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要索

審計要索是指構成一項審計的必要因素。任何種類的審計都由三個要素構成:標準。即對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及其有關經濟活動進行審査,衡童其是否真實、合法、有效等所依據的一般公認的標準。行動或原因。即被審計單位對於上述標準的遵行或不遵行的行動或原因。它是審計必須査明的問題。結果。即標準與實際行動間的差異,是被審計單位遵行或不遵行標準的結果,是審計必須解決的問題。

經濟監督職能是審計的基本職能。目前,在我國學術界,對審計的職能還有不同看法,主要存在著單職能論、多職能論和主次職能論3種不同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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