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山東省養老服務業轉型升級實施方案的通知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山東省養老服務業轉型升級實施方案的通知》是2016年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山東省養老服務業轉型升級實施方案的通知
  • 發文字號:魯政辦字〔2016〕22號
檔案通知,方案,

檔案通知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山東省養老服務業轉型升級實施方案的通知
魯政辦字〔2016〕22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山東省養老服務業轉型升級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2月25日

方案

山東省養老服務業轉型升級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養老服務業轉型升級座談會精神,加快推動全省養老服務業轉型升級,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思路目標
(一)總體思路。圍繞滿足老年人多樣式、多層次、個性化的養老服務需求,以“把養老服務業培育成一個強大的服務產業”為目標,創新體制機制,最佳化政策環境,打造“孝潤齊魯·安養山東”品牌,統籌城鄉區域發展,大力推進市場化、產業化、社會化,提升居家養老、醫養結合、人才培養、基本養老水平,壯大產業規模,最佳化產業結構,使養老服務業真正成為我省經濟轉方式、調結構、穩增長的新動力、新優勢和新的增長點。
(二)發展目標。到2017年,基本建成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補充的養老服務體系,民辦養老機構占比突破50%,每千名老年人擁有養老床位35張以上;提供就業崗位50萬個以上;養老產品用品供給不斷豐富,服務內容日益多元,服務模式更加多樣。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補充,功能完善、規模適度、覆蓋城鄉的養老服務體系,民辦和公建民營養老機構占比達到85%以上,每千名老年人擁有養老床位40張以上;提供就業崗位100萬個以上。
二、重點工作任務
(一)打造一個品牌。加強品牌創建。圍繞“機構和居家相融合的社區養老、醫療和養生養護相融合的健康養老、數據和服務相融合的智慧養老、基本養老和產業養老相融合的幸福養老”,打造“孝潤齊魯·安養山東”服務品牌。鼓勵各地因地制宜,創建一批富有地域特色的子品牌,明確品牌內容、服務流程和服務標準,滿足省內外老年人不同層次的養老服務需求。
(二)搞好兩個統籌。
1.統籌區域發展。科學編制全省養老服務業“十三五”發展規劃,明確養老服務業定位和發展思路、產業重點、空間布局,引領社會資本和土地、技術、人才等生產要素向養老服務領域有序流動,推動東、中、西部地區養老服務業協調發展。各地加快編制“十三五”養老服務業發展規劃,並根據本地老年人數量、結構和服務需求等,編制養老設施建設專項規劃,明確養老設施建設的位置、規模、種類、數量和功能,推動養老設施合理布局。同時,要根據相關規劃和老年人需求變化,對發展規劃和專項規划進行動態調整。
2.統籌城鄉發展。推進“多鎮一院”“一縣一院”“中心敬老院”等敬老院建設模式,最佳化農村敬老院布局。創新管理服務模式,通過公建民營、民辦公助、購買服務等方式,在保障五保老年人基本養老服務基礎上,向全社會老年人開放,打造農村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整合有關涉農政策和資金,推進農村幸福院建設,到2020年農村幸福院或日間照料設施服務功能覆蓋全部農村社區。落實農村扶貧開發部署,加大對中西部貧困地區養老設施建設支持力度,建立城鄉、區域交流合作機制。
(三)堅持“三化”發展。
1.推進市場化發展。加快公辦養老機構改革,到2020年全省80%以上的公辦養老機構轉制為企業、社會組織或實現公建民營,面向社會經營的公辦養老機構要考慮政府投入、社會捐贈等服務成本,實行全成本核算,按照不低於當地相當等級養老機構市場收費價格的原則,合理確定收費標準;保留公辦形式的養老機構也要實行嚴格的財務預算,促進各類養老機構公平競爭、有序發展。沒有社會保險收入或社會保險收入不足以繳納成本性費用的“三無”、五保等困難老年人,申請入住改革後養老機構,由政府通過購買服務方式代為支付;其他經濟困難老年人尤其是高齡、失能老年人,積極利用居民養老保險、最低生活保障、高齡津貼和護理補貼、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等現有保障措施,以及加快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多種方式支持入住養老機構。鼓勵民間資本通過參資入股、收購、委託管理、公建民營等方式,建設和管理運營公辦養老機構。利用公辦養老機構現有土地資源和房屋設施,採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公辦養老機構改擴建和運營管理。放寬民非類養老機構資產管理政策,允許民非類養老機構出資者擁有對投入資產的所有權,並按不高於同期銀行1年期貸款基準利率2倍的標準提取盈餘收益。
2.推進產業化發展。加快養老與房地產、醫療、保險、旅遊等融合步伐,大力發展候鳥式養老、旅遊養老、農家養老、以房養老、會員制養老等新興業態,拉長產業鏈條,提高產業聚集度。以老年人服務需求為導向,搭建供需對接平台,支持康復輔具、食品藥品、服裝服飾等老年用品用具和老年旅遊、老年保險等服務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對接黃金海岸養老健康文化旅遊服務產業集聚帶發展規劃,引導社會力量投資休閒健康養生養老基地,開發老年住宅、老年公寓,建設能夠滿足老年人教育、健身、娛樂、保健、醫療、康復、護理等多種需求的老年社區和大型養老綜合體。支持各級成立養老產業協會,發揮行業協會在信息諮詢、行業自律、標準制定、產業發展等方面的作用。
