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工業和信息化、發展中小企業、科技事業和非公有制經濟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工業行業、區鎮工業園區、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擬訂全區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編制區工業行業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工業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二)提出全區新型工業化、科技事業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工業發展規劃、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發展規劃,推進工業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
(三)監測分析全區工業經濟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全區工業經濟運行發展中的主要問題並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有關工作。
(四)負責提出全區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區級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負責全區工業投資和技術改造項目的投資管理。
(五)貫徹國家高新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等方面的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有關國家、省、市、區政府科技重大項目,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全區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六)承擔全區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責任;貫徹執行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的規劃、政策,依託國家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七)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工業和信息產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八)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軟體、系統集成及服務的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全區軟體業發展;組織推進全區信息技術服務工具、平台研發和產業化;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的科技推廣和行業管理工作;負責聯繫駐區的部、省、市屬企業,做好協調服務工作;協助上級部門對在我區的公用通信網、網際網路、專用通信網運行及電信與信息服務市場進行協調與服務,協調區內電信資源分配,推進電信普遍服務。
(九)研究提出全區扶持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和措施,負責對全區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協調、指導和服務工作。
(十)負責區域內鹽業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區級儲備鹽的監管;建立儲備鹽管理、輪換、動用制度;制定食鹽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保障食鹽市場供應安全。
(十一)負責全區軍民融合相關工作。承擔國民經濟和裝備動員、交通戰備動員等工作。
(十二)擬訂全區科技發展、引進外國智力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三)統籌推進全區創新體系建設、科技體制改革和科研機構改革發展,提出激勵企業技術創新的意見建議,推進科技決策諮詢制度運行。
(十四)組織制定並實施區級各類科技計畫項目,牽頭組織全區經濟與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重大關鍵技術攻關;負責中省市各類科技項目的組織申報和管理。
(十五)負責本部門預算中科技經費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的規範性檔案和措施建議。
(十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科技創新基地和平台建設規劃,牽頭負責制定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和基礎條件平台開放共享的措施,指導各類科技創新基地和平台建設,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十七)負責全區科研誠信和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統籌推動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組織開展科技宣傳、科技統計等工作,指導全區科技保密工作。
(十八)組織擬訂促進高新技術發展和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和實施細則,組織開展相關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組織實施。
(十九)牽頭負責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產學研合作、科技金融結合等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推動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
(二十)統籌推進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科技園區建設。
(二十一)負責全區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
(二十二)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和外國專家服務相關工作。
(二十三)負責全區科學技術類獎項提名推薦等相關工作,擬定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實施細則。
(二十四)負責科技領域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二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組織機構
局內設8個股室,分別是辦公室、發展規劃股、中小企業股、經濟運行股、科技管理股、信息網路股、園區辦、協調服務股,下轄2個事業單位,分別是陳倉區中小企業發展服務中心(陳倉區駐區企業協調服務領導小組辦公室)、陳倉區科學技術開發中心。
辦公室
1、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局機關政務、黨務並承辦局系統重大會議的組織實施工作;
2、負責重要檔案、領導講話的起草;
3、負責局機關信息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
4、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檔案、保密、保衛、財務管理及後勤服務等工作;
5、負責局系統的組織、人事、勞動、社會保障、信訪維穩、黨的建設、精神文明、紀檢監察、工會、共青團、婦聯、計畫生育工作;
6、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7、負責局機關、局屬企業目標管理和內審工作;
8、負責本局預算中科技經費監督管理;負責聯社日常工作;
9、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發展規劃股
1、負責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貫徹工作;
2、負責擬訂發展規劃,組織實施產業政策,制定年度經濟發展計畫;
3、負責全區工業投資和技術改造項目的投資管理;
4、負責制定全區工業項目的發展規劃,通過調研提出最佳化工業產業結構布局的政策建議;
5、組織協調全區裝備製造業創新發展,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
6、組織申報國家、省、市有關工業經濟發展的政策性扶持專項資金;
7、負責企業因自然災害受損而恢復產能項目的規劃及組織實施工作;
8、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經濟運行股
