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台軍售

對台軍售

對台軍售是美國多年來美國軍售的一個底線,就是要使台軍在海空軍方面對大陸擁有技術優勢,尤其是要保持戰機方面的優勢。台灣自70年代將“反攻”戰略改為“固守”後,也強調“制空第一”,購買武器長期實行六分法,即空軍占3/6,海軍占2/6,陸軍只占1/6(因其任務僅負責最後關頭的灘頭一搏)。 據新華社電外交部副部長何亞非1月30日緊急召見美國駐華大使洪博培,就美方宣布向台灣出售“黑鷹”直升機、愛國者-3反導系統、掃雷艇等總額近64億美元(約合437億元人民幣)的武器裝備向美方提出嚴正交涉。

2016年3月11日,美國國務院表示,已經授權出售兩艘美國海軍巡防艦給台灣,金額1億9000萬美元,尚待國會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對台軍售
  • 國家:美國
  • 物品:軍需
  • 總額:64億美元
歷史回顧,中方表態,特點,影響,表態,時間表,已售武器,

歷史回顧

50年代,解放軍空軍裝備了米格-15和米格-17殲擊機,美國便向台灣提供F-86戰鬥機,性能相差不多。不過當時美軍第13航空隊駐紮台灣,裝備著性能更好的F-100戰鬥機。
70年代美國從台灣撤軍時,大陸方面因多種原因,裝備改善緩慢,空軍的主力戰機長期是殲-6(仿米格-19),仍屬於50年代研製成的第一代噴氣式戰機。這時台灣空軍的主力戰機是F-5和F-104,已屬於60年代出產的第二代戰機。解放軍海軍的裝備以快艇、潛艇為主,驅逐艦和護衛艦的技術水平還低於台灣的“陽”字號驅逐艦。
1979年1月,在美國承認“一個中國”並與台灣斷交的前提下,中美正式建交。但是,在建交談判中,雙方就美對台軍事關係問題卻一直未能達成協定。同年3月,美國國會通過了《與台灣關係法》,以國內立法的形式規定要“向台灣提供防禦性武器”。
80年代初期,中國政府一再就美台軍售提出抗議,美國出於想“聯華抗蘇”的戰略需要,曾有某些讓步,中美兩國政府於1982年8月發表《八一七公報》,規定美國不得再提高售台武器的性能,並要逐步減少數量。 1983~1991年,美對台軍售從每年8億美元遞減至4.7億美元。但同時卻以提供技術合作的方式來提高台軍的裝備性能。
當時台灣一再向美國提出購買F-16等戰鬥機的要求,美方礙於公報規定不便出售,於是通過提供發動機和電子設備使台灣裝配出256架F-5E戰鬥機、60架AT-3攻擊機和52架F-5F教練機。美台雙方都稱,F-5E戰鬥機的性能稍優於解放軍裝備的屬於第二代戰鬥機的殲-7。
80年代,美台軍事技術合作的最重要項目就是研製“經國”號即IDF戰鬥機。它的總體性能已接近F-16的早期型,屬於邁入第三代戰機門檻的機型。其主要弱點是,因美方出於某些考慮減小了發動機功率,航程也近一些。共生產了130架。
進入90年代,美對台軍售的規模又在逐步擴大。1992年8月,美國同台灣達成了出售150架F-16戰鬥機的交易,金額達60億美元,8年內陸續交貨。加上增售的海、陸軍裝備,美對台軍售差不多每年都超過10億美元。美方為這種背棄《八一七公報》行為的詭辯是:由於中國俄羅斯購買的24架蘇-27,屬第三代戰機中的佼佼者,為維持海峽兩岸“軍事平衡”,就應售給台灣性能相近、數量占優勢的新型戰機。
為了表明這次軍售是出於“防禦”目的,美國在出售的型號上做了一點文章,開始稱只售“制空型”的F-16A/B型。後因台灣方面以購買法國的“幻影”2000-5作為討價還價的籌碼,要求購買航程遠、攻擊力強的C/D型,美國決定出售攻擊力有些增強的F-16MLU型。不過美方拒絕出售空中加油機,使其作戰半徑不能到大陸縱深。
隨即法國也步美國後塵,售給台灣60架“幻影”2000戰鬥機和6艘“拉斐特”級隱身護衛艦(法方考慮到對華關係,只售艦體,艦載武器由台灣自己安裝)。
依靠高達200億美元的外購,台軍在90年代基本完成了新一代武器的總體更新換代。特別是空軍裝備的第三代噴氣式戰鬥機超過300架(有F-16、“幻影”2000和IDF三種型號)。一些軍事評論家認為其飛機數量之多在亞洲僅稍遜於日本而居第二,海軍的隱身戰艦數量,則居於亞洲首位。
2015年12月,當地時間星期三,美國政府正式通知國會對台軍售計畫,美國將向台灣出售兩艘護衛艦、“標槍”反坦克飛彈、兩棲突擊車、毒刺防空飛彈等設備,價值18億3千萬美元,約為人民幣118億元。此次軍售為4年來美國首次對台軍售,而這也成為近40年來美國對台軍售的最長間隔期。
2018年9月25日,美國國防部下屬防務安全局通知美國會,計畫向台灣出售總值約3.3億美元的武器裝備,包括軍機零部件和相關後勤支持等。9月26日,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舉行例行新聞發布會,國台辦發言人安峰山對台軍售計畫表示堅決反對。

