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0日寧波市政府第16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寧波市公路超限運輸管理實施規定》,2022年1月28日市長簽署第261號市人民政府令予以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波市公路超限運輸管理實施規定》
- 頒布時間:2022年1月28日
2022年1月10日寧波市政府第16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寧波市公路超限運輸管理實施規定》,2022年1月28日市長簽署第261號市人民政府令予以發布。
2022年1月10日寧波市政府第16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寧波市公路超限運輸管理實施規定》,2022年1月28日市長簽署第261號市人民政府令予以發布。內容解讀現行的《寧波市公路超限運輸管理辦法》(市政府令232號,以...
寧波市公路超限運輸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路超限運輸管理,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暢通,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寧波市公路路政管理條例,是為加強公路路政管理,保護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設施(以下統稱公路路產),保障公路完好暢通,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而制定的。(1996年11月29日寧波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
浙江省公路條例 (2020年5月15日浙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公路發展規劃和建設 第三章 公路養護 第四章 公路保護 第五章 公路超限運輸管理 第六章 收費公路管理 ...
《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是為加強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保障公路設施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的規定。2021年6月23日,交通運輸部《關於修改〈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公路超限運輸是指超過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規定的或者超過交通標誌標明的限高、限長、限寬、限載標準的車輛在公路上行駛的行為。第四條 公路超限運輸管理應當堅持綜合治理、源頭控制、經濟調節、強化監管的原則...
《江蘇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載運輸辦法》是江蘇省政府令第160號發布的檔案,於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江蘇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載運輸辦法》是為了加強公路貨物超限超載運輸治理,保障公路完好、安全、暢通,保護人民民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
前款規定的車輛確須通行的,應採取相應的技術保護措施,並持公路主管部門核發的《通行證》通行;影響交通的,須同時持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核發的《通行證》通行。第二十五條 超限運輸承運人應在承運前一次性向公路主管部門繳納公路磨損補償費...
《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解讀是在2016年09月08日由交通運輸部發布的解讀檔案。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逐步深入和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特別是國家實施西部大開發、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中部崛起等區域發展戰略以來,重點建設項目規模迅速...
保障高速公路的完好、安全和暢通,維護高速公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高速公路投資者、經營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等法律...
加強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逾時、超速駕駛的駕駛人及相關企業依法嚴格處罰。加強運輸車輛動態監管 研究制定寧波市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實施辦法,規範衛星定位裝置安裝、使用行為。旅遊包車、公路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危險化學...
(四)法律法規關於公路、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規定。第十條車貨總質量、總長度、總寬度和總高度超過國家規定限值的貨運車輛,申請在大橋段通行的,負責審批的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徵求大橋經營管理者的意見。第十一條寧波市公安機關交通...
超限運輸是指被運輸的設備、構件或貨物,其外形尺寸、高度、重量長度超過了運輸部門或交通部門所規定的範圍,而採用了特殊措施來進行運輸作業。 定義 超限運輸是指超過公路建築限界規定的長度、寬度、高度的限界或總負載超過公路、公路構...
第七條 危險化學品運輸相關行業協會應當為會員提供安全知識培訓、技術諮詢和指導服務,加強行業自律和內部管理,協助做好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第八條 危險化學品充裝或裝載單位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
第三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第八條規定,無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件從事客貨運輸經營活動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違反本條例第九條第一款規定,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件但無道路運輸證件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責令...
1.各級交通、公安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繼續保持路面執法協作和聯合治超機制。要以治超檢測站點為依託,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和法律規定,進一步加大路面執法力度,統一標準,共同做好超限超載治理工作。2.要按照“高速公路入口阻截勸返、...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二、第十五條後增加一條為:從事貨運代理(代辦)等貨運相關服務的經營者,應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並持有關登記證件到設立地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三、第四十條後增加一條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