1、負責監測分析全區工業經濟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全區工業經濟運行發展中的主要問題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2、負責全區工業項目招商引資及協調推進工作;
3、負責體制改革和管理工作,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
4、協調、指導全區工業企業錯時錯峰生產;
5、負責全區工業統計分析、督查考核工作;
6、負責對系統企業國有資產的監管,指導工業各行業協會、學會的業務工作;
7、負責區級財政對全區規模工業企業各項扶持資金、政策的落實和監督檢查工作;
8、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科技管理股
1、負責科技項目的組織申報和管理;組織制定並實施區級各類科技計畫項目。
2、擬訂全區科技發展、引進外國智力規劃並組織實施,做好外國專家服務相關工作;負責全區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
3、負責制定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和基礎條件平台開放共享的措施,指導各類科技創新基地和平台建設,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4、負責全區科研誠信和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統籌推動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組織開展科技宣傳、科技統計等工作,指導全區科技保密工作。
5、負責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產學研合作、科技金融結合等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推動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
6、協調全區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新技術產業及科技園區建設;負責高新技術企業等科技型企業培育;負責高新技術產業化和技術開發、推廣工作。
7、組織開展全區經濟與社會發展領域重大關鍵技術攻關;組織擬訂促進高新技術發展和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和實施細則,組織開展相關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組織實施。
8、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負責全區重點工業行業淘汰落後產能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9、負責全區科學技術類獎項提名推薦等相關工作,擬定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實施細則。
10、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信息網路股
1、負責統籌推進全區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
2、負責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3、組織推進全區信息技術服務工具、平台研發和產業化;指導全區軟體業發展;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的科技推廣和行業管理工作;
4、負責信息網路項目的審核申報、扶持資金的落實和監督檢查工作;
5、負責參與全區網路安全及相關信息安全的體系建設,指導企業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有關重要事項;
6、負責協助上級部門對在我區的公共通信網、網際網路、專用通信網運行及電信與信息服務市場進行監督與服務;
7、負責協調區內電信資源分配管理,推進區內電信普遍服務,保障重要通信;
8、指導推進全區信息消費工作,參與智慧城市建設;
9、負責區域內鹽業及清潔燃煤行業管理工作,收集、統計全區科技技術契約成交額工作;負責扶貧開發相關工作;
10、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中小企業股
1、負責擬定全區扶持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和措施;
2、負責實施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建立、完善對中小企業的分類統計、監測、分析;
3、負責中小企業成長工程和國家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的申報和組織實施,並負責提出區本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使用辦法和具體組織實施。提出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年度預算建議,負責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的實施和管理。
4、負責對全區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的協調、指導和服務工作。
5、負責指導企業加強安全生產工作;
6、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園區辦
1、負責擬訂全區工業園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2、負責制定全區產業集聚區、新型工業化示範園區的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
3、負責按照工業園區的產業布局定位,推進工業園區產業調整,促進工業園區企業分類入園,實現集聚發展,形成各具特色、錯位發展的產業布局,努力提高產業集中度;
4、負責做好工業園區經濟運行情況分析、調研和預測工作;建立工業園區統計指標體系;
5、負責協調指導各工業園區給排水、供電、道路、通信、燃氣、雨污管網等各類基礎設施的建設,爭取各級項目資金扶持工作;
6、負責新農村建設相關工作;
7、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協調服務股
1、負責全區領導幹部聯繫企業活動規則安排、督促檢查、考核總結,做好區幹部聯繫企業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2、負責區減輕企業負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3、負責聯繫駐區的部、省、市屬企業,做好協調服務工作;負責全區軍民融合相關工作。
4、做好區中小企業發展服務中心業務工作。
5、指導全區工業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6、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寶雞市陳倉區中小企業發展服務中心
承擔全區中小企業的創業輔導、可研論證、技術諮詢、人才培訓、職稱申報、信息交流、融資擔保、法律維權、管理創新等服務工作;負責與駐區企業溝通信息,引導駐區企業在我區的投資發展,組織對外宣傳和推介,承擔駐區企業信訪維穩、重大問題協調處理、企業調研和信息收集,協調為駐區企業提供產品加工和配套服務等工作。負責局屬企業改制企業退休職工後續管理工作。
寶雞市陳倉區科學技術開發中心
負責開展科技知識諮詢服務,組織有關專家開展生產技術診斷及各類科學技術人員培訓;組織科學技術開發、成果推廣,為中小微企業和農業專業合作社引進新工藝、新技術,加速科技成果轉化;組織各類企業,農業合作社和其他社會組織與大專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和交流,建立技術依託平台,強化技術支撐體系。
現任領導
郭志鵬(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局黨組、行政全盤工作。重點負責上級下達的各項年度目標任務落實完成;落實黨組主體責任;負責局機關財務和人事工作。分管辦公室。
趙世明(黨組成員、副局長兼科技局局長):負責全區科技工作。組織編制各類科技計畫並實施、管理;協調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新技術的引進、推廣和服務平台建設。分管科技管理股、園區辦,聯繫科學技術開發中心。
張蒼林(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全區工業經濟運行、監測、分析工作;分管信訪維穩、中小企業發展規劃等工作;分管經濟運行股、發展規劃股、中小企業股。聯繫局屬事業單位中小企業發展服務中心。負責機關值班。
張軍懷(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電子政務、信息網路運行、監測、信息安全、信息化建設和套用、工業和信息化融合、扶貧開發、環保等工作,分管信息網路股工作。
張永平(黨組成員、總工程師):負責淘汰落後產能、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技術創新、科技成果轉化和產學研合作、工業堆場治理、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協助趙世明分管科技管理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