中方表態

美方行徑嚴重違反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特別是“八·一七”公報原則,粗暴干涉中國內政,嚴重危害中國國家安全,損害中國和平統一大業。中方對此表示強烈憤慨,並提出嚴正抗議。
在中美兩國1982年8月17日共同發表的“八·一七”公報中,美方明確承諾不尋求執行一項長期向台灣出售武器的政策,逐步減少對台軍售,並經過一段時間導致最後的解決。然而,美方多年來非但沒有減少和停止售台武器,反而不斷向台灣出售各種先進武器裝備,嚴重違反自己作出的鄭重承諾。特別是近一段時間來,兩岸關係明顯改善和發展,美方此時仍以所謂《與台灣關係法》為藉口,宣布新的對台軍售計畫,這將向台灣方面發出嚴重錯誤信號,也將向“台獨”分裂勢力發出嚴重錯誤信號,給台海和平穩定造成嚴重損害。中方不能不問:美方究竟是不是支持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美方是不是要在台海地區製造新的不穩定?
2009年中美關係在雙方共同努力下取得良好開局,這符合雙方共同利益。但近來,由於美方執意實施美上屆政府對台軍售錯誤決定、對華採取貿易保護主義措施等問題,中美關係已經受到嚴重干擾。美方宣布上述售台武器計畫,勢必進一步損害中美關係。
12月16日,美國政府宣布向台灣出售總額約18.3億美元(約合118億元人民幣)的武器裝備。當天,外交部副部長鄭澤光奉命召見美國駐華使館臨時代辦李凱安,向美方提出嚴正交涉。
鄭澤光指出,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方堅決反對美國向台灣出售武器。美方向台灣出售武器嚴重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嚴重違反中美三個聯合公報原則,嚴重損害中國主權和安全利益。為了維護國家利益,中方決定採取必要措施,包括對參與此次美方向台灣出售武器的企業實施制裁。

特點

美國賣給台灣的武器可謂“高大全”:質量高精尖,數量大而多,海陸空齊全。美國一家研究機構的報告指出:過去十年間,美國是全球最大的武器出口商;而台灣則是全球最大的武器進口商,所購武器數量是大陸的40倍,其總金額甚至超過海灣戰爭後的沙烏地阿拉伯。迄今十年,全球總共生產出3000多架F-16戰鬥機和幻影式戰鬥機,台灣竟然購買了其中的十分之一。儘管如此,美國還要賣,台灣還要買,而且是獅子大張口。什麼配備“神盾”系統的“阿里勃克級”驅逐艦赫然在台灣的採購清單之中。

影響

另據中國外交部宣布,由於美方售台武器已嚴重損害中美關係,中方決定推遲中美兩軍部分交往項目,推遲雙方擬於近期舉行的中美副部長級戰略安全、軍控與防擴散等磋商。中方也將對參與售台武器的美國公司實施相關制裁。中美在有關重要國際與地區問題上的合作也將會不可避免地受到影響。
全國人大外事委員會、全國政協外事委員會、國務院台辦有關負責人當天也發表講話,就美國政府決定新一輪對台售武向美方提出嚴正抗議,重申反對任何國家對台售武。