3.推進社會化發展。推動養老服務由補缺型向普惠型轉變,由重點保障特殊困難老年人向為全體老年人服務。到2020年年底,生活照料、醫療護理、精神慰藉、緊急救援等基本養老服務覆蓋所有居家老年人。完善落實優惠扶持政策,吸引社會力量建設運營養老機構、社區日間照料中心、養老服務信息平台等養老設施和服務組織,推動社會力量成為養老服務業市場主體,打造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場、高端有選擇的多層次養老服務格局。到2020年年底,全省各類養老床位達到88萬張,城市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設施達到5500處以上,農村幸福院、日間照料設施達到12萬處以上。
(四)突出四個重點。
1.突出居家養老。推進社區居家養老一體發展,健全以企業和社會組織為主體、社區為紐帶、信息平台為手段、滿足老年人各種養老服務需求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網路。提高社區日間照料中心、農村幸福院的覆蓋率,完善提升日間照料、失能老年人托養、居家養老服務等功能,開展“助餐、助浴、助潔、助行、助醫、助急”等養老服務,打造社區養老服務中心。鼓勵個人和家庭興辦小微養老機構和服務組織,依託熱心老年人家庭建設鄰里互助養老點。支持社會力量獨立舉辦或者以承包、合資、合作方式發展專業化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組織,納入家政服務業、扶持社會組織等政府政策扶持範圍。各類營利性和非營利性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組織、小型養老機構,同等享受魯政發〔2015〕21號檔案規定的小微企業稅費減免、創業補貼、投融資支持等優惠扶持政策。扶持競爭力強、有實力的大型養老機構和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組織走集團化發展道路,發揮人才、管理、品牌和技術優勢,跨地區、跨行業、規模化、品牌化經營。建設養老服務信息平台,整合社區養老熱線、緊急救援系統、老人健康檔案等服務資源和養老服務組織,打造沒有圍牆的養老院。到2017年,依託省電子政務公共服務雲平台,在省級部署完成全省統一的養老服務信息平台建設。
2.突出醫養結合。把保障老年人基本健康養老需求放在首位,對有需求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以機構為依託,做好康復護理服務,著力保障特殊困難老年人的健康養老服務需求;對多數老年人,以居家和社區養老為主,通過醫養有機融合,確保人人享有基本健康養老服務。建立健全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合作機制,醫療衛生機構要為養老機構開通預約就診綠色通道,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巡診、健康管理、保健諮詢、預約就診、急診急救、中醫養生保健等服務,鼓勵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含中醫醫院)與養老機構開展對口支援、合作共建,公立醫院資源豐富的地區可積極穩妥地將部分公立醫院轉為康復、老年護理等接續性醫療機構,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康復、護理床位占比,鼓勵其根據服務需求增設老年養護、臨終關懷病床。提高養老機構提供基本醫療服務的能力,支持養老機構根據需求和能力開辦老年病醫院、康復護理院和分支醫療機構,具備條件的可作為醫院(含中醫醫院)收治老年人的後期康復護理場所,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範圍,對養老機構和醫療衛生機構中的醫護人員同等對待。推動醫療衛生服務向社區、家庭延伸,鼓勵社區養老機構與周邊醫療衛生機構建立業務協作機制,實現無縫對接,提高基層衛生機構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門服務的能力,規範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醫療和護理服務項目,將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納入醫保支付範圍。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醫養結合機構,按照“非禁即入”原則,凡符合規劃條件和準入資質的,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限制。鼓勵開發包括長期商業護理保險在內的多種老年護理保險產品,加快建立完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積極探索多元化的保險籌資模式,保障老年人長期護理服務需求。到2020年,護理型床位達到264萬張,占養老床位總數的30%以上;65歲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達到70%以上;所有醫療機構開設為老年人提供掛號、就醫等便利服務的綠色通道,所有養老機構能夠以不同形式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衛生服務,基本適應老年人健康養老服務需求。
