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縣經濟信息化和科學技術局

射洪縣經濟信息化和科學技術局

射洪縣經濟信息化和科學技術局,根據中共遂寧市辦公室遂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射洪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遂委辦〔2019〕18號)和射洪縣深化機構改革工作領導小組、中共射洪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印發《關於<射洪縣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射機改〔2019〕2號),制定本規定。

射洪縣經濟信息化和科學技術局(簡稱縣經濟科技局)是射洪縣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射洪縣經濟信息化和科學技術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工業經濟科技創新、信息化和無線電管理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縣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工業經濟、科技創新、信息化和無線電管理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射洪縣經濟信息化和科學技術局
  • 外文名:Shehong County Bureau of Economic Informatization and Science and Technology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隸屬機構:射洪縣人民政府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附則,

機構簡介

中共射洪縣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辦公室(簡稱縣委軍民融合辦)設在縣經濟科技局,接受中共射洪縣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的直接領導,承擔中共射洪縣委軍民融合委員會具體工作,統籌協調貫徹落實國、省、市推進軍民融合深度發展的戰略決策和總體部署,推進全縣軍民融合重大改革事項,指導軍民融合相關產業的布局和發展,加快軍民融合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建設,推進各項重大政策的制定落實。
設定縣委軍民融合辦秘書股,負責處理縣委軍民融合辦日常事務,組織開展軍民融合發展推進工作中重大問題研究;制定推進年度工作計畫,協調督促縣直相關部門落實中共射洪縣委軍民融合委員會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

