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省級及以上自然保護區生態補償辦法(試行)》是山東省地方法規,辦法自2016年10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18年9月30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省級及以上自然保護區生態補償辦法(試行)
- 實施時間:2016年10月1日
《山東省省級及以上自然保護區生態補償辦法(試行)》是山東省地方法規,辦法自2016年10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18年9月30日。
《山東省省級及以上自然保護區生態補償辦法(試行)》是山東省地方法規,辦法自2016年10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18年9月30日。第一條 為提高生態環境保護水平,促進自然保護區可持續發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根據國家和省建立生態補償...
(三)環境空氣品質生態補償、自然保護區生態補償等方面的資金,主要按照《山東省環境空氣品質生態補償暫行辦法》(魯政辦字〔2017〕43號)、《山東省省級以上自然保護區生態補償辦法(試行)》(魯環發〔2016〕175號),採取生態補償方式...
辦法全文 山東省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 (1992年9月10日山東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10月15日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關於修訂〈山東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等...
第一條 為了加強山東黃河三角洲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以下簡稱自然保護區)的保護和管理,維護濕地生態系統和生物多樣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自然保護區位於東經118°32...
山東省頒布三十九條。內容主體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濕地保護,維護濕地功能,改善生態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濕地保護及其監督管理活動,...
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關於生態文明建設的戰略部署,加強環境污染防治和生態環境保護,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央和省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山東省環境保護廳制定了《山東省省級環境污染防治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一條 為規範和加強省級...
2022年11月,山東黃河河務局、省水利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聯合印發《山東省黃河生態補水管理辦法(試行)》。內容解讀 《辦法》提出,我省黃河生態補水實行流域管理與行政區域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堅持節水優先、保護生態、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