3.突出人才培養。大力推行學歷教育,加快培養老年醫學、康復、護理、營養、心理、社會工作等專業人才。高等院校、中等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要圍繞社會對養老服務領域專門人才的需求,設定養老服務相關專業,加大培養力度,滿足社會需求。“十三五”期間,全省設立養老服務相關專業的高等院校、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達到30處。教育部門按照國家專業設定要求,進一步明確設定標準、培養目標和內容,加快開發相關課程體系,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和雙師型人才使用。高等院校可對養老服務業專業學生給予減免學費、獎勵獎學金傾斜等優惠照顧。鼓勵醫護人員到醫養結合機構執業,促進人才有序流動。積極開展養老服務專業人才、管理人員在職培訓。堅持“走出去、引進來”,組織省內養老從業人員赴省外境外學習培訓。推行養老服務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制定康復、護理人員服務標準,設立與報酬掛鈎的職能技能級別。
4.突出基本養老。按照“保基本、兜底線”原則,完善基本養老保障制度,逐步提高養老金待遇水平。完善特困老年人供養制度,加強對“三無”和五保老年人的服務保障,確保其生活不低於當地平均生活水平。建立困難老年人養老服務補貼制度,統籌整合老年人高齡津貼、護理補貼、服務補貼等老年人補貼項目,統一歸併政府補貼政策和標準,積極採取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等方式,為廣大老年人提供基本養老服務。鼓勵和支持積極養老,編制《山東省老年教育規劃》,依託城鄉社區和有條件的養老機構,利用閒置房產資源,大力發展老年教育,為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老有所樂創造良好條件,提高老年人生活質量。
三、完善政策措施
(一)強化規劃約束。把養老服務業發展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編制實施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新農村建設規劃和基本公共服務規劃時,充分考慮養老服務發展需要。制定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必須按照人均用地不少於02平方米的標準,分區分級規劃設定養老服務設施。新建小區按每百戶不少於20平方米的標準,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在規劃條件和開發項目建設條件意見書中予以載明,並列入土地出讓契約,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未按要求配建、不能同步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不予辦理竣工綜合驗收備案。老舊小區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按每百戶不少於15平方米的標準調劑解決。
(二)保障土地供應。“十三五”期間,根據省政府確定的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任務,按照每張床位50平方米的標準,安排養老服務設施專項用地指標,應保盡保。民間資本舉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與政府舉辦的養老機構享受同等土地使用政策,可以依法使用國有劃撥土地和農村集體所有土地。積極探索以租賃或先租後讓方式保障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土地需求,明確出租標準、權利義務,降低養老機構建設成本,減少投資者現金壓力。對依法以協定價格取得養老服務設施用地,基準地價已覆蓋地區,按不低於出讓地塊所在級別相同用途基準地價的70%比例且不得低於成本價確定土地出讓底價;基準地價未覆蓋地區,按不低於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征地(拆遷)補償費及國家規定應繳納的有關費用之和確定土地出讓底價。對採取招拍掛方式出讓的,可探索通過雙向競價、綜合評標等方式合理控制地價。支持利用農村閒置土地、房屋建設養老服務設施。引導未開發房地產用地重點向老年住宅、老年社區等用地轉型,鼓勵市場存量房產和過剩房源通過租賃、改造等方式,轉為養老地產、養老機構、日間照料中心等養老設施,符合條件的可同等享受政府有關扶持政策。養老服務設施用地在辦理供地手續和土地登記時,土地用途確定為醫衛慈善用地,土地使用權取得人須提交養老服務設施用地承諾書,嚴禁改變建設用地用途、容積率等土地使用條件,變相搞房地產開發。民政、國土資源、規劃部門通過養老機構年檢、核發建設用地劃撥決定書、簽訂出讓和租賃契約、規劃變更審批等,依法加強對養老用地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
(三)加大財政補助力度。“十三五”期間,省級每年安排10億元支持養老服務業發展,重點面向社區、居家和農村養老傾斜。繼續按魯政發〔2014〕11號檔案規定對養老機構建設、城市社區日間照料中心和農村幸福院建設開辦、養老服務業人才培養等給予扶持,並自2016年起調整完善以下財政補助政策:
1.創新政府對養老機構扶持方式,設立養老服務業發展股權投資引導基金, 引導社會資本投資發展各類養老服務機構。股權引導基金設立運行方案,由省民政廳會同省財政廳、省金融辦按照魯政辦發〔2014〕44號檔案另行制訂,報省政府研究同意後實施。
2.加大護理型(醫養結合型)養老機構扶持力度,在現行養老機構建設補助標準基礎上,將新建、改擴建護理型養老機構建設補助標準提高20%。護理型養老機構具體扶持條件由省民政廳另行制定。
