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經摸索和實踐,一些地方走出了一條產城融合的“就地城鎮化”道路。實踐證明,這是新型城鎮化的一條光明道路。就地城鎮化是海鹽等地在國家全面推進新型城鎮化的大背景下,圍繞“人”的城鎮化,以深化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為切入點,通過“確權”、“賦能”、“同待遇”,逐步走出的一條人口不需要大規模向大城市遷移即可實現四化同步、破解三農問題的新路徑。就地城鎮化,是新型城鎮化的主要發展模式之一,從空間形態和格局上為城鄉融合發展提供了支撐,是解決“城市病”弊端的全新道路,是踐行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舉措,更是實現城鄉居民共享品質生活的重要途徑。
對於就地城鎮化的特徵、表現尚不清晰,仍停留在定性層面,對怎么才算是就地城鎮化、如何開展就地城鎮化的發展水平評估,尚沒有統一的評價指標體系,不利於就地城鎮化模式的推廣。標準化是固化現有經驗,將成功經驗變成可複製、可推廣的重要手段。因此,制定了國家標準《就地城鎮化評價指標體系》(GB/T 36918-2019)。
編制進程
2015年12月22日,國家標準計畫《就地城鎮化評價指標體系》(20154145-T-424)下達,項目周期12個月,由424-cnis(中國標準化研究院)提出並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2016年4月8日,由海鹽縣人民政府組織會同中國標準化研究院、其它起草單位在北京召開了第一次會議,明確了標準起草小組,確定了標準框架,明確了標準起草的具體時間進度安排,標準編制的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以及調研的主要地區。
根據工作組第一次會議的總體部署和要求,結合全國各地就地城鎮化發展的實踐和實際水平,形成工作組討論稿。
2016年9-10月,起草小組赴海南省瓊海市、福建省晉江市、天津市東麗區、山東省榮成市等農村綜合改革和新型城鎮化先進地區開展調研,學習吸納先進經驗,討論標準文本內容,形成了徵求意見第一稿。
2019年3月29日,國家標準《就地城鎮化評價指標體系》(GB/T 36918-2019)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就地城鎮化評價指標體系》(GB/T 36918-2019)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人:應珊婷、鄭勤、潘洋、奚經龍、陶照明、時旻濤、劉彥林、鄭小雲、胡良兵、逄征虎、朱銘佳、吳葉慧、覃雅芳、韓曉東、祁新華、鄒秀琦、沈賢、蔣衛民、崔建明、雲振宇、朱楊偉、方忠明、李琳琳、吳彩芬、孫菊英、謝鑫華、朱翔華、朱永光、沈斌莉、仝國棟、李東、張紅傑、華歆雨、王勝梅、王飛。
標準目次
前言 | |
---|
1範圍 | |
---|
2規範性引用檔案 | |
---|
3術語和定義 | |
---|
4指標體系 | |
---|
5指導性指標內涵與計算方法 | |
---|
6數據採集與分析 | |
---|
附錄A(規範性附錄)縣域義務教育綜合均衡差異係數計算方法 | |
---|
參考文獻 | |
---|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就地城鎮化評價指標體系》(GB/T 36918-2019)規定了就地城鎮化評價指標體系的體系構成及指導性指標、指導性指標內涵與計算方法、數據採集與分析。《就地城鎮化評價指標體系》(GB/T 36918-2019)適用於以縣域為單位的就地城鎮化的評價。
引用檔案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就地城鎮化評價指標體系》(GB/T 36918-2019)發布實施,將為縣域就地城鎮化發展水平和質量作出量化評價奠定基礎,為地方開展就地城鎮化建設指明方向,能更好的助推中國城鄉融合發展,助力鄉村振興戰略落地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