主要職責

(一)研究擬訂全縣有關工業經濟、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信息化和無線電管理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組織推動科技和信息化、工業化融合,負責推進全縣工業結構調整、負責全縣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工作。
(二)負責擬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工業強縣、科技興縣戰略。參與制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科技和信息化相關行業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產業政策。
(三)建立全縣工業經濟運行預警機制,擬訂中、近期經濟運行目標、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電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氣等重要物資綜合調控、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工作。承辦全縣年度工業經濟發展目標考核。
(四)承擔全縣企業技術改造推進工作責任,負責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申報國家、省、市有關專項計畫並組織實施。
(五)研究國際國內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態勢,培育國際國內戰略性新興產業;擬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產業規劃、技術規劃、產品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六)承擔全縣產業園區建設發展的牽頭服務和綜合協調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產業園區、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產業園區合理布局;負責牽頭推進重點產業園區建設發展,推進園區公共配套設施建設,組織申報、實施產業園區公共服務平台項目計畫。
(七)承擔全縣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節能降耗、清潔生產和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工作,組織實施相關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八)指導企業信用制度建設,承擔制定工業發展資金和信息化等財政專項資金使用計畫工作,承擔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生產運行等涉及財政、信貸、稅收、保險、土地等方面問題的協調,指導工業企業直接融資工作,推動工業企業上市培育工作。
(九)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改組改造、兼併重組,承擔全縣企業治亂減負工作責任,承擔引進管理國(境)外人才、智力工作職責,組織和指導園區開展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培訓,承擔全縣大企業和龍頭骨幹企業的培育工作,承擔全縣中小企業發展的指導推進工作,綜合協調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承擔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工作。
(十)組織編制全縣科學技術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實施管理科技計畫及企業技術創新項目;組織制定科普工作規劃,抓好科技普及宣傳;研究科技投入措施,歸口管理科學技術管理事務、技術研究與開發、社會科學、科技交流與合作及其他科技專項經費,並承擔科技專項經費的預、決算編制責任。
(十一)組織制定科技成果轉化的規劃、計畫,承擔全縣科學技術獎勵、科技成果鑑定、科技成果推廣轉化等工作;承擔高新技術研發和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指導企業技術創新、技術引進、技術裝備研製;承擔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科技孵化器和高新技術新產品申報、認定和建設管理工作;指導全縣高新技術產業基地、農業科技示範園區(基地)建設;承擔科技型企業的認定。
(十二)審核縣級科研機構和科技服務機構的組建和調整;制定促進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發展的政策措施,承擔相關技術契約審核、科技評估管理、科技統計管理工作責任;承擔全縣科技合作交流責任,承擔縣校合作、企校合作、產學研技術創新聯盟建設責任。
(十三)擬定全縣執行國家、省、市有關鹽業管理規定的規範性檔案;承擔全縣食鹽行業管理工作。
(十四)制定並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指導企業信息化、電子商務和物聯網發展。協調推進全縣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參與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承擔全縣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責任,組織相關部門制定通信管線規劃並推動實施,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項。
(十五)協助上級無線電管理部門統一配置和管理全縣無線電頻率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協助做好無線電電磁環境保護、無線電監測、檢測和干擾查處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六)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開放和利用外資的政策建議,參與區域經濟合作和承接產業轉移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國際化經營、境外投資及兼併重組。
(十七)承擔縣新型工業化發展協調領導小組、縣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縣科學技術和智慧財產權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責任。
(十八)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政務的綜合協調,督辦各項工作落實;負責機關文秘、信息、檔案、機要、保密、依法治縣、政務公開、會務、值班、機關績效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後勤保障工作;負責12345政府熱線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工作,負責工業、科技和信息化等財政專項資金的管理和監督,編報部門預決算。
(二)企業股。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實施企業改組改造和兼併重組;負責各類企業培育工作,推進小企業創業平台建設、服務體系建設;參與指導企業名牌產品和馳名商標創建工作;負責各類會展和經貿交流洽談會的組織籌備;負責中小微企業統計工作;組織協調企業治亂減負工作,負責縣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
(三)技改投資股。負責組織全縣工業項目建設,做好工業項目的策劃、包裝、儲備、申報、實施、監督、考核等工作;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制訂並組織實施企業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年度計畫和引導目錄;提出工業固定資產投資建議;組織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申報國家、省有關專項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引進重點項目和招商引資工作。
(四)經濟運行股。負責制定全縣工業經濟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經濟運行綜合管理;負責工業經濟發展年度目標考核;負責工業生產領域中所需的能源保障供應;負責加油站(點)管理;負責企業生產運行中涉及財政、金融、稅收、土地等問題的協調;負責企業秘書管理工作。
(五)規劃與園區股。負責統籌全縣工業經濟和信息化發展規劃、產業規劃的編制並組織實施;參與區域總體發展、專項發展及成渝經濟區發展規劃編制及重大產業布局;負責全縣產業園區的規劃、平台建設、項目推進、監測分析、產業調整工作;負責生產性服務業發展工作;負責工業產業扶貧工作。
(六)新興產業推進股。負責研究國際國內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態勢,培育國際國內戰略性新興產業;牽頭擬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產業規劃、技術規劃、產品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鋰電新材料新能源產業集群建設、城市礦產循環經濟產業園建設及電子信息產業發展推進工作;負責前瞻性重大類項目的論證、編制工作。
(七)科技創新創業股。編制全縣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科技獎勵工作;負責科技項目管理;負責研發機構、高新產品管理;指導企業開展成果轉化;加強科技交流;負責推動農業科技發展;指導科普教育基地建設;負責科技統計工作;負責科技扶貧工作;承辦縣科學技術和智慧財產權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八)環境和資源綜合利用股。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節能節水降耗、循環經濟發展、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應對氣候變化及低碳經濟發展工作;負責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節能評估審查及淘汰落後產能、節能節水技術改造、清理“雙高”行業專項檢查工作;監管考核重點用能企業節能節水工作;承擔電力市場監管職責,參與電力設施保護有關工作。
(九)信息化股。統籌推進信息化工作;推進電子政務和信息資源開發利用;負責軟體與信息服務業行業管理,組織實施行業發展規劃和技術標準、規範、體系建設、項目申報;參與處理網路與信息重大安全事件;協調管理信息通信項目建設;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重大事項;負責無線電管理,保障無線電安全;負責通信扶貧專項工作。
(十)鹽政管理股。負責組織編制全縣鹽行業發展規劃,制定產業政策;指導和推動鹽行業結構調整、技術進步;制定和組織實施食鹽供應應急預案,落實食鹽儲備制度;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食鹽市場監管工作;負責監測鹽行業經濟運行態勢,協調處理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十一)人事人才股。負責機關人事工作;指導協調企業人才、科技人才的培養培訓;負責引進管理國(境)外人才、智力工作;負責工程類初級、中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和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群工作。機關黨委辦事機構,按照縣委規定設定。

行政編制

縣經濟科技局機關行政編制2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機關黨委書記1名;股級職數13名。保留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4名。縣經濟科技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附則

本規定由中共射洪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射洪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本規定自2019年3月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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