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投資的分類

對外投資的分類是指企業對外投資的劃分類別。企業按照國家法律、規的規定,可以採用現金、實物、無形資產或者購買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方式向其他單位投資,但不得以國家專項儲備的物資和國家規定不得用於對外投資的其他財產向其他單位投資。

對外投資包括短期投資和長期投資。短期投資是指能夠隨時變現、持有時間不超過1年的有價證券以及不超過1年的其他投資。長期投資是指不準備隨時變現、持有時間在1年以上的有價證券以及超過1的其他投資。長期投資又可以分為股權投資和債券投資。股權投資包括向附屬企業、其他企業的投資、它有兩種投資形式,一是直接投資形式,是指現金或資產投入被投資的企業,由被投資的企業向投資者出具出資證明書,確認股權;二是間接投資形式,是指投資者投資於某企業時,是通過在證券市場上購買該企業的股票。債券投資包括認購國庫券、各種公債、企業債券等。財務制度對對外投資的分類,採用的是國際上通行的方法。區分為短期投資和長期投資以後,企業的對外投資不再劃分為固定資產投資和流動資產投資,也不再區分基本建設投資和技術改造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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