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應縣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是經寶應縣人民政府批准,由寶應縣文廣新局確定並公布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寶應非遺保護工作取得了豐碩成果,寶應共有江蘇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2項、揚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31項、寶應縣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47項,市級代表性傳承人18人,縣級傳承人32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寶應縣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 外文名:Baoying County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 審批單位:寶應縣人民政府
- 相關檔案:江蘇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
- 代表作:夏集車水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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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寶應縣歷史悠久,人文豐厚,民風淳樸,具有豐富的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遺產。寶應現有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2項,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31項,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47項。
揚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根據揚州市人民政府(揚府發[2008]3號)檔案通知,寶應縣申報的12項第一批揚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正式公布其中民間音樂2項,分別是《夏集車水號子》和《曹甸十番鑼鼓》;民間舞蹈3項,分別是《黃塍跑馬陣》、《寶應河蚌舞》和《寶應三人花鼓》;民間美術1項,為《亂針繡》;傳統手工技藝5項,分別是《寶應“喬家白”酒釀造工藝》、《寶應捶藕》和《鵝毛雪片製作工藝》、《安豐卜頁》、《小官莊玻璃吹制技藝》;民俗1項,為《夏集東嶽廟會》。這些項目都是寶應人民在長期的生產生活中積澱的寶貴財富,蘊含著深厚的傳統文化和極高的價值,對促進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具有不可忽視的作用。
非遺保護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
一、保護內容
寶應現有非物質文化遺產包括民間音樂,民間舞蹈、民間美術、傳統手工技藝、民俗等5類的10項內容。
二、保護措施
(1)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方針,進一步深入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工作,摸清寶應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現狀,進行真實、系統、全面的記錄,建立檔案和資料庫。
(2)健全已有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體系,逐步建立和形成寶應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分級保護制度;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加強對寶應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研究、認定、保存和繼承工作。
(3)保護、培養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人,鼓勵和保障傳承人開展傳習活動,培訓當地居民繼承延續傳統手工技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