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一)
(二)根據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編制本區現代服務業、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戰略實施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規劃和推進現代物流等流通產業發展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和社區商業發展;負責商貿服務業行業管理,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
商業特許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四)負責推進本區商貿服務業、
商務服務業、旅遊服務業和專業服務業等現代服務業發展,擬定本區現代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負責現代服務業規劃布局、結構調整、功能提升,引進、培育現代服務業功能項目。
(五)監測、分析本區現代服務業和內外貿易巨觀運行質量及發展態勢,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區有關部門進行流通市場監控,整頓和規範本區
市場經濟秩序;協調健全現代服務業和商貿經濟信息的收集網路,整理、發布及分析研究相關經濟信息。
(六)承擔組織實施本區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機制,按分工負責重要商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負責食用農產品、肉類食品等重要商品的流通管理;負責酒類專賣管理工作;協調城鄉商業網點布局,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指導本區公建配套商業網點的規劃、布局以及業態配置等。
(七)巨觀指導本區外商投資工作,組織擬訂改善投資環境的措施;指導協調本區外商投資促進和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工作,指導本區開發區外資引進的有關工作;按許可權負責本區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契約章程等事項的核准和申報工作;為外商投資企業提供政策諮詢及其他協調性服務。
(八)負責本區對外經濟合作工作,落實本區有關對外經濟合作事項;指導本區企事業單位執行經貿外事政策;負責經貿出國(境)的批報工作;負責本區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投資企業服務工作,處理本區經貿領域涉台事務。
(九)研究制定本區旅遊業發展規劃;規範旅遊市場秩序;指導和協調區域內旅遊節慶活動;負責區內旅遊住宿、國內旅行社、景區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旅遊統計、
行政執法檢查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十)負責區內糧食行業的管理;負責區級國家戰略儲備糧的收購、儲備、輪換管理;協同有關部門管理糧食市場;負責本區抗災及發生突發事件情況下的糧油保障;協調負責軍糧、幫困糧油、助殘實物的供應管理;負責糧食收購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承擔行業統計工作。
(十一)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閻麗倫黨委書記、副主任、旅遊局局長
主持黨委全面工作,主持旅遊管理工作和反恐、維穩工作,協管商務委行政工作。
分管科室(部門):旅遊事業管理署。
丁順強 黨委副書記、主任、糧食局局長
主持行政全面工作,分管規劃工作。
分管科室(部門):辦公室、社區商業發展中心。
李一紅 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分管紀檢、組織、人事、宣傳、信訪、工青婦工作
協管反恐、維穩和安全、消防、防台防汛工作
分管科室(部門):紀委(監察室)、組織宣傳科
陳永發 黨委委員、副主任,糧食局副局長
分管糧食管理、商貿行業管理、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工作
分管科室(部門):糧食局、行業發展科
杭建萍 黨委委員、副主任
分管利用外資、外資企業服務工作
分管科室(部門):項目協調科、區外商投資服務中心(貿促會、國際商會)
蔣恬逸 黨委委員、副主任
分管現代服務業發展、促進招商引資工作。
分管科室(部門):規劃發展科、投資促進科。
李小年 副主任
分管外資企業服務工作,協管旅遊工作,聯繫區濱江辦。
分管科室(部門):外貿發展科。
潘宏祺 酒類專賣局局長
分管酒類專賣管理工作,推進服務業載體招商相關工作。
分管科室(部門):酒類專賣局。
邱羚 旅遊局副局長(掛職)
協管旅遊工作
內設機構
(一)商務委員會
(1)辦公室(法制科)
協助領導協調處理日常政務工作;協調機關各科室工作;負責財務、法制、行政文書、政務信息、信訪接待安排、文書處理、督查上報、檔案管理、機要保密、文印服務、來訪接待、
政府信息公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等工作;負責財務管理、物資購置與管理、車輛調配等機關的內部行政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電腦管理與服務以及機關的網站管理與維護;負責上海市商業信息中心寶山分中心工作。
(2)組織宣傳科(監察科)
負責系統內幹部管理和黨委文書工作;負責黨建、組織、統戰、宣傳、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雙擁、普法、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系統內人事管理工作;負責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會等工作。
(3)服務業發展一科(規劃發展科)
組織制定本區服務業發展規劃、產業導向規劃和布局規劃,培育推進跟蹤市、區兩級服務業項目建設;推進現代物流業發展;負責監測分析本區服務業巨觀運行狀況,協調處理服務業發展的重大問題和突發事件。
(4)服務業發展二科(投資促進科)
負責推動服務外包等專業服務業平台建設;負責招商引資政策諮詢、投資諮詢;拓展投資渠道,收集、整理、跟蹤項目信息;參與投資項目洽談和審議;組織經貿出國(境)的報批工作和外國商人入境簽證工作。
(5)市場運行科
研究商貿業流通方式改革,推進流通業態和流通組織的創新和引進,推進社區商貿業發展;協調、組織和推動商貿業活動和重大商貿業項目招商引資,推進商貿業品牌建設;加強對重要消費市場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的管理,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機制,負責重要商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處理協調商貿流通中的突發事件及有關重大問題,保障市場穩定。
(6)行業發展科
負責商貿、商務服務業行業管理,提出促進商貿、商務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商貿、商務服務業中介組織、行業協會建設,推進行業技術進步;協調商貿、商務服務業開展行業文明創建工作;協調相關部門維護和規範市場秩序。
(7)(外資)項目協調科
參與有關部門審議利用外資項目;參與項目洽談並實施政策指導;負責外資項目的企業設立和章程審批;負責外商投資企業的變更、解散、協調和管理以及企業投訴;負責境外企業的申報和管理;負責企業投資額度內設備、原材料進口的審核;負責外商投資企業的聯合年檢;負責外經系統業務培訓。
(8)外貿發展科
負責一般商品加工貿易的審批與管理;負責區內企業
對外承包工程經營資格、境外投資項目、申請國際
市場開拓資金的審批;負責區屬企業投資建設的工程委託國外施工的項目的審批;負責原產地證書的審核和批准;負責“兩類企業”資質的評審;負責外貿出口統計與分析。
(二)糧食局
(9)糧食綜合科
負責糧食工作政策調研;協助做好糧食局的文秘、政務信息、文書處理、檔案管理及其他內部事務管理工作;協助做好糧食局的人事管理、經費核算、財務出納、信訪和老幹部工作等。
(10)糧食儲備科
貫徹執行糧食收購、儲備政策;負責區級儲備糧收購、銷售、輪換計畫及相關費用的擬訂和落實;負責糧食信息網路建設;負責糧油業務的統計、相關報表的擬訂落實和糧油專業人員的業務指導與培訓;負責糧食倉容設施的安全和糧油標準質量的管理等工作。
(11)糧食市場科
負責糧油市場監管;協調部隊及相關部門糧油供應工作;負責糧油批發及收購企業資格審核;制定糧油批發市場規劃;負責糧油倉儲設施擬訂及
專項維修資金的監管;負責糧食行政執法及綜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