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主要事跡,蒲騷之戰 帶兵伐絞,代楚伐羅 功敗自縊,附:楚鄖蒲騷之戰,時間,過程,
主要事跡
蒲騷之戰 帶兵伐絞
楚武王四十年(公元前701年),楚武王為分化漢江以東諸國,遣莫敖屈瑕領兵東行,以期與貳、軫兩國會盟。貳、軫兩國的鄰國鄖聞訊後,認為楚與貳、軫結盟將不利鄖國,於是鄖策動隨、絞、州、蓼諸國聯兵截擊楚。隨國沒有回響,絞、州、蓼 [liǎo]三國雖表示回響而按兵不動。鄖師急不可耐,布防於鄖效的蒲騷。對這樣的局面應是不難對付的,敵軍又散又弱,楚師可將其逐個擊破。然而屈瑕缺乏主帥應有的素質,稍遇疑難便優柔寡斷。對東渡漢水時收到的上述情報,競不知所措。副帥斗廉建議屈瑕屯兵郊郢(鐘祥縣西北和宜城縣東南),以觀隨、絞、州、蓼的動靜;斗廉自動請示帶領一支精兵奇襲鄖師。屈瑕還是游移不定,打算卜問吉凶。斗廉認為沒有卜問的必要,說:“卜以決疑,不疑何卜?”斗廉異乎尋常的堅定,促使屈瑕打消了憂慮。斗廉帶領的精兵兼程東行,夜襲蒲騷,一舉擊潰了鄖 [yún]師。鄖人自食狂亡的惡果,楚與貳、軫在勝利的喜悅中會盟不誤。武王四十一年(公元前700年),武王欲問絞與鄖全謀襲楚之罪,興兵代絞。主帥仍為屈瑕。此役情況明了,任務單純,而且是以石擊卵,屈瑕指揮自如,絞被迫為城下之盟。當時為城下之盟等於戰敗者向戰勝者認罪,是戰敗者的奇恥和戰勝者的殊榮。絞人為此而忍辱含垢,屈瑕則由此而踐高氣揚了。
代楚伐羅 功敗自縊
當楚伐絞時,楚都東南的羅國企圖偷襲楚都。羅國君命其大夫伯嘉到彭水(今南河)偵察。伯嘉一而再、再而三地點算楚師渡彭水的人數,被楚人發現。伯嘉帶回情報。因為楚師主力沒有全部出動,羅國也未輕舉妄動,以為就此了事。但楚國沒有忘記要懲罰膽大妄為的羅人。就在楚伐絞的第二年,武王遣師伐羅。主帥還是屈瑕。年事已高的斗伯比為屈瑕送行,見屈瑕有驕矜之色,深為擔憂。請示武王派兵增援屈瑕。其實,此次楚伐羅是全軍以出,已無援兵可派。武王聽了斗伯比的話,不以為然,斗伯比也沒有詳說力爭。武王回宮後還在想斗伯比那個近乎荒唐的建議,不知所為何來,於是告訴夫人鄧曼。鄧曼明達事理,善解人意,她對武王說:“大夫斗伯比所擔心的,怕不是士卒寡不敵眾吧?他所擔心的是莫敖輕敵致敗呢!”武王恍然大悟,派人追告屈瑕,可為時已晚。
屈瑕只能指揮單打一的戰役,對涉及多方的戰役和變化多端的戰局則束手無策。伐羅不像伐絞那樣單純,它是貌似順境的逆境。鄧、盧、羅這條常山之蛇雖傷而未僵,在楚國發兵後,則動彈起來了。屈瑕為了儘早攻克羅都,督催全軍儘快渡過鄢[yān]水(今蠻河),佇列錯亂也在所不惜,以致渡過鄢水之後,楚軍不成佇列了,行近羅都時,正面有羅師迎擊,背面有突然出現的盧師偷襲,屈瑕和他的將士都大驚失色。楚軍腹背受敵,迅即潰敗。屈瑕因退路被盧、羅聯軍截斷,不得已南逃。由於盧、羅聯軍的追擊,屈瑕一行狂奔不止,竟逃到荒谷一帶(荒谷在今江陵縣境)。屈瑕無面目見君王、父老,乃自縊;其他將領則自囚以聽罪。武王宣告臣民:“這是寡人的過錯”。他寬宥 [yòu]了全體將士。
