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書正義

尚書正義

唐初《五經正義》的第二部,孔穎達、王德韶、李子云等奉詔撰,朱長才、蘇德融、隋德素、王士雄、趙弘、智複審,長孫無忌李勣于志寧張行成等人刊定。此書湊合《今文尚書》和偽《古文尚書》,並採用偽孔安國《尚書傳》,將伏生本《今文尚書》20篇分為33篇,加上所謂的出自孔宅夾壁的《古文尚書》25篇,定為58篇,作為科舉考試的必讀經書。流傳幾千年,對後世影響巨大。孔穎達等在此書《正義》中較多地談到了天與人的關係,反覆闡明用天道治理民眾的道理。他們是以君為師,而不敢像孟子、楊雄那樣以師自任,這是漢代以後尤其是當時現實的反映。但是如果君主不好好地治理百姓,就是違背天意,這時,天就會離他而去。也即"天不可信"。這些觀點都是具有相當的現實意義的。另外,此書還保存了不少舊說典故,在訓詁學上也有較大的價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尚書正義
  • 屬性:南宋光宗年間刊本
  • 時間:南宋紹熙年間
  • 分為:33篇
版本,單疏本,註疏本,附釋文註疏本,目錄,

版本

單疏本

《尚書正義》和《五經正義》其他四部一樣,最初是沒有經書和漢魏舊注全文的,只是將需要疏解的部分列出。這種版本稱之為“單疏本”。今存單疏本為南宋光宗年間刊本,《四部叢刊三編》已經影印。

註疏本

南宋紹熙年間,兩浙東路茶鹽司將單疏本的《正義》部分散入《尚書孔氏傳》的相應位置,遂編成所謂“註疏本”,即正文、【偽】孔傳、孔疏俱全的本子,因此本半葉八行,故又稱“八行註疏本”。此南宋刊八行本今存兩部,一部在日本,內容全,但有大量元代補版;一部存國內,補版極少但保存不全。
此後北方也有刻本:今存金刊本兩種,均殘損嚴重;蒙古刊十三行本一部,缺卷三至六,今在北京。

附釋文註疏本

此後,福建建陽書坊在八行本基礎上再在相應位置插入陸德明《經典釋文·尚書音義》的相關內容,遂成“附釋文註疏本”。
在南宋時,附釋文註疏本在福建刊刻出版應該不止一次,但今存僅有宋寧宗年間魏縣尉宅刊九行本,此本今在台北“故宮博物院”,缺卷17-20,以元刊十行本配補,已影印。
十行本問世之後,單疏本、八行註疏本均廢而不行。
元大德年間,又依據附釋文註疏本重新刊刻,這部元刻本一直到明嘉靖年間還在修補刷印,前代國內學者所說的“宋十行本”均為此元刻明修本,無一有宋版書葉。
明嘉靖年間,李元陽在福建又根據元明遞修本重刻,改半葉十行為半葉九行,世稱“李元陽本”或“閩本”、“九行本”。
明萬曆年間,北京國子監又據李元陽本重刻,世稱:北監本。
明崇禎年間毛晉汲古閣據北監本重刻,世稱“汲古閣本”。
清乾隆年間北京武英殿據北監本翻刻,世稱“武英殿本”。
清嘉慶年間,阮元在江西用元刻明修十行本重刻,並附《校勘記》,世稱阮本、江西本。

目錄

卷一 尚書序
卷二 堯典第一
卷三 舜典第二
卷四 大禹謨第三
卷四 皋陶謨第四
卷五 益稷第五
卷六 禹貢第一
卷七 甘誓第二
卷七 五子之歌第三
卷七 胤征第四
卷八 湯誓第一
卷八 仲虺之誥第二
卷八 湯誥第三
卷八 伊訓第四
卷八 太甲上第五
卷八 太甲中第六
卷八 太甲下第七
卷八 鹹有一德第八
卷九 盤庚上第九
卷九 盤庚中第十
卷九 盤庚下第十一
卷十 說命上第十二
卷十 說命中第十三
卷十 說命下第十四
卷十 高宗肜日第十五
卷十 西伯戡黎第十六
卷十 微子第十七
卷十一 泰誓上第一
卷十一 泰誓中第二
卷十一 泰誓下第三
卷十一 牧誓第四
卷十一 武成第五
卷十二 洪範第六
卷十三 旅獒第七
卷十三 金縢第八
卷十三 大誥第九
卷十三 微子之命第十
卷十四 康誥第十一
卷十四 酒誥第十二
卷十四 梓材第十三
卷十五 召誥第十四
卷十五 洛誥第十五
卷十六 多士第十六
卷十六 無逸第十七
卷十六 君奭第十八
卷十七 蔡仲之命第十九
卷十七 多方第二十
卷十七 立政第二十一
卷十八 周官第二十二
卷十八 君陳第二十三
卷十八 顧命第二十四
卷十九 康王之誥第二十五
卷十九 衰畢命第二十六
卷十九 君牙第二十七
卷十九 冏命第二十八
卷十九 呂刑第二十九
卷二十 文侯之命第三十
卷二十 費誓第三十一
卷二十 秦誓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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