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市陳倉區發展和改革局

寶雞市陳倉區發展和改革局

寶雞市陳倉區發展和改革局,,是寶雞市陳倉區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寶雞市陳倉區發展和改革局
  • 隸屬:寶雞市陳倉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牽頭組織全區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區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全區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起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有關制度規定。
(二)提出加快發展全區“三個經濟”、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重大任務以及相關配套措施。組織開展全區重大戰略規劃、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提出相關調整建議。
(三)統籌提出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監測預測預警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趨勢,提出巨觀調控政策的建議。綜合協調巨觀經濟政策,牽頭研究巨觀經濟應對措施,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貫徹落實有關價格政策,貫徹執行少數由中省市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務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
(四)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區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提出相關改革建議。牽頭推進全區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協調推進全區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推動完善全區基本經濟制度和現代市場體系建設,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
(五)提出全區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政策措施。牽頭推進實施全區“一帶一路”建設。承擔統籌協調我區“走出去”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負責全區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
(六)負責全區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措施, 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政府投資項目審批許可權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目錄。安排中央和省市區財政性建設資金,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轉報重大項目。規劃全區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擬訂並推動落實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
(七)推進落實全區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重大政策,組織擬訂相關區域規劃和政策措施。統籌推進實施國家重大區域發展戰略和關中平原城市群發展規劃。編制並組織實施以工代賑規劃,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易地扶貧搬遷工作。統籌協調區域合作和對口支援工作。組織編制並推動實施新型城鎮化規劃。
(八)組織擬訂全區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一二三產業發展重大問題並統籌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措施。協調推進全區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服務業及現代物流業戰略規劃。綜合研判全區消費變動趨勢,擬訂實施促進消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動實施全區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推進全區創新創業的規劃和政策,提出創新發展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政策措施。會同相關部門規劃布局全區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全區高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協調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十)跟蹤研判涉及全區經濟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科技安全、社會安全等各類風險隱患,提出相關工作建議。承擔全區經濟、生態、資源等重點領域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相關工作。負責全區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提出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調控意見並協調落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儲備物資品種目錄、總體發展規劃。
(十一)負責全區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全區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牽頭開展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十二)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推動全區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綜合協調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有關工作。貫徹執行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有關政策措施,綜合協調全區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提出能源消費控制目標、任務並組織實施。
(十三)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能源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能源體制改革,擬訂有關改革方案。承擔能源行業管理職責,組織制定全區煤炭、電力、天然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及煤制燃料、燃料乙醇的產業政策。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審核、轉報能源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十四)推進能源市場建設,維護能源市場秩序。負責能源行業安全生產管理,負責電力設施和電能保護工作,監管油氣管網設施的安全運行和公平開放。
(十五)研究擬訂全區糧食和物資儲備總體規劃及區級儲備品種目錄建議。組織實施區級戰略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畫和指令。擬訂全區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區儲備基礎設施、糧食流通設施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有關儲備基礎設施和糧食流通設施投資項目。
(十六)負責全區糧食流通行業管理,研究提出全區糧食巨觀調控、供求總量平衡和年度計畫,指導協調糧食購銷工作和糧食產銷合作。協調推動全區糧食產業經濟發展。負責全區糧食流通、加工行業和物資儲備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負責對管理的政府儲備、企業儲備及儲備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全區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十七)承擔區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區加快關天經濟區副中心城市建設協調領導小組、區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等議事協調機構的有關具體工作。
(十八)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任務。
(十九)職能轉變。
貫徹新發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轉到管巨觀、謀全局、抓大事上來,加強跨部門、跨地區、跨行業、跨領域的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綜合協調,統籌全面創新改革,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進一步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和對市場活動的直接干預,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
1.強化制定全區發展戰略、統一規劃體系的職能,完善我區規劃制度,做好規劃統籌,精簡規劃數量,提高規劃質量,更好發揮發展戰略、規劃的導向作用。
2.完善巨觀調控體系,創新調控方式,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增強巨觀調控的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
3.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最大限度減少項目審批、核准範圍。深化價格改革,健全反映市場供求的定價機制。加快推進政府監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二十)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商務局有關職責分工。(1)區發展和改革局、區商務局牽頭,承擔全區外商投資安全審查日常工作。(2)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編制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產品的進出口總量計畫,區商務局在確定的總量計畫內組織實施。糧食、棉花、煤炭由區發展和改革局會同區商務局按照需求申報安排進出口計畫並協調相關政策。區發展和改革局會同區商務局等部門要進一步完善重要商品進出口總量計畫管理方式,提高透明度,加強協調配合,健全相關監督制約機制。
2.與區衛生健康局有關職責分工。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全區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研究提出全區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區衛生健康局負責開展全區人口監測預警工作,擬定生育政策措施,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落實全區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
3.與區應急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區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全區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區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根據區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畫,負責全區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區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出。

