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賓市翠屏區經濟信息化和科學技術局

宜賓市翠屏區經濟信息化和科學技術局

宜賓市翠屏區經濟信息化和科學技術局是宜賓市翠屏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宜賓市翠屏區經濟信息化和科學技術局
  • 辦公地址:宜賓市翠屏區東街15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業經濟、信息化、科技發展、智慧財產權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區有關工業經濟、信息化、科技發展、智慧財產權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組織推動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工業化與城鎮化聯動,負責推進全區工業結構調整。
(二)組織制訂工業領域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全區優勢產業發展戰略及相關政策意見。擬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參與制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負責制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不含能源,下同)、信息化和科技、智慧財產權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產業政策,貫徹執行行業技術規範和行業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監測、分析經濟運行態勢和質量,建立全區工業經濟運行預警機制。擬訂中、近期經濟運行目標、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承辦年度工業經濟目標責任考核工作。
(四)負責全區企業技術改造推進工作,組織制訂並實施全區企業技術迎踏背改造投資規劃道懂,擬訂並發布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引導目錄。提出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核准、審批、備案規劃內企拳殃廈糊業技術改造項目,組織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申報國家、省、市有關專項計畫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全區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研究制訂鼓勵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技術創新、技術引進、重大裝備國產化和重大技術裝備研製。編制下達全區企業技術創新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按照規定程式組織企業技術中心申報、認定和建設管理工作。組織創建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企業、工程技術中心的申報。
(六)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節能降耗、清潔生產、資源腿頁滲主節約與綜合利用工作,協調推進工業化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相關重大示範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七)負責推進企業信用制度建設,負責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和融資體系建設並實施行業監管。負責制訂工業發展資金等財政專項資金使用計畫,研究分析經濟運行中的資金流向和使用效益情況以及財政、金融政策實施對工業企業的影響,並提出對策建議。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生產運行等涉及財政、信貸、稅收、保險等方面問題的協調,指導工業企業直接融資工作,參與工業企業上市培育工作。
(八)對重大工業經濟政策實施情況進行督查,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潤婚局度、改組改造、兼併重組;負責全區企業治亂減負工作;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負責全區大企業大集團的培育工作;負責指導推進全區中小企業發展工作,綜合協調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
(九)綜合分析市場動態和發展趨勢,研究擬訂工業企業拓展市場和產品促銷政策,提高全區工業品市場占有率。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開放和利用外資的政策建議,組織工業企業配合有關部門進行產業損害調查,參與區域經濟合作和承接產業轉移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國際化經營、境外投資及兼併重組。
(十)負責擬訂加快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參與推進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建設,參與推進農業現代化和新農村建設。綜合協調酒類食品產業發展,監督酒類食品產業政策的實施。
(十一)參與全區產業園區建設發展工作,參與實施產業園區、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參與園區建設工作的督促、檢查和考核工作。
(十二)負責全區項元櫃工業和信息化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行業安全生產管理,並依法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參與工業和信息化相關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電網大面積停電、天然氣供應、成品油供應、通信保障、醫藥儲備和民用爆炸物品事故災難的應急綜合管理;負責全區民爆行業的監督管理。
