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高考補習學校管理的通知

魯教基函(2009)24號

各市教育局:

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我省自2008年開始實施了禁止國辦高中舉辦復讀班或接收往屆生插班復讀的政策。但作為臨時過渡性措施,允許一些地方教育行政部門根據當地情況,利用閒置資源舉辦部分補習學校。全省各國辦普通高中都較好地執行了政策,有效地遏制了大規模招收復讀生的行為,各地舉辦的高考補習學校和民辦學校一起承擔了高考補習的任務,較好地滿足了社會需求。但是實踐中也發現存在一些突出問題,為規範辦學行為,現就進一步加強高考補習學校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高考補習學校管理的通知
  • 發布單位:教育局
  • 檔案號:魯教基函(2009)24號
  • 地點:山東
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正確理解全面貫徹高中復讀班管理政策。在我省普通高中資源特別是優質高中資源並不寬鬆的情況下,國辦普通高中舉辦復讀班會造成重複培養,一方面剝奪更多國中畢業生升入高中學校的機會,減緩我省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的步伐,另一方面分散高中的教學力量。國辦高中舉辦復讀班實質上就是片面追求升學率的具體表現,必須嚴格禁止。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利用閒置教育資源舉辦的高考補習學校,是為了在政策轉變過程中避免產生巨大落差而採取的臨時過渡性措施。鼓勵應屆畢業生通過高考進入高一級學校學習是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的職責。
二、停止審批公辦高考補習學校。從今年6月1日起,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一律不得再審批新的公辦高考補習學校,現有的公辦高考補習學校不得再擴大辦學規模。同時,對於那些辦學行為不規範、手續不完備的公辦高考補習學校要予以停止招生。
三、逐步撤銷公辦高考補習學校。從2010年起至2012年,現有的公辦高考補習學校要逐步撤銷。各市教育局要做好調查研究,制定公辦高考補習學校撤併計畫,並於2009年9月1日前報我廳基礎教育處。
四、進一步加強高考補習學校的管理。要認真貫徹《山東省教育廳關於規範高考補習學校管理工作的通知》[魯教基函(2008)24號]精神,規範對高考補習學校的招生和教學管理,確保其按照規範組織教育教學工作,嚴格按照在我廳備案的招生範圍招生,嚴格按照規定安排節假日、作息時間,依法保障師生的休息權,維護全省高中階段學校的良好辦學環境。對於違規的補習學校一律嚴肅查處,直至撤銷辦學資格。
二○○九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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