內設機構

區發展和改革局設5個內設機構:政秘股、農村經濟和社會事業股、經濟綜合協調股、糧食購銷監督股、市場能源股。區重點項目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發展和改革局。
(一)政秘股
1、負責組織協調機關政務、黨務、後勤總務工作。2、制定機關管理制度並督促檢查落實。3、負責機關會議的組織和決定事項的督辦。4、負責文電、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接待等工作。5、負責機關的財務、資產管理工作。6、負責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宣傳教育、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工作。7、負責機關及企業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8、負責組織實施機關目標責任制綜合考評及公務員考核管理工作。9、組織協調維護穩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10、負責完成蘇陝交流等工作。11、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農村經濟和社會事業股
1、監督監測分析全區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事業等發展態勢,提出相關專項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建議,組織、銜接好涉農項目和社會事業項目順利實施。2、按照國家產業政策,承辦農業、社會事業、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批覆、備案等相關工作,負責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協調管理。3、承擔以工代賑辦公室日常工作,編制國家以工代賑規劃,組織管理好以工代賑項目的實施。4、爭取和安排財政性建設資金,指導和監督外資建設資金的使用,安排國家和省市撥款建設項目、指導和監督項目實施。5、牽頭組織全區特重大自然災害的災後恢復重建規劃編制,協調有關重大問題。6、負責全區建設項目招投標辦公室日常工作,審查招投標實施方案,指導全區招投標工作。7、組織實施好國防經濟動員相關工作,承擔區國防動員委員會有關具體工作。8、負責統籌城鄉發展相關工作。9、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三)市場能源股
1、推進全區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負責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擬訂交通和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2、負責編制全區市場建設規劃、布局,編制重要產品、原材料和糧食、棉花重要農產品的進出口總量計畫,會同相關部門進行分配並協調相關政策,負責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3、按照國家規定許可權,負責限權內建設項目的審批、核准和備案,負責限額以上建設項目及外資項目的上報審批工作。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引導民間投資的方向。4、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全區節能降耗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定全區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負責工程建設項目節能審查工作。 5、研究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建議職責,牽頭擬訂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牽頭整合建立統一規劃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加強能源監察,推進能源市場建設,維護能源市場秩序。落實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的有關政策措施。6、組織擬定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決策,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7、負責石化、電力、煤炭等能源行業管理,監測和分析能源產業、能源安全發展狀況,擬定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8、承擔發改局安監辦的工作,負責全系統安全生產工作。9、統籌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10、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四)經濟綜合協調股
1、編制區域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研究擬定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及人口政策,參與擬定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2、組織參與、協調經濟規範性檔案的起草。3、組織提出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包括年度總量平衡、發展速度、結構調整的目標和建議,完成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4、跟蹤監測和研究分析全區巨觀經濟運行態勢,強化與金融、電力、國土等行業的對接,及時提出巨觀經濟調控建議,做好經濟社會計畫的銜接。5、負責調查研究工作的安排協調和指導,負責經濟指標和經濟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報工作。6、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7、綜合分析全區財政、金融、土地政策的執行效果,與有關部門共同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8、組織擬訂區域協調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負責地區經濟協作統籌協調;統籌推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承擔西部大開發和一帶一路相關工作。9、負責制定重大課題研究計畫並組織實施;做好重大課題研究成果評選工作。10、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五)糧食購銷監督股(區糧食局)