屈瑕的自縊開創了楚國統帥以身殉職、以死謝罪的先例,其人其事,於當時雖有過,於後世則不為無功。
十三年春季,楚國的屈瑕進攻羅國,鬬伯比為他送行。回來時,對他的御者說:“莫敖一定失敗。走路把腳抬得很高,表明他的心神不穩定了。”於是進見楚武王,說:“一定要增派軍隊!”楚武王拒絕了,回宮告訴夫人鄧曼。鄧曼說:“大夫鬬伯比的意思不在人數的多少,而是說君王要以誠信來鎮撫百姓,以德義來訓誡官員,而以刑法來使莫敖畏懼。莫敖已經滿足於蒲騷這一次戰功,他會自以為是,必然輕視羅國。君王如果不加控制,不是等於不設防範嗎!鬬伯比所說的請君王訓誡百姓而好好地安撫督察他們,召集官員們而勉之以美德,見到莫敖而告訴他上天對他的過錯是不會寬恕的。不是這樣,鬬大夫難道不知道楚國軍隊已經全部出發了?”楚王派賴國人追趕屈瑕,沒有追上。
莫敖派人在軍中通告:“敢於進諫的人要受刑罰!”到達鄢水,楚軍由於渡河而次序大亂。全軍亂七八糟毫無秩序,而且又不設防。到達羅國,羅國和盧戎的軍隊從兩邊夾攻楚軍,把楚軍打得大敗。莫敖吊死在荒谷,其他將領們被囚禁在冶父,等待處罰。楚武王說:“這是我的罪過。”把將領們都赦免了。
原文:
十三年春,楚屈瑕伐羅,斗伯比送之。還,謂其御曰:“莫敖必敗。舉趾高,心不固矣。”遂見楚子曰:“必濟師。”楚子辭焉。入告夫人鄧曼。鄧曼曰:“大夫其非眾之謂,其謂君撫小民以信,訓諸司以德,而威莫敖以刑也。莫敖狃(niǔ)於蒲騷之役,將自用也,必小羅。君若不鎮撫,其不設備乎?夫固謂君訓眾而好鎮撫之,召諸司而勸之以令德,見莫敖而告諸天之不假易也。不然,夫豈不知楚師之盡行也?”楚子使賴人追之,不及。
莫敖使徇於師曰:“諫者有刑。”及鄢,亂次以濟。遂無次,且不設備。及羅,羅與盧戎兩軍之。大敗之。莫敖縊於荒谷,群帥囚於冶父以聽刑。楚子曰:“孤之罪也。”皆免之。《左傳》
【注釋】
1. 魯桓公十三年,公元前六九九年。
3. 鬭伯比,楚莫敖熊儀之子,楚武王之叔。
4. 楚子,楚武王熊通,熊儀之孫。
5. 必濟師,增加後援。
6. 楚子辭焉,楚武王不悟,故推辭。
8. 狃,音扭,習慣。
9. 小羅,輕視羅國。
10. 天之不假易也,上天之意,不借貸慢易之人,不使慢易之人得勝,言其必須敬懼也。
11. 楚師之盡行,全軍出動。
12. 徇,巡行示眾。
13. 縊,自盡也。
14. 羣帥囚於冶父,自囚。
15. 孤,謙辭。自稱,皆用謙辭,寡、不榖之類。稱呼他人,使用敬辭;對外人稱呼自己,皆用謙辭,諸如“鄙人”等;對外人稱呼自己家人,皆用謙辭,諸如“犬子”(自己的兒子);糟糠、拙荊、賤內(自己的老婆);狂夫(稱呼自己丈夫)等。
附:楚鄖蒲騷之戰
時間
周桓王十九年(公元前7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