3.提高符合條件的民辦和公建民營養老機構運營補貼標準,根據入住機構的自理、半自理、完全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數進行補貼,從每人每年360元、600元、720元分別提高為600元、1200元、2400元。
4.調整養老服務信息平台建設和補助政策,集中資源和資金,依託省級政務雲平台,建立全省統一的養老服務信息平台,實現“一個平台、服務全省”,不再以市或縣為單位建設養老服務信息平台;對服務效果好、入網老年人比例高的平台運營機構給予一定經費獎補,具體政策由省民政廳、財政廳另行研究制定。
5.加大對社區居家養老的支持力度。推動社區日間照料中心向社區養老服務中心轉型發展,對具備日間照料、失能老年人托護、居家養老服務功能,由專業機構和服務組織託管運營的社區日間照料中心、農村幸福院,經當地民政部門或其委託的第三方專業機構評估確認,給予一定經費獎補。開展社區治理暨養老服務創新實驗,省級對每個實驗區給予一定資金補助,聚焦社區居家養老,探索可複製可推廣的實踐經驗,發揮示範引領作用。
6.對本科、專科畢業生從事養老服務工作給予獎勵,與符合條件的養老服務機構簽訂5年以上勞動契約,實際工作滿3年後分別給予2萬元和15萬元的一次性補助。技工學院、高級技工學校畢業生享受專科畢業生補助政策。延長設立養老服務專業獎補政策至2020年。
(四)創新投融資支持方式。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金融服務,通過貸款貼息、小額貸款、上市融資,以及推進應收賬款質押、預期收益權質押、動產抵押等抵質押貸款業務,拓展投融資渠道,破解融資難題。探索開展養老產業債券發行工作,對相關手續齊備、償債保障措施完善的養老產業發債申請項目,適當放寬審核政策及準入條件;對具有穩定償債資金來源的養老產業項目,可按照融資—投資建設—回收資金封閉運行的模式,開展項目收益債券試點。探索開展以房養老試點。探索將政府支持社會力量建設養老服務設施的優惠土地和補助資金作價記賬,政府不參與養老機構運營管理、收益分紅和債務承擔,對改變養老用途的,由政府及有關部門依法進行追償和處置。
四、加強組織領導
(一)健全工作機制。健全工作協調機制,強化部門協同,形成工作合力。民政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督管理、行業規範、業務指導職責,發揮牽頭協調作用。發展改革部門要將養老服務業發展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支持養老服務業發展。財政部門要加大財政投入力度,最佳化資金補助結構和使用效益。教育、公安消防、衛生計生、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商務、環保、稅務、統計、工商、質檢、金融、價格、老齡、銀監、保監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及時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形成齊抓共管、整體推進的工作格局。
(二)加強行業監管。實施“網際網路+養老”工程,依託省級政務雲平台,建設全省養老管理平台、養老服務平台和山東養老信息網,打造互聯互通的行政管理、服務提供和宣傳推介平台。制定全省養老服務業標準化發展規劃,出台一批養老服務業發展急需的地方標準。建立養老服務業統計制度,完善養老服務統計指標體系。建立養老機構、組織信用評價體系,完善養老服務舉報和投訴等制度,依託各級養老服務協會、家政協會定期對養老機構、組織運營情況進行調查評價,形成政府指導、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相結合的監管體系。積極妥善解決老舊養老服務設施的消防、環保、衛生防疫等問題,對因年代久遠或其他客觀原因無法辦理建設、施工、規劃許可、土地證明等消防許可、環保等前置證明的,由縣級人民政府協調出具土地性質、房屋權屬等相關證明檔案,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協調專業機構進行房屋質量檢測,環保部門協調完善環保手續,消防部門辦理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或備案手續。
(三)加大宣傳力度。依託山東養老服務信息網,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媒體,加強對“孝潤齊魯·安養山東”養老服務品牌宣傳推介,擴大品牌效應,使“孝潤齊魯·安養山東”養老服務品牌深入人心、家喻戶曉,成為傳承齊魯孝文化、引領養老服務業發展的強大動力。大力弘揚敬老、養老、愛老、助老、孝老傳統美德,廣泛宣傳養老服務業的重要意義及各級扶持政策,總結推廣各地經驗做法,表彰獎勵優秀養老服務品牌、養老服務項目和養老服務人員,形成敬老、為老、助老的良好社會氛圍。
(四)加強督導檢查。將養老服務業納入省政府重點督查事項,重點督導發展養老服務業部門任務分工以及養老設施資金扶持、用地保障、價格優惠、稅費減免等有關政策落實情況,清理不合理行政事業性收費,解決養老設施項目“落地難”問題。各地要根據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抓緊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民政和老齡部門要加強對本方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向省政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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