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美創造

人有意識地創造美好事物的心理活動、實踐行為和創新成果。包括創造性想像、創造性思維、創造性行為、創造性成果等,有原創性、首創性、再創性,以及對前人經驗的整合性創新等形態。其特徵主要有:一、在社會實踐、審美實踐基礎上按照美的規律進行能動創造,是對人類和自己實踐經驗的總結和提升,具有個體性、全人類性和實踐性、歷史發展性;二、出於一定的目的、動機,按照對象的審美特性和發展規律進行改造和自覺自由地創造,從創造物中體現主體的思想、情感、意志和人的本質力量的豐富性,是合規律性與合目的性的統一,具有自主性、自覺性、自由性;三、在前人創造的基礎上進行新的開拓,新的發展,創造異於前人的新的美好事物,具有超越性、超常性、新穎性、感染性;四、創造的目的是追求預期的價值效應,美化自然、美化社會和美化人自身,推動社會和諧和人的全面發展。審美創造是人的本性和人的活動的本質特徵,是審美活動的高級階段和人的基本精神需求,也是美的發生的最終的主體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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