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一、概述
2008年,山東省環保局
根據建設陽光政府、
促進依法行政的要求,嚴格按照《條例》規定,不斷完善工作機制,強化措施,紮實做好政府環境信息公開的各項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理順工作機制。省環保局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局長劉富春同志多次聽取工作匯報,親自召開局長專題會研究部署工作。為切實加強對政府環境信息工作的領導,成立了局政府環境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建立了由主要領導親自掛帥、分管局長具體負責、辦公室(調研室)工作牽頭、信息中心具體承辦、各處室(單位)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在職責分工上,辦公室作為日常工作機構,主管該項工作,負責對外協調工作,調研室負責對內指導協調工作,編制政府環境信息公開指南、公開目錄,制定相關制度;信息中心負責政府環境信息公開的技術保障、公開內容的收集編錄和受理以及依申請公開信息的處理、答覆工作,及時、準確地向省政府專網報送環境信息;每個處室(單位)明確一名工作人員作為聯絡員,負責本處室(單位)環境信息的收集和報送。
(二)根據部門職責編,科學據制指南目錄。局政府環境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在深入進行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討論,按照上級要求,結合部門職能,制定了全局環境信息公開工作方案,確定了信息公開的項目和內容。2007年4月25日,以魯環發[2008]54號文印發了《山東省環境保護局政府環境信息公開指南》和《山東省環境保護局政府環境信息公開目錄》。《信息公開指南》詳細說明了我局政府環境信息公開的信息分類、編排體系、獲取形式、工作機構,明確了信息公開申請流程,制定了18個信息公開文書樣本。《信息公開目錄》按照我局應當向社會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的政府環境信息內容,分為機構職能、政策法規、環保規劃、業務工作、環境統計和其他6類21項,極大地方便了公眾對政府環境信息進行查詢和索取。
(三)建立規章制度,規範日常工作。研究制定了《山東省環境保護局政府環境信息公開辦法(暫行)》,《信息公開辦法》從公開的原則,範圍和內容,形式和程式,職責、監督與保障等方面對我局政府環境信息公開工作作了詳細的規定。重點明確了政府環境信息公開的工作職責,使各處室(單位)工作任務和職責更加明確;建立了依申請公開受理機制,確定了申請的受理、審查、處理、答覆等各個環節的具體要求;建立了保密審查制度,確保公開的政府環境信息安全可靠;建立了社會評議制度,將評議結果作為年終工作考核的依據;建立了檢查考核制度,明確了檢查考核的職責分工、內容、方法和要求;建立了責任追究制度,切實保障樹立環保工作的良好形象。為切實做好主動公開信息的及時發布與更新,省局政府環境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於2007年2月22日、4月22日、11月7日分別組織召開了三次情況調度會,部署全局政府環境信息公開收集、錄入與更新等工作,並建立了政府環境信息公開“月調度、季通報”工作機制,督促各處室(單位)及時發布、更新信息。
(四)暢通公開渠道,辦好政府網站。充分發揮《山東環境》網站在政府環境信息公開中的主渠道作用,按照省政府網站績效評估標準的要求,對網站進行改版,重點突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並對網站整體設計進行最佳化。2008年已在《山東環境》網站開設“信息公開”版塊,並及時將相關內容進行了完善。制定了《山東環境》網站欄目信息維護管理辦法、網上信息發布管理辦法和考核辦法,大力提高線上辦事能力,深入推進互動交流和公眾參與。在辦好《山東環境》網站的同時,積極通過政府公報、政務信息簡報、新聞發布會、報刊、電視等多種形式,向公眾提供真實、準確、全面的環境信息。
公開信息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2008年度,我局通過《山東環境》網站“信息公開”專欄主動公開政府環境信息48條。其中,機構職能類信息2條,占4.2%;政策法規類信息17條,占35.4%;規劃計畫類信息2條,占4.2%;業務工作類信息22條,占45.8%;統計數據類信息5條,占10.4%;其他信息0條。
此外,我局還積極採用政府公報、政務信息簡報、新聞發布會、報刊、電視等形式,向公眾公開政府環境信息。2008年全年共編髮《環境信息》108期、刊載信息860條,印發《山東環境情況通報》46期。其中《環境信息》全部在《山東環境》網站“政務信息”專欄向社會公開。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本報告年度未收到公眾關於政府環境信息公開的申請。
四、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
無。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無。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1、政府環境信息公開制度需要進一步完善,特別是信息公開的具體範圍、日常工作程式需要進一步規範和細化。
2、部分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環境信息發布不夠及時,更新速度較慢。
3、政府環境信息公開形式需要進一步豐富。
(二)改進措施
一是提高思想認識。把政府環境信息公開作為強化行政權力監督、擴大工作透明度、最佳化發展環境的有效措施,進一步增強做好工作的主動性和實效性。
二是健全規章制度。根據省政府和環保部的部署,進一步完善省局政府環境信息公開相關制度和配套政策措施,明確職責分工,細化公開範圍,規範工作流程。
三是加強常態管理。進一步梳理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做好新年度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的編制工作。定期協調和督促業務處室(單位)做好主動公開信息的發布,及時向社會提供真實準確的環境信息。
四是豐富公開形式。繼續辦好《山東環境》網站,提升網站服務功能。以新聞發布、廣播電視為形式、以《環境信息》、《山東環境情況通報》為載體,為公眾獲取政府環境信息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