(十三)負責電力、成品油、天然氣等重要物資綜合調控、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工作;負責煤炭經營市場的監管;牽頭負責協調煤礦企業融資擔保工作;參與煤炭產業經濟運行分析、監測和監控踏淋虹;負責煤炭企業減負工作;參與煤礦瓦斯綜合利用工作。
(十四)提出科技發展的布局和優先領域,組織擬訂並實施區級各類科技計畫,負責驗收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重大科技專項實施中的方案論證、綜合平衡、評估驗收。組織開展科技統計和軟科學研究,為科學決策提供服務。
(十五)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產學研結合的政策措施,提出科研條件保障規劃和政策措施建議,在企業、產業和社會公共層面推進全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提高自主創新能力。
(十六)組織擬訂實施高新技術產業、現代農業、社會發展的科技發展計畫、措施和項目;指導高新技術產業基地(園區)、農業科技園區、科技服務平台和可持續發展實驗區等建設;促進產業發展和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事業發展。
(十七)擬訂科技成果推廣、科技獎勵、促進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的計畫措施;負責科技成果管理,指導科技成果轉化,組織科技成果套用示範,組織區科學技術獎的評審,指導科技保密、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建設工作。
(十八)推進科技體制改革,提出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科研機構組建或調整的建議,最佳化科研機構布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措施和項目建議。
(十九)負責本部門預算中的科技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強化科技投入及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議。
(二十)組織擬訂科學技術普及規劃,提出政策措施建議,負責科學技術普及工作,指導協調科普活動和科技宣傳工作。
(二十一)負責全區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事宜。
(二十二)統籌推進全區信息化工作,制訂並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指導電子政務、企業信息化、農村信息化、電子商務和物聯網發展,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推動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路的互聯互通和信息資源的共享。
(二十三)負責全區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組織相關部門制訂通信管線規劃並承擔相應的管理工作,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項。
(二十四)組織協調全區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和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導信息安全防範工作,參與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二十五)協助市無線電管理機構做好無線電管理工作。
(二十六)承擔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二十七)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信訪工作室)
負責機關日常政務的綜合協調;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信訪維穩牽頭工作;承擔政務接待、政務公開、效能建設、機關財務、資產管理、機構編制、人事管理、計生、群團、安全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黨建和精神文明建設及老幹部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績效管理及重要事項的督查督辦;組織辦理黨代表、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機關電子政務的組織實施;承辦本系統經濟類、工程類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和管理的有關工作。
(二)工業發展股
牽頭貫徹國家、省、市、區產業政策,擬訂產業發展戰略、布局規劃、產業政策、準入條件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區域經濟發展,提出推進工業經濟結構和布局調整的實施方案;負責工業經濟發展重要檔案的起草工作;擬訂年度工業經濟責任目標並監督實施;負責工業經濟重大政策執行情況的績效評估;負責經濟運行綜合管理,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和質量,建立工業經濟運行預警機制,對重大問題提出政策措施建議,組織協調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和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工作;擬訂並發布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引導目錄,擬訂並組織實施企業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和政策;提出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的意見,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規劃內技術改造項目有關工作;負責區政府獎勵、貼息項目的牽頭組織工作並監督實施;研究制訂鼓勵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按照規定程式組織企業技術中心申報和建設管理;承擔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工作;擬訂全區機械裝備行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重大技術裝備和機械行業管理;負責機械裝備製造基地建設和產業產品鏈發展工作;指導並推進機械裝備製造企業的技術改造、進步和創新;負責機械裝備行業規範、規章和技術標準的貫徹實施,督促指導企業提高產品質量和管理水平;負責組織申報重大科技專項;參與全區工業園區建設發展工作,參與實施產業園區、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參與園區建設工作的督促、檢查和考核工作;負責城區企業搬遷進園區協調工作;負責企業治亂減負工作。
