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縣住房城鄉建設和城鎮管理局

屏山縣住房城鄉建設和城鎮管理局

屏山縣住房城鄉建設和城鎮管理局,為屏山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屏山縣住房城鄉建設和城鎮管理局
  • 辦公地址:屏山縣金沙江大道西道139號行政中心大樓1號樓4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主要事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定全縣住房保障、城鄉建設、建築業、房屋裝飾裝修業、市政公用事業等管理方面的規範性檔案;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
(二)承擔推進住房保障體系建設、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組織擬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組織擬訂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三)承擔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組織擬訂房地產業的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指導、監督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
(四)承擔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責任。指導建築活動,培育和規範建築市場,監督管理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等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擬訂建設工程施工、監理以及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業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燃氣行業管理工作。
(五)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執行建設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調查處理安全事故。
(六)承擔規範和指導村鎮建設的責任。擬定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管理的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和組織各類村鎮建設試點工作。負責城鎮園林綠化工作。
(七)負責推進建築節能、村鎮減排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建築節能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減排;承擔推進牆體材料革新的責任;負責組織實施散裝水泥的推廣工作,指導白蟻防治工作。
(八)制訂建設行業人才培養和教育發展並組織實施,指導建設行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和執業資格管理工作;指導縣建設行業協會的工作;負責指導住房城鄉建設和城鎮管理系統的信訪工作,督察督辦重大信訪案件。
(九)負責縣政府非經營性城市投資建設項目實施主體的監督管理。
(十)承擔指導城市建設管理的責任。擬訂城市建設的政策並指導實施,組織編制城市建設發展戰略,研究建設時序,牽頭組織編制近期建設項目計畫、年度建設項目計畫,並督促項目實施工作,負責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提出、審批、指導實施和監督管理。
(十一)加強對城市管理執法的監督檢查和城市管理的監督和考核。
(十二)加強統籌、協調、指導愛國衛生工作,加強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日常監管。
(十三)加強縣城市容市貌和環境衛生管理,加強戶外廣告管理和市政公共設施維護管理工作。
(十四)承擔供排水、節水以及污水處理的行政管理和行業管理工作。
(十五)承擔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職責。
(十六)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七)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勘察設計股,加掛建築物抗震辦公室牌子。其主要職責是:負責房屋建築及市政基礎設施等建設項目(含PPP項目)設計審查、管理和驗收,指導建設項目前期相關工作;負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建設管理、抽查以及驗收;承擔全縣勘察設計市場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管理並組織實施勘察設計行業標準,指導勘察設計行業協會工作;負責管理並組織實施消防設計標準;負責管理並指導全縣住房城鄉建設的抗震設防工作;負責市政工程測量;參與城鎮建設、管理運營方面的對外經濟合作和招商引資。
(二)市政公用事業管理股。其主要職責是: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城鎮市政公用事業的法律法規;負責擬訂市政公用設施行業管理的政策;指導、協調、監督全縣市政公用設施的管理養護、城市照明管理養護、管道天然氣管理、地下管道管理工作;負責中心城區橋樑、隧道的養護、監督工作;負責中心城區地下綜合管廊運營、養護工作;組織實施中心城區管道天然氣管理;負責審核中心城區城市照明計畫;負責燃氣行業管理,指導燃氣行業協會工作。負責城市供水、排水、節水和污水處理的行政管理和行業管理工作;牽頭擬訂城市供水、排水、節水和污水處理等規劃編制工作;負責組織城市供水、排水、節水和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等基礎設施建設、維護、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城市供排水價格核算和污水處理費徵收管理工作;負責城市節水相關工作;牽頭住建系統河(湖)長制工作。指導全縣城鎮園林綠化管理,制定城鎮園林綠化行業發展規劃、行業標準的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年度綠化計畫並監督實施;承擔歷史文化名城的審核報批、保護和監督管理有關工作;組織指導公園城市建設;負責園林城鎮、單位的創建指導工作;指導和監督城市生態保護和修復、生物多樣性保護。
(三) 建築業管理股,加掛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股牌子。在原建管股職責基礎上增加以下職責:參與建設工程消防建設管理和驗收;負責全縣建築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依法對建設項目開工實施審查,負責工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備案管理工作;擬訂白蟻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指導、監督白蟻防治工作;組織開展全縣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檢查;指揮、處理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有關突發事件,組織或參與重大建設工程質量問題、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建設行業應急救援工作;牽頭住建系統安全生產工作;負責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
(四)住房保障及房地產管理股職責。負責擬訂全縣房地產管理政策、規範、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編制全縣房地產管理相關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縣本級住房補貼和政策性住房產權變更核准工作;負責全縣房地產市場、交易、產權產籍、物業和中介服務、國有土地房屋徵收與補償、危房鑑定和房屋維修資金等工作的調控和管理,制定全縣管理辦法(細則)、標準、流程並監督實施,承擔商品房預售許可、商品房買賣契約網簽備案、交易資金監管、房屋轉讓及抵押管理,以及購房資格審核、房源驗核、存量房與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等工作;負責房地產信息管理平台管理和維護。貫徹執行住房保障政策,負責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的落實;擬訂廉租住房規劃及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國家、省、市有關廉租住房資金安排並監督地方組織實施;負責保障性住房的申請、審核、分配和管理工作;對租賃補貼進行審核、發放;承擔保障性住房建設的統計、督查、考核、驗收等工作。
(五)城鎮管理股職責。貫徹實施市容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擬訂城市容貌標準和管理規劃;負責全縣城市容貌、市容秩序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戶外廣告設施和店招標牌設施設定的業務指導和綜合協調;擬訂揚塵治理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揚塵管理工作。負責編制環衛設施建設與城市環境衛生管理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擬訂環境衛生質量標準和技術規範;指導、監督環境衛生管理工作;負責對城鄉環境衛生管理、環衛體制改革進行監督指導;負責指導全縣垃圾場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六)村鎮建設管理股,加掛防震減災股牌子。主要負責:地震災害監測預警、治理及災後重建,參與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管理並指導全縣住房城鄉建設的抗震減災工作等工作職責由村鎮建設管理股(防震減災股)承擔。

現任領導

局長:鄧旺松

主要事件

屏山縣住房城鄉建設和城鎮管理局勘察設計股原股長何劍在建築企業業績審核等工作中收受賄賂等問題。
 2018年至2020年,何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每條3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價格,先後為省內外多家建築企業、中介公司審核通過虛假企業業績800餘條,並在抽查回函、消防驗收、執法檢查、保證金收取等過程中對他人給予關照,共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總計590餘萬元。同時,何劍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1月,何劍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同年7月,何劍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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