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能力規則

實際能力規則,是指美國刑法關於精神錯亂鑑別標準的規則。這一規則由《模範刑法典》所提出。這一規則的內容是:(1)如果一個人行為時因精神疾病或者精神缺陷而缺乏評價其行為是否犯罪或者缺乏使其行為符合法律要求的實際能力,則不負刑事責任。(2)精神疾病或者精神缺陷這一概念不包括僅僅表現為反覆進行犯罪或者其他反社會行為的心理變態。

現在,美國的全部聯邦抗訴法院和一些州的新刑法典以及許多地方法院,採用這一規則進行精神病鑑定。這一規則贊同者居多,認為這一規則是傳統的姆拉坦規則和不能控制規則的現代化版本。反對者認為,這一規則並沒有填補現在存在於法制要求和精神病學見解之間的空隙和矛盾。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