(三)中小企業股
負責中小企業發展規劃、統計和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大企業、大集團的培育,推動大、中、小企業協調發展;指導非公有制企業發展,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規範中小企業服務市場;指導和促進創業投資發展;負責組織開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經濟合作與交流;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生產運行等涉及財政、信貸、稅收、保險等方面問題的協調,指導工業企業直接融資工作,參與工業企業上市培育工作。牽頭搭建工業企業信貸資金的融資平台,指導企業融資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指導工業企業直接融資和通過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負責推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和信用擔保機構備案工作;組織指導企業跨區域和境外開展合作、兼併重組;指導開展承接產業轉移工作;負責擬訂全區化工、輕紡、建材等行業發展戰略、規劃、行業生產能力布局的方案並監督實施;參與行業技術標準的制訂;實施行業管理、監測分析和發布行業發展動態及市場信息;擬訂支持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研發和推廣套用;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經濟、信息化領域的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擬訂相關支持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其功能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協調重點產業相關產品配套、外包、流通、物流、生產資料市場等重點領域的發展,跟蹤推進重大項目建設,組織參與其產業、企業的調整和重組;負責鐵路運輸的協調、服務工作。
(四)企業改革股
指導企業實施改組改造和兼併重組,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加強管理工作;接待、化解、處置職工上訪,維護穩定;研究提出企業對外轉讓資產、股權、經營權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執行;負責本系統企業就業、再就業工作;統籌協調企業產權交易及監管工作;負責擬訂全區酒類食品產業發展戰略、結構和布局調整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酒類食品產業拓展市場行銷、對外開放、促銷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促進酒業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聯繫酒類、食品協會工作;指導、協調改制企業法律顧問工作;負責擬訂加快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參與推進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建設,參與推進農業現代化和新農村建設。
(五)高新技術股
擬訂全區高新技術產業化發展規劃和措施;組織推動高新技術成果轉化及產業化和相關技術服務的體系建設;負責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科技孵化器的組織申報和管理;組織指導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園區)申報、管理和建設;組織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產品的申報和管理;組織重點實驗室的申報和管理;組織區級工業類科技項目的篩選、評審、驗收和管理;組織國家、省、市級項目的篩選推薦。
(六)科學技術股
擬訂全區科學技術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科技計畫經費配置的建議;監督管理全區科技套用研究與開發經費、科技自主創新專項經費、科學事業費和其他科技專項經費,並編制科技相關經費的預決算;牽頭組織國家、省、市、區級科技項目的申報;組織區級社會發展、基礎研究、引進高層次人才項目的篩選、評審、驗收和管理及國家、省、市級項目的篩選推薦。指導涉及人口、醫藥衛生、環境保護、節能減排、低碳經濟等科技工作;組織實施科技金融、促進社會發展的試驗和示範等工作;組織重點實驗室的申報和管理;組織全區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負責科技統計工作;擬訂科技促進農村發展和社會發展領域科技發展的規劃和措施;組織協調農村科技攻關、套用基礎研究,先進適用技術集成研究和示範推廣;組織實施農村科技信息化和農村科技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科技產業及農業科技示範基地工作,參與農業科技園區開發建設;組織區級農業類科技項目的篩選、評審、驗收和管理及國家、省、市級項目的篩選推薦;負責全區科技進步考核的組織、推薦和審核工作;承辦科技興區、科技興農、科技扶貧等工作。
(七)人才成果股
負責全區科技成果鑑定、登記、統計和信息發布;組織區級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和軟科學項目的篩選、評審、驗收和管理及國家、省級項目的篩選推薦;負責指導管理全區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組織協調重大技術交易活動;負責創新型企業的申報和管理;負責組織區科技獎勵的評審及推薦申報國家、省、市級科技獎勵工作;指導管理科普教育基地工作,組織開展科普宣傳活動;負責科技保密管理工作。
