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工商局反壟斷執法小組

山東省工商局反壟斷執法小組是山東省工商局為為切實履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反壟斷執法職能,推進全省工商系統反壟斷執法工作而成立的行政單位。

通知,組織方式,職責任務,工作機制,

通知

關於成立山東省工商局反壟斷執法小組的通知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為切實履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反壟斷執法職能,推進全省工商系統反壟斷執法工作,省局決定,以省局公平交易局為主,從各市局公平交易局挑選執法骨幹,組成反壟斷執法小組。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組織方式

由省局公平交易局牽頭,成立兩個反壟斷執法小組,省局公平交易局作為組長單位,濟南市局公平交易局和青島市局公平交易局分別為副組長單位。
反壟斷執法一組,包括濟南、棗莊、濟寧、泰安、德州、聊城、濱州、菏澤8市局公平交易局。
反壟斷執法二組,包括青島、淄博、東營、煙臺、濰坊、威海、日照、萊蕪、臨沂9市局公平交易局。
濟南、青島兩市局公平交易局各選派2名執法人員,其他市局公平交易局各選派1名執法人員,組成執法小組(見附屬檔案)。

職責任務

(一)根據國家工商總局授權,依法查處本省區域內發生的壟斷行為,以及跨省(區、市)發生但主要發生地在本省區域內的壟斷行為;
(二)根據國家工商總局的委託,對本省區域內或國家工商總局委託指定區域內涉嫌壟斷行為組織開展調查工作;
(三)依法調查省級人民政府所屬部門、省以下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地方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提出處理意見,報省局審定;
(四)依法受理涉嫌壟斷行為的舉報材料並進行登記,對舉報材料齊全、涉及兩個以上省級行政區劃的涉嫌壟斷行為的舉報,及時報送國家工商總局審批;
(五)對涉嫌壟斷行為的舉報內容進行核查,提出是否立案的意見,經分管局領導審定後,報國家工商總局審批;
(六)根據省局部署,參與其他重大、疑難案件的查處工作。

工作機制

(一)實行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的組織機制。反壟斷執法小組在省局統一領導下,開展反壟斷執法工作,具體由省局公平交易局負責組織、協調和指揮。
(二)嚴格依法行政。反壟斷執法小組要認真學習掌握反壟斷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規定,嚴格依法行政。
(三)建立信息通報制度。反壟斷執法小組各組成單位在受理舉報、執法調查過程中,要注意蒐集與反壟斷執法相關的信息,及時整理上報,加強信息溝通,為上級機關和同級機關的工作決策提供參考依據。
(四)加強調研工作。要加強執法調研工作,及時了解、掌握本地區重點行業市場競爭狀況和特點以及執法中遇到的各種問題,研究相關領域可能存在的壟斷行為。
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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