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山東省濕地保護工程實施規劃(2016-2020年)的批覆

通過實施《規劃》,到2020年,濕地保護率爭取達到70%以上,全面提高濕地保護管理和綜合利用水平,充分發揮濕地生態系統的功能效益,實現濕地質量和數量同步提高。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山東省濕地保護工程實施規劃(2016-2020年)的批覆
魯政字〔2016〕149號
省林業廳:
你廳《關於報請審批〈山東省濕地保護保護工程實施規劃(2016-2020)〉的請示》(魯林發〔2016〕28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原則同意《山東省濕地保護工程實施規劃(2016-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通過實施《規劃》,到2020年,濕地保護率爭取達到70%以上,全面提高濕地保護管理和綜合利用水平,充分發揮濕地生態系統的功能效益,實現濕地質量和數量同步提高。
二、要加強統籌規劃,強化政策支持,加大投入力度,全面加強濕地保護體系建設,著力推進濕地恢復和綜合治理,加快濕地可持續利用示範推廣,構建完善的科技支撐體系,儘快遏制濕地面積減少和功能退化的趨勢,逐步形成布局合理、類型齊全、功能完善、規模適宜的濕地自然保護生態體系。
三、各級政府要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建立工作責任制,落實扶持政策,加大資金投入,為濕地保護工作開展創造有利環境。你廳要建立和完善工作協調機制,會同省政府有關部門,共同推進《規劃》的實施。要指導和幫助各地切實解決濕地保護髮展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評估和考核工作。
《規劃》由省林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農業廳、省海洋與漁業廳、省環保廳負責印發。
201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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