(八)安全能源股(政策法規股)
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行業安全生產管理,並依法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組織工業和信息化相關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檢查、整治;參與工業和信息化相關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突發事件處置;負責指導、督促工業和信息化相關行業(領域)新、改、擴建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建設工作;負責電網大面積停電、天然氣供應、成品油供應、通信保障、醫藥儲備和民用爆炸物品事故災難的應急綜合管理;指導工業和信息化相關生產經營單位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和安全示範企業建設;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節能降耗、循環經濟發展、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水資源節約與污染治理、應對氣候變化及低碳經濟發展工作;參與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節能評估審查、監管考核重點用能企業節能工作;負責工業淘汰落後產能有關工作,組織申報淘汰落後產能專項資金項目;指導和協調工業節能環保產業的發展;組織實施相關重大示範項目和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煤炭、電力、成品油、天然氣等重要物資綜合調控、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工作;負責煤炭經營市場的監管;牽頭負責協調煤礦企業融資擔保工作;參與煤炭產業經濟運行分析、監測和監控;負責煤炭企業減負工作;參與煤礦瓦斯綜合利用工作。承擔全區民爆行業監督管理;承辦有關行政審批事項;承擔行政執法、行政應訴、行政調解和規範性檔案審核、備案工作。聯繫工業領域的社會中介組織。
(九)信息化股
統籌推進信息化工作;負責全區信息化、農村信息化、企業信息化、電子商務和物聯網發展工作;負責工業經濟信息收集、處理、研究、發布和系統信息網建設;負責實施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與信息服務業的行業管理和發展規劃、技術標準、技術規範,引導產業合理布局,產品結構調整和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重要信息系統安全保障;參與處理網路與信息重大安全事件;協調信息安全測評、數字認證、等級保護等工作;組織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工作,規劃並協調管理重大項目、工程通信設施;組織擬訂通信管線規劃並實施管理;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項;負責推進“三網融合”的相關工作;負責通信系統營運商的協調服務工作;協助市無線電管理機構做好無線電管理工作。
(十)食品工業股

領導分工

劉壩茂 黨委書記、局長
主持黨委、行政全面工作。
黃 剛 黨委委員、副局長
負責機關財務、機關事務、脫貧攻堅、政務公開、防邪、保密等工作。
分管辦公室。
楊 輝 黨委委員、副局長
負責牽頭貫徹國家、省、市、區促進工業發展產業政策;擬定產業發展戰略、產業政策、準入條件並組織實施;擬定年度工業經濟責任目標並監督實施;負責經濟運行綜合管理;負責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產業園區、企業減負、工強辦、“雙千”活動、科協、政協等工作。
分管工業發展股、食品工業股。
鄒永雄 黨委委員、副局長
負責企業改革、信訪;負責指導本局系統老闆塊企業開展工作;負責聯繫鄉鎮街道、社區及掛包幫工作;負責中小企業發展規劃、服務體系建設、融資擔保、統計工作、升規企業的培育以及招商工作。
分管綜合股(信訪辦)、中小企業股。
陳敬秋 黨委委員、總經濟師
負責各級各類高新技術科技項目的申報、管理、成果轉化及產業化,指導工程中心、實驗室、科技孵化器建設,高新技術企業創建、高新技術產品申報和管理,負責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科技工作,負責區級工業類科技項目工作。負責農業及社會事業科技項目管理、科技統計、科技體制改革、科技情報所的管理與隊伍建設等工作
分管高新技術股、人才成果股、科學技術股、科技情報所。
毛坤海 黨委委員、生產力促進中心主任
負責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檢查、事故調查、新(改、擴)建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建設、安全生產標準化和安全示範企業建設,負責節能降耗、循環經濟發展、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水資源節約與污染治理、低碳經濟發展,淘汰落後產能工作,重大示範項目和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電力、成品油、天然氣、煤炭等重要物資綜合調控,負責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統籌推進信息化工作和物聯網工作;協助市無線電管理機構做好無線電管理工作。
分管安全能源股(行政審批股)、信息化股。
按照“一崗雙責”,各班子成員具體負責分管範圍內的安全生產、環境保護、信訪維穩、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十)負責擬訂加快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參與推進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建設,參與推進農業現代化和新農村建設。綜合協調酒類食品產業發展,監督酒類食品產業政策的實施。
(十一)參與全區產業園區建設發展工作,參與實施產業園區、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參與園區建設工作的督促、檢查和考核工作。
