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放寬科技人員政策的若干規定
- 頒布時間:1992年10月24日
- 實施時間:1992年10月24日
- 頒布單位: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放寬科技人員政策的若干規定》在1992.10.24由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頒布。中文名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放寬科技人員政策的若干規定 頒布單位 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 頒布時間 1992.10.24 實施時間...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重獎有功科技人員試行辦法的通知》在1999.03.12由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重獎有功科技人員試行辦法的通知 頒布單位 寧夏回族自治區...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對有突出貢獻科技人員實行重獎的暫行辦法》在1992.10.24由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頒布。中文名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對有突出貢獻科技人員實行重獎的暫行辦法 頒布單位 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 頒布時間 1992.10....
寧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我區科研單位體制改革的暫行規定是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檔案,發布於1984年07月27日,屬地方法規類別。中文名 寧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我區科研單位體制改革的暫行規定
47 寧夏回族自治區技術市場管理暫行規定 寧政發[1987]71號 (1987年8月28日發布)48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放活科研機構放寬科技人員政策的若干規定 寧政發[1987]122號 (1987年12月7日發布)49 寧夏回族自治區放寬科技人員...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加強科技成果推廣工作的規定》是一部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相關部門於1992年10月24日發布,並於發布當天正式實施的地方性法律法規。中文名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加強科技成果推廣工作的規定 發布單位 ...
《關於進一步放寬放活科技人員政策若干問題的通知》是湖南省發布的檔案。政策通知 (湘政發〔1987〕30號)各行政公署,自治州、市、縣人民政府,省直機關各單位 為了認真貫徹《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科技體制改革的若干規定》(國發〔1987〕6...
為切實解決工程建設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進一步促進中南部地區生態移民工程順利實施,確保實現“搬得出、穩得住、逐步能致富”,2012年2月9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以寧政發〔2012〕29號印發《關於進一步促進中南部地區生態移民的若干政策...
一、政策措施的適用範圍(一)實施西部大開發若干政策措施和本實施意見的適用範圍,包括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西藏自治區、陝西省、甘肅省、寧夏回族自治區、青海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單列)和內蒙古自治區、廣西...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軍委各總部、各軍兵種、各大軍區: 國務院《關於科技人員合理流動的若干規定》(國發〔1983〕111號)下發實行兩年來,各地區、各部門在促進人才的合理流動,充分發揮科技人員作用方面,...
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招商引資政策若干規定的通知 寧政規發〔2022〕1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寧夏回族自治區招商引資政策若干規定》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第109次常務...
《關於進一步推進科技體制改革的若干規定》在1987.01.20由國務院頒布。中央作出科技體制改革決定的一年多來,為貫徹經濟建設必須依靠科學技術、科學技術工作必須面向經濟建設的戰略方針,在改革科技撥款管理辦法,開拓技術市場,擴大科研機構自主...
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放活科技人員的暫行規定 (一九八八年三月四日)根據中共中央《關於科學技術體制改革的決定》、國務院《關於促進科技人員合理流動的通知》和《關於進一步推進科技體制改革的若干規定》精神,為進一步放寬放活我省科技人員政...
西部開發的政策適用範圍,包括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西藏自治區、陝西省、甘肅省、寧夏回族自治區、青海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內蒙古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西部大開發,要依託亞歐大陸橋、長江水道、西南出海通道等交通...
關於進一步放寬放活科技人員政策若干問題的通知 (湘政發〔1987〕30號) 各行政公署,自治州、市、縣人民政府,省直機關各單位: 為了認真貫徹《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科技體制改革的若干規定》(國發〔1987〕6號),充分發掘人才資源,進一步發揮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