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山區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負責委黨政有關工作的協調和督辦工作;負責委黨政有關工作的文字材料起草和其他文秘工作;負責建立和完善委機關各項規章制度,並檢查督促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負責公文日常處理和檔案管理;負責保密工作;負責信息綜合與傳送;負責計算機網路建設和管理;負責會務、值班、車輛等內部事務管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寶山區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 外文名:Baoshan District construction and Transportation Committee
  • 主任:周建軍
  • 書記:仇小平
機構職能,領導分工,機構設定,人員編制,下屬單位,

機構職能

(一)貫徹徹執國家有關城鄉建設、交通和城市管理的方針、政策以及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區實際,研究起草相應的實施方案,指導、協調全區的城鄉建設、交通和城市管理工作。
(二)根據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研究制訂城鄉建設、交通的發展規劃,編制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三)貫徹執行國家和上海市有關國防交通工作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負責本區交通運輸管理工作;負責國防交通工作;負責無人看守鐵路道口工。
(四)編制本區有關市政基礎設施建設、交通運輸和公共客運發展、園林綠化建設等規劃和計畫,審批或審核市政工程、綠化、公用事業等建設項目的立項與實施計畫。
(五)根據法律、法規所賦予的職權,組織、指導、協調並監督城鄉建設、交通管理工作中的有關行政審批及執法工作。
(六)組織城鄉建設重大項目前期論證和項目技術儲備,指導、協調並督促本區重大工程(市政、建築、綠化)的實施。
(七)組織。指導並督促區內市政道路(公路)、交通、綠化、建築、公用等行業的管理工作,培育和規範建設工程市場。
(八)負責對建設項目的質量安全、管理、指導和督查。
(九)廠指導、協調推進區域村鎮建設,負責行業管理工作。
(十)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十一)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周建軍 主任
主持建交委全面工作。分管委辦公室、委勞動人事科、區重大工程指揮部、區重點基建工程指揮部。
仇小平 書記
主持黨委全面工作。
葉建英 副主任
負責計畫財務、重點基建工程。分管委計畫財務科、區重點基建工程指揮部。聯繫區發改委、區財政局(城投公司)、區審計局等部門。
周劍平 副主任
負責安全生產、建築管理、防汛防台、文明施工、愛國衛生和綜合協調、行政執法、信訪穩定、人大意見、政協提案等工作。分管委綜合管理科、協調科(法制辦)、區建管所、區交易中心、區安質監站。聯繫區信訪辦、區法制辦、區安監局、區衛生局、區協作辦、區技監局、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區愛衛辦等部門。
劉德發 副書記
分管組織宣傳及統戰、民兵和工、青、婦等工作。分管委組織宣傳科、武裝部、委工會、委團委。聯繫區委組織部、區委宣傳部、區委統戰部、區人武部、區總工會、區團委等部門。
徐維明 副主任
負責交通運輸、交通戰備、鐵路道口、區域碼頭管理等工作。分管委交通管理科、區交運署、區交通執法大隊、區航務所。聯繫區浦江辦、寶山巴士公司等單位。
許 生 副主任
負責重大工程建設、市政基礎設施管理、新農村建設、迎世博600天行動等工作。分管委綜合管理科、區市政署、區公路署、區公用所。聯繫區規劃局、區水務局、電力局、煤氣公司、郵政局、電信局等單位。
姜 煒 區派駐紀檢組組長 紀委書記
分管紀檢工作。分管委監察科。
沈忠良 正處調研員
協助書記做好黨務工作。
陳右銘 副處調研員
負責重點基建工程建設。分管委擴評室。
秦偉旭 副處調研員
協助徐維明副主任做好交通管理工作。

機構設定

寶山區建設和交通委員會設7個職能科(室),即:
(一)辦公室
(二)組織宣傳科(紀檢、監察)
負責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委有關精神的宣傳和貫徹落實;負責委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和幹部考察;負責黨的基層組織建設;負責委屬單位宣傳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幹部人事檔案的保管和對委屬單位人事檔案的檢查指導;負責黨員信息管理和黨費收繳工作;負責統戰、武裝、老幹部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工會、共青團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計畫財務科
負責委系統建設資金計畫的擬訂;負責編制列入城鎮維護費或城市性維護支出的事業經費計畫;負責委管理的城鄉建設項目和有關項目的立項申報;負責工程項目的預決算初審並提交有關審計部門審定;負責編制和執行單位預算和請撥調度各類資金;負責委系統財務和會計的管理監督及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委屬國有和集體資產的監管;負責本系統綜合統計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勞動人事科
負責貫徹落實上級布置的勞動人事有關方針政策;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和行政獎勵;負責勞動工資、獎金分配、養老、醫療等工資福利保險工作;負責人員流動、職位管理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工作;負責人事信息管理和勞動人事統計工作;負責專業技術職稱、技術工人技術等級的申報評審、聘任、考核、繼續教育等有關管理工作;負責職工退休審批;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協調科(法制辦)
負責區域內城鄉建設和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協調;負責委系統行政執法的監督檢查和有關問題的協調;負責行政執法的法制宣傳和相關人員的業務培訓;負責委有關行政複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負責信訪和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意見、提案工作的協調處理;負責協調區域內城鄉環境整治工作和住宅質量問題整改的協調工作;負責委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綜合管理科
負責區域內建築業市場的管理,督查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有關工作;負責委屬單位生產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防汛防台的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或協調本區市政、公路、交通、綠化、建築業、公用事業等行業管理;參與本區住宅小區項目規劃方案評審的協調工作;負責本區大中型工程建設項目擴初評審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工程建設科
參與協調實施區重大工程建設和重點基建工程建設以及重大綠化工程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員編制

寶山區建設和交通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37名。其中,科室人員編制28名。科級領導職數13名。其中,科長(主任)7名,副科長(副主任)6名。

下屬單位

上海市寶山區建築管理所(招標辦)
上海市寶山區燃氣管理所
上海市寶山區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站
上海市寶山區建設和交通委員會交通執法大隊
上海市寶山區航務管理署
上海市寶山區市政工程管理署
上海市寶山區公路管理署
上海市寶山區城市交通運輸管理署
·上海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寶山區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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