(十二)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行業安全生產管理,並依法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參與工業和信息化相關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電網大面積停電、天然氣供應、成品油供應、通信保障、醫藥儲備和民用爆炸物品事故災難的應急綜合管理;負責全區民爆行業的監督管理。
(十三)負責電力、成品油、天然氣等重要物資綜合調控、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工作;負責煤炭經營市場的監管;牽頭負責協調煤礦企業融資擔保工作;參與煤炭產業經濟運行分析、監測和監控;負責煤炭企業減負工作;參與煤礦瓦斯綜合利用工作。
(十四)提出科技發展的布局和優先領域,組織擬訂並實施區級各類科技計畫,負責驗收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重大科技專項實施中的方案論證、綜合平衡、評估驗收。組織開展科技統計和軟科學研究,為科學決策提供服務。
(十五)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產學研結合的政策措施,提出科研條件保障規劃和政策措施建議,在企業、產業和社會公共層面推進全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提高自主創新能力。
(十六)組織擬訂實施高新技術產業、現代農業、社會發展的科技發展計畫、措施和項目;指導高新技術產業基地(園區)、農業科技園區、科技服務平台和可持續發展實驗區等建設;促進產業發展和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事業發展。
(十七)擬訂科技成果推廣、科技獎勵、促進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的計畫措施;負責科技成果管理,指導科技成果轉化,組織科技成果套用示範,組織區科學技術獎的評審,指導科技保密、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建設工作。
(十八)推進科技體制改革,提出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科研機構組建或調整的建議,最佳化科研機構布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措施和項目建議。
(十九)負責本部門預算中的科技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強化科技投入及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議。
(二十)組織擬訂科學技術普及規劃,提出政策措施建議,負責科學技術普及工作,指導協調科普活動和科技宣傳工作。
(二十一)負責全區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事宜。
(二十二)統籌推進全區信息化工作,制訂並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指導電子政務、企業信息化、農村信息化、電子商務和物聯網發展,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推動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路的互聯互通和信息資源的共享。
(二十三)負責全區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組織相關部門制訂通信管線規劃並承擔相應的管理工作,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項。
(二十四)組織協調全區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和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導信息安全防範工作,參與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二十五)協助市無線電管理機構做好無線電管理工作。
(二十六)承擔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二十七)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信訪工作室)
負責機關日常政務的綜合協調;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信訪維穩牽頭工作;承擔政務接待、政務公開、效能建設、機關財務、資產管理、機構編制、人事管理、計生、群團、安全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黨建和精神文明建設及老幹部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績效管理及重要事項的督查督辦;組織辦理黨代表、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機關電子政務的組織實施;承辦本系統經濟類、工程類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和管理的有關工作。
(二)工業發展股
牽頭貫徹國家、省、市、區產業政策,擬訂產業發展戰略、布局規劃、產業政策、準入條件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區域經濟發展,提出推進工業經濟結構和布局調整的實施方案;負責工業經濟發展重要檔案的起草工作;擬訂年度工業經濟責任目標並監督實施;負責工業經濟重大政策執行情況的績效評估;負責經濟運行綜合管理,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和質量,建立工業經濟運行預警機制,對重大問題提出政策措施建議,組織協調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和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工作;擬訂並發布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引導目錄,擬訂並組織實施企業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和政策;提出