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名號(__),亦稱私名號,用於標明人名、地名、朝代名、種族名、國名、機構名等專名所使用的符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專名號
基本含義,實際套用,
基本含義
“人名、地名、朝代名等專名下面,用專名號標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標點符號用法》,1995年12月13日發布,1996年6月1日實施)“用在人名、種族名、國名、地名、機構名等。”專名號的使用方法是橫排時劃在專名之下,豎排時則劃在專名左旁。
實際套用
現在一般在電腦文書檔案中需要用專名號的話,會直接用“底線”功能,一般的編輯軟體會在選單中用“U”按鈕表示,即在專名下面畫線,但是,請注意兩個專名連在一起時,專名號之間要空開,不能連在一起,應有少許空隙,但是字不分開,例如:
(6)唐代……別有弘文、崇文兩館,專為皇親國戚大官僚子弟而設。
例(1)“劉邦”“項羽”是人名,“鹹陽”是地名,“秦”是朝代名。
例(2)“烏孫”是國名,“漢”是朝代名。
例(3)“鹹寧”“太康”是年號,“匈奴”“鮮卑”“烏桓”是民族名。
例(4)“李隆基”是人名,“太宗”“唐玄宗”是帝王稱號。
例(7)“綠林”“赤眉”是起義軍名。
(註:中文百科沒有下劃線功能,所以專名的地方用連結功能表示,請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