表態

據新華社電國防部外事辦公室主任錢利華少將2010年1月30日奉命召見美國駐華使館國防武官,就美國售台武器提出嚴正抗議。
錢利華強調,美方此舉嚴重毒化了兩軍關係的政治基礎,對開展兩軍交往製造了嚴重障礙。中方要求美方尊重中方的核心利益和關切,以實際行動恪守在台灣問題上向中方作出的嚴肅承諾,撤銷有關對台軍售項目,停止售台武器和美台軍事聯繫,以免給中美兩國兩軍關係及台海和平穩定造成進一步損害。
考慮到美售台武器的嚴重危害性及對中美兩軍關係帶來的惡劣影響,中方決定暫停兩軍計畫內的有關互訪安排並保留採取進一步行動的權利。
2014年4月9日國防部新聞發言人耿雁生就美國會眾議院通過涉台議案答記者問中說,在與哈格爾國防部長的會見會談中,中方就美國會審議通過有關議案闡明了原則立場,即我們堅決反對美向台出售先進武器,這一立場是明確、堅定和一貫的。美售台武器違反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特別是“八·一七”公報原則,嚴重干涉中國內政。在當前中美致力於構建新型大國關係和新型軍事關係的背景下,美方不顧中方強烈反對,執意通過推動對台軍售的議案,這一行動極具破壞性,無疑會對中美兩軍關係發展和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造成嚴重干擾和損害。
台灣問題事關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涉及中國核心利益。中方要求美方充分認識美方上述議案的高度敏感性和嚴重危害性,切實尊重中方核心利益和重大關切,停止任何損害中美關係和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言行,停止售台武器,多做有利於中美兩國兩軍關係健康穩定向前發展的事。

時間表

2010年1月6日美國國防部當地時間6日深夜宣布向台灣出售愛國者飛彈;
2010年1月22日美國國務院邀國會相關人士到國務院進行非正式商談(據長期報導華盛頓外交內幕訊息的《尼爾森報導》26日報導);
2010年1月28日-29日歐巴馬政府向國會提交對台軍售報告;
2010年1月30日美國政府正式宣布對台軍售。
2015年11月26日,彭博新聞社引述美國官方訊息稱,歐巴馬政府將於下月中旬宣布10億美元對台軍售,並且美方已經準備好了應對北京可能出現的強烈反應。對此,在26日的國防部例行記者會上,針對“美國將宣布10億美元對台軍售”的訊息,國防部新聞發言人吳謙表示,堅決反對任何國家向台灣出售武器。吳謙回應稱,台灣問題事關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涉及中國核心利益。中方維護國家主權、領土完整的決心意志堅定不移。堅決反對任何國家向台灣出售武器,這是中方的一貫立場。
2016年3月11日,台灣“中央社”3月11日報導。美國國務院表示,已經授權出售兩艘美國海軍巡防艦給台灣,金額1億9000萬美元,尚待國會批准。

已售武器

1、軍用飛機:F-16戰鬥機150架,F-5E戰鬥機200架,F-104G戰鬥機66架,C-130式軍用運輸機20架,S-70C反潛直升機29架,AH-IW“眼鏡蛇”攻擊直升機42架,HO-58D觀測直升機26架,E-2T空中預警機4架,T-38教練機40架,S7 0CMI反潛直升機10架。
軍用艦船:遠洋拖艦3艘,MSO遠洋掃雷艦4艘,租借“諾克斯”護衛艦9艘,“新港級”登入艦2艘。
2、坦克:M48H主戰坦克450輛,M60A3主戰坦克410輛等。
3、飛彈:“小牛”飛彈500枚,“小槲樹”改良型1102枚,“標準”飛彈207枚,“愛國者”飛彈200枚,“毒刺”地對空飛彈近1300枚及相關設施,DMS野戰防空飛彈700枚,AGM-84A“捕鯨叉”反艦飛彈112枚,“地獄火”2型飛彈240枚,AIM-120中程空對空飛彈200枚,“鷹式”飛彈100枚等。 其它軍備武器:裝甲運兵車164輛,MK-46型深潛高速魚雷150枚,MK46M0D5型反潛魚雷220枚,155毫米自行火炮146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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