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的意見,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規劃內技術改造項目有關工作;負責區政府獎勵、貼息項目的牽頭組織工作並監督實施;研究制訂鼓勵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按照規定程式組織企業技術中心申報和建設管理;承擔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工作;擬訂全區機械裝備行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重大技術裝備和機械行業管理;負責機械裝備製造基地建設和產業產品鏈發展工作;指導並推進機械裝備製造企業的技術改造、進步和創新;負責機械裝備行業規範、規章和技術標準的貫徹實施,督促指導企業提高產品質量和管理水平;負責組織申報重大科技專項;參與全區工業園區建設發展工作,參與實施產業園區、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參與園區建設工作的督促、檢查和考核工作;負責城區企業搬遷進園區協調工作;負責企業治亂減負工作。
(三)中小企業股
負責中小企業發展規劃、統計和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大企業、大集團的培育,推動大、中、小企業協調發展;指導非公有制企業發展,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規範中小企業服務市場;指導和促進創業投資發展;負責組織開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經濟合作與交流;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生產運行等涉及財政、信貸、稅收、保險等方面問題的協調,指導工業企業直接融資工作,參與工業企業上市培育工作。牽頭搭建工業企業信貸資金的融資平台,指導企業融資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指導工業企業直接融資和通過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負責推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和信用擔保機構備案工作;組織指導企業跨區域和境外開展合作、兼併重組;指導開展承接產業轉移工作;負責擬訂全區化工、輕紡、建材等行業發展戰略、規劃、行業生產能力布局的方案並監督實施;參與行業技術標準的制訂;實施行業管理、監測分析和發布行業發展動態及市場信息;擬訂支持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研發和推廣套用;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經濟、信息化領域的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擬訂相關支持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其功能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協調重點產業相關產品配套、外包、流通、物流、生產資料市場等重點領域的發展,跟蹤推進重大項目建設,組織參與其產業、企業的調整和重組;負責鐵路運輸的協調、服務工作。
(四)企業改革股
指導企業實施改組改造和兼併重組,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加強管理工作;接待、化解、處置職工上訪,維護穩定;研究提出企業對外轉讓資產、股權、經營權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執行;負責本系統企業就業、再就業工作;統籌協調企業產權交易及監管工作;負責擬訂全區酒類食品產業發展戰略、結構和布局調整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酒類食品產業拓展市場行銷、對外開放、促銷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促進酒業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聯繫酒類、食品協會工作;指導、協調改制企業法律顧問工作;負責擬訂加快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參與推進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建設,參與推進農業現代化和新農村建設。
(五)高新技術股
擬訂全區高新技術產業化發展規劃和措施;組織推動高新技術成果轉化及產業化和相關技術服務的體系建設;負責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科技孵化器的組織申報和管理;組織指導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園區)申報、管理和建設;組織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產品的申報和管理;組織重點實驗室的申報和管理;組織區級工業類科技項目的篩選、評審、驗收和管理;組織國家、省、市級項目的篩選推薦。
(六)科學技術股
擬訂全區科學技術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科技計畫經費配置的建議;監督管理全區科技套用研究與開發經費、科技自主創新專項經費、科學事業費和其他科技專項經費,並編制科技相關經費的預決算;牽頭組織國家、省、市、區級科技項目的申報;組織區級社會發展、基礎研究、引進高層次人才項目的篩選、評審、驗收和管理及國家、省、市級項目的篩選推薦。指導涉及人口、醫藥衛生、環境保護、節能減排、低碳經濟等科技工作;組織實施科技金融、促進社會發展的試驗和示範等工作;組織重點實驗室的申報和管理;組織全區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負責科技統計工作;擬訂科技促進農村發展和社會發展領域科技發展的規劃和措施;組織協調農村科技攻關、套用基礎研究,先進適用技術集成研究和示範推廣;組織實施農村科技信息化和農村科技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科技產業及農業科技示範基地工作,參與農業科技園區開發建設;組織區級農業類科技項目的篩選、評審、驗收和管理及國家、省、市級項目的篩選推薦;負責全區科技進步考核的組織、推薦和審核工作;承辦科技興區、科技興農、科技扶貧等工作。
