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省級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扶持資金管理辦法》是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財政廳2019年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省級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扶持資金管理辦法
- 實施地點: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省級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扶持資金管理辦法》是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財政廳2019年發布的檔案。
《山東省省級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扶持資金管理辦法》是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財政廳2019年發布的檔案。辦法印發山東省省級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扶持資金管理辦法1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直有關部門:現將《山...
山東省省級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和加強山東省省級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以下簡稱“服務業發展資金”)使用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省級預算...
《山東省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是2017年山東省財政廳印發的一份檔案。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省級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集聚政策資源,促進我省服務業轉型升級、加快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山東省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是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為做好創業帶動就業工作、規範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制定的辦法。辦法發布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山東省財政廳關於印發《山東省創業帶動...
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8年12 月28日 山東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就業補助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山東省就業...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5年7月24日 條例 山東省人力資源市場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人力資源市場活動,維護勞動者、用人單位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合法權益,培育和發展人力資源市場,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
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在我省舉辦有關機構,按規定享受優先扶持政策。支持利用外資發展金融保險、科技信息、現代物流、服務外包、旅遊會展、評級評估、會計審計、法律服務、品牌創意、人力資源等現代服務業。放寬對外商投資小額貸款...
省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外籍人才、港澳台人才、急需緊缺人才和高層次人才職稱直評辦法。第三十七條實行傑出貢獻人才表彰獎勵制度。對本省經濟社會發展作出傑出貢獻的人才,頒發齊魯傑出人才獎,並按照有關規定授予省勞動...
促進經濟發展與擴大就業相協調,促進經濟文化強省建設,根據《國務院關於批轉促進就業規劃(2011-2015年)的通知》(國發〔2012〕6號)、《山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及《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
第二條 山東省服務業創新團隊(以下簡稱“服務業創新團隊”)培育的指導思想是:進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觀念,把創新創業作為推動服務業發展的內在驅動力,著力整合力量,加大扶持力度,吸引知識、技術和人才等創新要素向服務業集聚;著力打造...
支持銀行機構與取得網際網路支付業務許可的支付機構合作,整合資源,再造流程。規範和發展非銀行支付機構網際網路支付業務,支持發展電子票據、移動支付等各類電子支付和結算工具。(責任單位: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省金融辦、山東銀監局、省經濟和...
現任領導: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廳長、黨組書記:張濤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負責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監督管理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人力資源市場活動。承辦為駐外使領館、商務機構選派工勤服務人員工作。負責非教育系統公派留學工作。承擔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事項。培育、引導、扶持人力資源行業協會發展,推進行業協會自律,發揮服務國家、服務社會...
充分發揮各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行業協會和社會力量的監督作用,積極推進社會協同共治。(十七)大力發展人力資源服務業。以產業引導、政策扶持和環境營造為重點,規範發展人事代理、人才推薦、人員培訓、勞務派遣等人力資源服務。加強統籌規劃和...
針對靈活就業的家政從業人員的失業保險問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要儘快研究其繳費基數、繳費比例、身份界定、經辦流程、享受待遇等具體問題,在《山東省失業保險規定》修訂前提出過渡辦法。針對超齡家政從業人員工傷保險問題,省金融辦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