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清縣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

寶清縣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

寶清縣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是雙鴨山市寶清縣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寶清縣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
  • 單位地址:寶清縣中央大街136號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單位地址,

主要職責

將相關部門承擔的發展環境整治、營商環境監督、政務服務、電子政務、企業投訴、投資服務、流程再造、“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綜合協調等工作交由縣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承擔,加掛縣政務服務局牌子。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營商環境建設監督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關於最佳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研究提出全縣最佳化營商環境建設制度機制的建議,依法開展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工作。
(二)負責擬訂全縣營商環境建設工作規劃以及全縣最佳化營商環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全縣營商環境建設工作。
(四)負責統籌推進、組織指導、監督檢查全縣電子政務、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建設工作。
(五)負責統籌推進全縣政務大數據建設,推動政務數據資源融合共享。負責組織寶清縣政務大數據中心建設工作。
(六)負責統籌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規範指導行政權力、責任、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建立,負責行政權力信息管理平台的日常維護、調整等職責。
(七)負責統籌推進全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推進全縣信用信息互聯互通、協同共享,建立跨地區、跨部門守信聯合激勵與失信聯合懲戒信息共享機制。
(八)負責統籌推進涉及營商環境的政務服務事項、公共服務事項的流程再造和標準化工作,並加強監督檢查。
(九)負責對縣直有關部門政務服務進行監督,指導政務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
(十)負責受理、調查、轉辦、交辦、督辦損害營商環境行為的投訴、舉報,對有關責任人提出問責意見,移交有關機關依紀依法問責處理。
(十一)負責全縣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簽約後,項目推進過程中的組織、協調、督辦工作,考評各有關部門履行職責情況。
(十二)負責統籌推進全縣營商環境考核評價體系建設工作,建立健全營商環境考核評價機制,提出評價結果運用建議。
(十三)承擔縣委、縣政府最佳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擔縣政府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擔“誠信寶清”建設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六)在職責範圍內支持和保障安全生產工作。
(十七)負責歸口事業單位的管理工作。
(十八)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有關職責分工。

現任領導

孟躍新為寶清縣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局長。

單位地址

中央大街13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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