(七)人才成果股
負責全區科技成果鑑定、登記、統計和信息發布;組織區級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和軟科學項目的篩選、評審、驗收和管理及國家、省級項目的篩選推薦;負責指導管理全區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組織協調重大技術交易活動;負責創新型企業的申報和管理;負責組織區科技獎勵的評審及推薦申報國家、省、市級科技獎勵工作;指導管理科普教育基地工作,組織開展科普宣傳活動;負責科技保密管理工作。
(八)安全能源股(政策法規股)
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行業安全生產管理,並依法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組織工業和信息化相關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檢查、整治;參與工業和信息化相關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突發事件處置;負責指導、督促工業和信息化相關行業(領域)新、改、擴建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建設工作;負責電網大面積停電、天然氣供應、成品油供應、通信保障、醫藥儲備和民用爆炸物品事故災難的應急綜合管理;指導工業和信息化相關生產經營單位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和安全示範企業建設;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節能降耗、循環經濟發展、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水資源節約與污染治理、應對氣候變化及低碳經濟發展工作;參與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節能評估審查、監管考核重點用能企業節能工作;負責工業淘汰落後產能有關工作,組織申報淘汰落後產能專項資金項目;指導和協調工業節能環保產業的發展;組織實施相關重大示範項目和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煤炭、電力、成品油、天然氣等重要物資綜合調控、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工作;負責煤炭經營市場的監管;牽頭負責協調煤礦企業融資擔保工作;參與煤炭產業經濟運行分析、監測和監控;負責煤炭企業減負工作;參與煤礦瓦斯綜合利用工作。承擔全區民爆行業監督管理;承辦有關行政審批事項;承擔行政執法、行政應訴、行政調解和規範性檔案審核、備案工作。聯繫工業領域的社會中介組織。
(九)信息化股
統籌推進信息化工作;負責全區信息化、農村信息化、企業信息化、電子商務和物聯網發展工作;負責工業經濟信息收集、處理、研究、發布和系統信息網建設;負責實施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與信息服務業的行業管理和發展規劃、技術標準、技術規範,引導產業合理布局,產品結構調整和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重要信息系統安全保障;參與處理網路與信息重大安全事件;協調信息安全測評、數字認證、等級保護等工作;組織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工作,規劃並協調管理重大項目、工程通信設施;組織擬訂通信管線規劃並實施管理;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項;負責推進“三網融合”的相關工作;負責通信系統營運商的協調服務工作;協助市無線電管理機構做好無線電管理工作。
(十)食品工業股

領導分工

劉壩茂 黨委書記、局長
主持黨委、行政全面工作。
黃 剛 黨委委員、副局長
負責機關財務、機關事務、脫貧攻堅、政務公開、防邪、保密等工作。
分管辦公室。
楊 輝 黨委委員、副局長
負責牽頭貫徹國家、省、市、區促進工業發展產業政策;擬定產業發展戰略、產業政策、準入條件並組織實施;擬定年度工業經濟責任目標並監督實施;負責經濟運行綜合管理;負責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產業園區、企業減負、工強辦、“雙千”活動、科協、政協等工作。
分管工業發展股、食品工業股。
鄒永雄 黨委委員、副局長
負責企業改革、信訪;負責指導本局系統老闆塊企業開展工作;負責聯繫鄉鎮街道、社區及掛包幫工作;負責中小企業發展規劃、服務體系建設、融資擔保、統計工作、升規企業的培育以及招商工作。
分管綜合股(信訪辦)、中小企業股。
陳敬秋 黨委委員、總經濟師
負責各級各類高新技術科技項目的申報、管理、成果轉化及產業化,指導工程中心、實驗室、科技孵化器建設,高新技術企業創建、高新技術產品申報和管理,負責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科技工作,負責區級工業類科技項目工作。負責農業及社會事業科技項目管理、科技統計、科技體制改革、科技情報所的管理與隊伍建設等工作
分管高新技術股、人才成果股、科學技術股、科技情報所。
毛坤海 黨委委員、生產力促進中心主任
負責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檢查、事故調查、新(改、擴)建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建設、安全生產標準化和安全示範企業建設,負責節能降耗、循環經濟發展、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水資源節約與污染治理、低碳經濟發展,淘汰落後產能工作,重大示範項目和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電力、成品油、天然氣、煤炭等重要物資綜合調控,負責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統籌推進信息化工作和物聯網工作;協助市無線電管理機構做好無線電管理工作。
分管安全能源股(行政審批股)、信息化股。
按照“一崗雙責”,各班子成員具體負責分管範圍內的安全生產、環境保護、信訪維穩、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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