1、貫徹執行糧食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維護社會穩定,擬定有關規範性檔案;擬定全區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提出收儲、動用區級儲備糧油的建議;擬定全區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2、承擔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責任,制定全區糧食應急預案,並負責提出啟動建議。3、負責全區糧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業指導工作;貫徹執行糧食準入制度,負責糧食收購資格的許可工作;指導糧食流通的科技進步、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執行國家糧食質量標準和糧食儲存、運輸的技術規範;加強對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的服務和監督管理,切實做好糧食企業的消防安全工作;負責全區社會糧食流通統計與供需平衡調查工作。4、負責區級儲備糧油的行政管理工作,擬定區級儲備糧油的規模、總體布局和收購、銷售計畫,提出區級儲備糧輪換計畫意見並督促實施;監督檢查區級儲備糧的庫存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5、依法實施糧食流通監督檢查,維護糧食流通秩序;負責對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全區“放心糧油工程”的實施以及監督管理。6、負責編制全區糧食倉儲、加工等基礎設施建設計畫;指導全區糧食倉儲體系建設和全區糧食系統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7、組織安排和協調保障部隊、災區、庫區移民和缺糧貧困地區糧食供應以及重點項目的用糧計畫。8、負責處理糧食系統的信訪維穩工作,妥善解決遺留問題。9、承辦區委、區政府和區發展和改革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區重點項目辦公室
1、負責編制全區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2、負責全區重點建設項目的徵集、篩選,規劃重大項目布局,安排年度重點建設計畫;3、負責組織區重點建設項目的設計審查、概算調整,組織開展重點項目稽查工作。4、負責對重點建設項目進行跟蹤統計,及時提供相關情況分析等,研究解決重點項目存在的問題,推進項目建設進度。5、負責全區重點項目稽查等工作;6、負責關中——天水經濟規劃區相關工作。7、承辦區委、區政府和發改局批辦的其它事項。
區物價局
1、貫徹執行國家的價格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全區價格改革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價格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區域價格管理規範性檔案;落實並具體組織實施省、市、區政府有關價格工作的決定、決議和管理措施。2、組織、監督有關部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物價部門制定的商品價格和收費標準,對上級管理的收費標準等提出調整改革的建議和意見。3、負責全區價格監測體系和價格信息網路建設,完善信息發布制度。4、開展調查研究,建立市場價格監測和預報預警機制,預防市場價格非正常大幅度波動,提出調控的政策建議,努力保持市場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5、執行並監管《國家定價目錄》、《省級定價目錄》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務項目價格,按照中、省收費目錄,負責全區行政事業和經營性服務收費標準的監管;規範市場價格行為,對實行市場調節的商品價格進行引導和監控。6、組織實施全區物價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價格欺詐行為;組織開展市場價格行為監管和價格舉報工作,指導社會價格監督活動;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和案件;協調處理相關價格矛盾和糾紛。7、做好農產品成本調查,農戶種植意向和農戶存售糧情況調查、農資購買情況調查,小麥、油菜籽、玉米、大豆、生豬成本收益情況調查以及商品和服務價格成本監審工作,為上級政府和物價部門制定價格政策提供依據。8、組織開展價格公示、價格誠信、價格自律、明碼標價等價格公共服務工作,維護合法價格權益;負責價格政策宣傳工作。9、負責對全區紀檢監察、司法、行政機關辦理的涉嫌違紀案件,涉嫌刑事案件,行政訴訟、複議及處罰案件,行政徵收、徵用及執法活動,國家賠償、補償事項等工作中涉及價格不明或者價格有爭議的有形產品、無形資產和有償服務進行價格鑑定認證。10、承辦區委、區政府、區發改局批辦的其它事項。

現任領導

郭衛寧(黨組書記、局長):主管發展和改革局行政和黨務全盤工作。
梁雲濤(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市場能源股、國民經濟綜合股工作,聯繫區重點項目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區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
齊繼龍(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糧食儲備股(區糧食流通稽查隊)、物資儲備股、物價股(含區農產品成本調查隊)工作。
劉建社(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政秘股、農村經濟和社會事業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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