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衛生

實驗室衛生是指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實驗用房的衛生措施。除學校建築衛生的一般要求外,尚有:(1)根據學科實驗特點的需要,有防潮、防曬、防火、防腐及給水排水等裝置,並設有洗滌池、交直流電源和插座;(2)每個實驗室使用面積以 73 平方米、每個座位以 1.5 平方米為宜;(3)有專用藥櫃(櫥)貯藏危險藥品。

(4)實驗遙旬道桌置放合理。首排實堡燥海臭驗桌前沿距黑板不應小於 2.5米,最後檔歸簽一排實驗海格拘桌後沿距黑板不應大於 12米;首雄慨記葛排兩側嫌晚糊外沿的學生至黑板員炒視線與黑板的水平夾角不應小於 30 度。參見“學校建築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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