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警察撫恤優待實施辦法是一部地方法規,共四十一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人民警察撫恤優待實施辦法
- 外文名:Shandong provincial police pension preferential measures for its implementation
- 地區:山東省
- 類型:實施辦法
- 條數:四十一條
山東省人民警察撫恤優待實施辦法是一部地方法規,共四十一條。
山東省人民警察撫恤優待實施辦法是一部地方法規,共四十一條。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做好人民警察的撫恤優待工作,激勵人民警察的奉獻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和國家、省有關優撫法規、政策,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
公安部 民政部 1996年11月19日 全文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撫恤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做好人民警察的傷亡撫恤工作,激勵人民警察獻身公安事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和國家有關優撫法規、政策,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各級民政機關要充分發揮政府職能部門的作用,認真履行職責,嚴格執行現行優撫法規、政策...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3年10月16日 暫行辦法 山東省撫恤定補優撫對象住房優待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幫助優撫對象解決住房困難,根據《烈士褒揚條例》(國務院令第601號)、《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關於修改〈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602號)等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具有山東省城鄉居民...
第一條 為了規範和加強我省傷殘撫恤工作,根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退役軍人事務部《傷殘撫恤管理辦法》(退役軍人事務部令第1號)等法規規章,結合山東實際,制定本細則。第二條 本細則由各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負責實施。第三條 本細則適用於具有山東省居民戶籍的下列人員:(一)在服役期間因戰因公致殘退出現役的...
山東省實施《傷殘撫恤管理辦法》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我省民政部門殘疾撫恤管理工作,根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民政部《傷殘撫恤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等法規和規章,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細則。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對象為具有本省城鄉居民戶籍的下列人員:(一)在服役期間因戰因公致殘退出現役...
山東省優待烈屬軍屬和傷殘軍人規定 (1989年11月1日山東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1989年11月1日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公布施行)第一條為保障國家、社會對烈屬、軍屬和傷殘軍人的優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和《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結合我省實際情況...
第十八條 定期撫恤金標準應當參照上年度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確定。定期撫恤金的標準及其調整辦法,由國務院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規定。第十九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對依靠定期撫恤金生活仍有困難的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可以增發撫恤金或者採取其他方式予以補助。 第二十條 享受...
《山東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是山東省公安廳發布的。2022年7月28日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山東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發展歷程 2021年8月16日至2021年9月16日 ,省公安廳在官方網站發布了《山東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
自2020年8月1日開始,啟動《傷殘人民警察證》等4種證件換髮工作。從2021年8月1日起,舊證作廢。證件介紹 中華人民共和國傷殘人民警察證是用於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傷殘人民警察的殘疾性質和殘疾等級的證件。1996年11月1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民政部下發《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撫恤辦法》(公發〔1996〕18號),自...
第一條 為了保障撫恤定補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待遇,根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山東省撫恤定補優撫對象醫療保障辦法》和有關法律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規定的撫恤定補優撫對象(以下簡稱優撫對象),是指具有本市城鄉居民戶籍且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領取定期撫恤金或者定期定量補助的退出現役的殘疾軍人...
對符合享受定期撫恤金條件的遺屬,由縣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發給《定期撫恤金領取證》。第十七條 定期撫恤金標準應當參照全國城鄉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水平確定。定期撫恤金的標準及其調整辦法,由國務院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規定。第十八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對依靠定期撫恤金生活仍有困難的烈士遺屬、因公...
《山東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經2012年9月27日山東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33次會議通過,2012年9月27日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133號公布。該《條例》分總則、確認、獎勵、保護、經費、法律責任、附則7章45條,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2001年4月6日山東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20次會議通過的《山東...
第一條 為了規範和加強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管理的傷殘撫恤工作,根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等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符合下列情況的中國公民:(一)在服役期間因戰因公致殘退出現役的軍人,在服役期間因病評定了殘疾等級退出現役的殘疾軍人;(二)因戰因公負傷時為行政編制的人民警察;(三)因參戰、...
為進一步規範殘疾軍人康復輔助器具配置工作,保障殘疾軍人合法權益,山東省發布了《山東省殘疾軍人康復輔助器具配置實施辦法》。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我省殘疾軍人康復輔助器具配置工作,保障殘疾軍人合法權益,根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民政部關於印發〈殘疾軍人康復輔助器具配置暫行辦法〉的通知》(民發〔...
山西省人民政府令 第240號 《山西省軍人撫恤優待實施辦法 (修訂)》已經2015年1月20日省人民政府第70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省長李小鵬 2015年1月26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發展軍人撫恤優待事業,維護撫恤優待對象的合法權益,激勵軍人保衛祖國、建設祖國的獻身精神,根據 《軍人...
名稱:江西省軍人撫恤優待辦法通過時間:2009年11月27日江西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2014年9月25日江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修正,修訂的辦法 (2009年11月27日江西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2014年9月25日江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服刑期滿、恢復政治權利後,經縣(區)民政部門批准予以恢復其榮譽稱號和享受撫恤優待。對被法務部門認定為“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應逐級申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取消其榮譽稱號,停止撫恤和優待,並收回其證件。第四十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省範圍內的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第四十四條 因戰傷亡的民兵、民工和參加軍事...
湖北省人民政府令 第318號 《湖北省軍人撫恤優待實施辦法》已經2008年5月19日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省長 二00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詳細內容 湖北省軍人撫恤優待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做好軍人撫恤優待工作,根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結合我...
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退役軍人和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等其他優撫對象優待證(簡稱優待證)制發、使用和服務管理,維護持證人權益,提高優待服務管理水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優待證分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優待證”、“...
邯鄲市軍人撫恤優待實施辦法,1993年12月14日邯鄲市人民政府令第32號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據1999年1月11日邯鄲市人民政府令第75號、2002年10月30日邯鄲市人民政府令第93號、2010年12月20日邯鄲市人民政府令第135號修正。檔案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軍人撫恤優待條例》(以下簡稱《條例》)...
1982年9月9日山東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為了體現黨和政府對革命烈士家屬、革命軍人家屬、革命殘廢軍人和復員退伍軍人的親切關懷,做好對他們的優待工作,調動他們參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積極性,鼓舞士氣,鞏固國防,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我省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一條 各級人民政府要...
三、人民警察優撫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節錄)(2012年10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武裝警察法(節錄)(2009年8月27日)人民警察撫恤優待辦法 (2014年4月30日)人民警察優撫對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暫行辦法 (2005年10月26日)……四、最低生活保障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 (2014年2月21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