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辦法》經2004年6月9日山東省人民政府第31次常務會議通過,2004年7月9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70號發布。該《辦法》共29條,自2004年8月10日起施行。
2021年2月7日已經廢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辦法
- 發布機關:山東省人民政府
- 文號: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70號
- 類別:政府規章
- 發布時間:2004年7月9日
- 施行時間:2004年8月10日
- 廢止時間:2021年2月7日
- 廢止依據: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40號
《山東省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辦法》經2004年6月9日山東省人民政府第31次常務會議通過,2004年7月9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70號發布。該《辦法》共29條,自2004年8月10日起施行。
2021年2月7日已經廢止。
《山東省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辦法》經2004年6月9日山東省人民政府第31次常務會議通過,2004年7月9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70號發布。該《辦法》共29條,自2004年8月10日起施行。2021年2月7日已經...
辦法全文 山東省建築裝飾裝修管理辦法 (2009年1月6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08號公布 根據2018年1月24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11號修訂)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建築裝飾裝修活動管理,保障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和安全,維護公共利益和裝飾裝修活動當事人、利害關係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
第一條 為了加強建築工程消防監督管理,減少和防止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山東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內部裝修和用途變更的工業與民用建築工程(以下簡稱建築工程)的消防設計、施工監督、消防驗收以及消防設施施工、監理和...
根據2015年7月24日山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關於修改〈山東省農村可再生能源條例〉等十二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 全文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消防安全職責 第三章 火災預防 第一節 公共消防設施 第二節 建築物消防安全質量 第三節 單位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節 消防...
14.《山東省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170號)將第二十三條修改為:“違反本辦法規定,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損壞或者擅自拆除、挪用、停用消防設施或者器材的,責令改正,處警告或者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強制執行,...
公共場所室內裝飾、裝修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應當使用不燃、難燃材料的,必須選用依照產品質量法的規定確定的檢驗機構檢驗合格的材料。公安消防機構應當積極組織有關單位開發、研製防火滅火新產品和新材料,推廣、使用先進消防技術。第二十四條 生產消防器材、設備,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相關認證(認可)證書或者檢驗...
修訂《山東省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辦法》,加強對室內外裝飾裝修工程的消防安全監管。按照適用於城鄉消防建設的要求,修訂《山東省城市公共消防設施管理辦法》,提高城鄉火災防控能力。制定《山東省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辦法》,加強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的軟硬體建設,提高高層建築火災防控能力。濟南、青島和淄博市應結合...
(四)保障消防車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區、防火間距、建築構件、建築材料和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符合消防技術標準;(五)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六)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消防安全培訓,保證所屬人員具備與崗位職責相適應的檢查消除火災隱患、快速撲救初起火災、組織人員...
(四)遵守住宅裝飾、裝修消防安全有關規定;(五)配合有關部門和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物業服務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六)依法應當履行的其他住宅物業消防安全責任。第十二條 物業服務人包括物業服務企業和其他管理人,應當履行下列住宅物業消防安全責任:(一)實施物業服務契約約定的消防安全防範服務事項;(二)...
(十二)負責全市物業服務行業的監督管理。制定物業管理相關政策,擬訂物業服務行業發展規劃和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物業服務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擬訂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繳存、使用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指導物業公共部分以及共用設施交付工作。負責住宅裝飾裝修的監督管理工作。(十三)組織編制全市城鄉建設與城市市政基礎設施...
山東省建築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建築工程消防監督管理,減少和防止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山東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內部裝修和用途變更的工業與民用建築工程(以下簡稱建築工程)的消防設計、...
第一條 為了加強建築工程消防監督管理,減少和防止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山東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內部裝修和用途變更的工業與民用建築工程(以下簡稱建築工程)的消防設計、施工監督、消防驗收以及消防設施施工、...
三、《山東省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監督暫行辦法》(魯政發〔1995〕103號)四、《山東省耕地保養暫行規定》(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號)五、《山東省性病防治管理辦法》(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號)六、《山東省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18號)七、《山東省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辦法》(山東省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