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門行政監督系統是由若干行政監督子系統構成的監督系統。其中最為重要的是行政監察、行政審計與預防腐敗監督系統。西方國家的專門行政監督系統的主要模式有:由議會設立的行政監察機構,即行政監察機構由議會選出的人員組成,對行政機構及其所屬部門的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實施監督;由政府設立的行政監察機構;屬於行政機關係統,但獨立於行政機關的監察機構;設於行政機關內各部門的監察機關。中國現行行政監察制度實行雙重領導體制,即監察機關對本級政府和上一級監察機關負責並報告工作,監察業務上以上級監察機關領導為主;同時,實行合署辦公體制,即黨的紀檢機關和行政監察機關合署辦公。此外另有行政審計監督與預防腐敗監督兩個專門監督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