任用機制。加強教育培訓,提高隊伍整體素質。“十一五”期間,全省各級計畫生育機構的公務員和管理人員至少培訓3次,脫產學習時間不少於2個月,各級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從事技術服務的專業人員,必須取得相應的執業資格。貫徹國家指導與民眾自願相結合的方針,加強計畫生育協會建設,壯大協會隊伍。
五、建立人口發展規劃監測與評估機制,促進規劃落實
本規劃確定的約束性指標,具有法律效力。規劃確定的目標、重點任務和政策,要納入各地區、各部門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和績效考核,認真貫徹落實,並在編制經濟社會發展年度計畫時搞好銜接。省人口計生委要加強對本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有關部門也要跟蹤分析相關領域規劃實施情況,及時反饋意見。在本規劃實施的中期階段,要組織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中期評估。中期評估報告提交省政府常務會審議。經中期評估需要對本規劃修訂時,報省人民政府批准。
附屬檔案:人口計生“十一五”重點建設項目附屬檔案
人口計生“十一五”重點建設項目
完成“十一五”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規劃任務,必須實施以“項目帶動事業,以事業推動項目”的發展戰略。
一、人口計生服務網路建設項目
項目內容:
1.建設山西省生殖健康技術中心。面積5000平方米,投資1500萬。
2.建設太原、大同、臨汾、陽泉4個市級生殖健康技術中心。每個技術中心面積3500平方米,共投資2800萬。
3.建設320個鄉鎮中心服務站。每個面積200平方米,共投資6400萬。
4.對120個縣級服務站進行維修、改造。共投資1200萬。
以上四項共投資1.19億元。
2006-2008年建設山西省生殖健康技術中心和4個市級生殖健康技術中心;
2006年,建設中心鄉鎮服務所120個,改造縣級服務站40個。2007年,建設中心鄉鎮服務所100個,改造縣級服務站50個。2008年,建設中心鄉鎮服務所100個,改造縣級服務站30個。
項目目標:通過建設鄉鎮中心服務站,對縣級服務站進行維修、改造,使之全部達到國家建設標準。技術人員和器械設備配備符合《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和《常用計畫生育技術常規》要求,提高服務質量、能力和水平,形成覆蓋率比較高、功能相對齊備、專業特點鮮明、深受民眾歡迎的計畫生育服務網路。
項目實現方式:列入省基本建設投資計畫,由省、市、縣三級政府投資。
二、人口計生信息化建設項目
項目內容:
1.全員人口管理信息系統。收集全員人口個案信息,動態、實時、快捷、準確地反映全員人口的受教育程度,反映育齡婦女婚姻、孕產、避孕、節育、以及個人家庭的基本信息。通過網路系統為計生管理提供及時、準確的各類數據和育齡婦女的各類技術服務及生殖健康信息,分析育齡婦女優質服務和生殖健康需求,指導基層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為育齡婦女提供個性化服務。通過網路系統實時監測計生服務工作促進優質服務,促進多種形式的計畫生育獎勵、優待政策的落實,體現黨和政府對人民民眾的關懷。軟體開發,網路連線、設備購置共需2715萬。
2.全省人口和計畫生育廣域網。建設省、市、縣三層四級架構的區域網路。省級區域網路為中心節點,市、縣區域網路為分支節點,鄉級單機為末梢節點。省級區域網路和11個市區域網路2006年3月建成,119個縣區域網路2006年6月建成。省級區域網路建設費用1500萬,市級區域網路建設費用350萬,縣級區域網路建設費用1785萬。
3.流動人口信息交換平台。推進流動人口現居住地管理,建立流動人口流出、流入地工作協調機制,溝通信息,形成流動人口源頭、互動和有序管理的新機制;保障流動人口享有免費的基本項目的計畫生育技術服務。項目投入500萬。
項目目標:通過建立省市縣三級大型綜合電子資料庫和省、市、縣、鄉四級網路互聯互通,實現全省全員人口信息資源共享,將管理與服務緊密結合起來,為經濟社會發展綜合決策提供服務,不斷提高決策水平。
項目投入總計5000萬。
項目實現方式:列入省基本建設投資計畫,由省、市、縣三級政府投資。
三、出生缺陷干預項目
項目內容:
1.開展免費婚前醫學檢查,婦女在懷孕前後,免費發放葉酸、斯利安、服施福等藥品;孕期免費進行B超檢查3次;
2.普及優生優育知識;開展產前診斷、遺傳諮詢,新生兒疾病篩查和兒童疾病綜合管理等預防性技術服務;
3.開展“健苗”工程。在我省出生缺陷發生較高的地方主要採取食物強化的方式,在麵粉中添加VitA、B1、B2、煙酸、葉酸、鐵、鋅等7種強化營養素,免費供應干預人群,觀察強化麵粉微營養素降低干預地區出生缺陷的效果和機理,觀察強化麵粉微營養素降低干預地區圍產兒、嬰兒及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腹瀉、ARI、肺炎發病率及低出生體重發生率的效果,觀察麵粉強化微營養素對提高早期嬰幼兒智力和體格發育的效果,以達到預防和改善維生素及微量元素缺乏,減少出生缺陷,促進人體健康的目的。
項目總投入3000萬。
項目目標:通過項目實施,使我省出生缺陷發生率大幅度降低,提高出生人口素質。
項目實現方式:由省、市、縣三級政府投資。
四、人口文化產業開發項目
項目內容:
1.建設人口計生宣傳教育網站;
2.開發推廣優生優育服務軟體,製作宣傳掛圖、書籍、光碟、光碟;創作人口計生電視劇、電視科普宣傳片;
3.購置縣鄉計生宣傳服務設備(照相機、攝象機、錄音機、影碟機等);
項目目標:到2010年,自上而下建成設備齊全、觸角靈敏、覆蓋城鄉、服務民眾、服務事業的人口計生宣傳體系,滿足民眾了解人口計生知識、生殖保健知識需求,促進全社會形成科學、文明、進步的婚育新觀念。
項目投資2000萬
項目實現方式:政府投資。
五、計畫生育獎勵和“少生快富”項目
項目內容:繼續落實《山西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規定的對計畫生育家庭的各項獎勵政策,深入推進少生快富扶貧工程,積極實施農村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引導民眾自覺實行計畫生育。項目周期為5-20年,項目資金為3.5億元。
項目目標:通過落實計畫生育獎勵政策,建立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引導民眾自覺實行計畫生育。
項目實現方式:由省、市、縣三級政府按3∶3∶4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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