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屬商業養老保險

專屬商業養老保險是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的組成部分。養老金積累和領取服務更加靈活,有利於豐富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產品供給,滿足人民民眾多樣化養老保障需求。人身險包含養老險、健康險、重疾險等子險種,商業養老險是人身險行業未來發展的重點。

《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於開展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明確,自2021年6月1日起,在浙江省(含寧波市)和重慶市開展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試點期限暫定一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專屬商業養老保險
  • 發布單位: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
  • 性質: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的組成部分
發展背景,開展試點,通知發布,

發展背景

2020年12月16,銀保監會負責人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說,養老金積累和領取服務更加靈活的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即將推出。
人身險包含養老險、健康險、重疾險等子險種,商業養老險是人身險行業未來發展的重點。
近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對促進人身險擴面提質、穩健發展進行了部署。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要將商業養老保險納入養老保障第三支柱來加快建設。對此,銀保監會副主席黃洪在吹風會上坦言,近年來,我國商業養老保險發展較為迅速,但與已開發國家成熟保險市場相比,仍較為滯後。
加快商業養老保險發展,是保險業貫徹黨中央、國務院要求,積極服務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建設的重要著力點,也是認真落實養老金融改革相關工作部署、深化保險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主要落腳點。

開展試點

專屬商業養老保險是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的組成部分。開展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有利於豐富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產品供給,鞏固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滿足人民民眾多樣化養老保障需求。
銀保監會印發通知,決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在浙江省(含寧波市)和重慶市開展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試點期限暫定一年。
參與試點的保險公司包括: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壽保險有限責任公司、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通知發布

《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於開展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指出,試點保險公司應創新開發投保簡便、交費靈活、收益穩健的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產品。消費者達到60周歲及以上方可領取養老金,且領取期限不短於10年。
通知要求,試點保險公司應積極探索服務新產業、新業態從業人員和各種靈活就業人員養老需求。探索建立與專屬商業養老保險業務長期發展相適應的內部管理機制,包括長期銷售激勵考核機制、風險管控機制和較長期限的投資考核機制等。
通知明確,在風險有效隔離的前提下,鼓勵試點保險公司積極探索將專屬商業養老保險業務發展與養老、照護服務等相銜接,滿足差異化養老需求。
2022年2月,銀保監會發布的《關於擴大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範圍的通知》明確,自2022年3月1日起,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區域擴大到全國範圍。
2023年10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關於促進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
根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有關通知,自2023年11月1日起,金融監管總局對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產品保險條款和費率統一實行備案管理。保險公司除提交規定的備案材料外,還應當同時提交上年度末所有者權益、償付能力充足率、責任準備金覆蓋率等情況說明。通知明確,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產品採取賬戶式管理,可以採取包括躉交、期交、靈活交費在內的多種保費交納方式。保險公司可以委託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以及開辦個人養老金業務的城市商業銀行在其經營區域內宣傳和銷售專屬商業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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