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管理機構所在地指跨國法人進行經營管理活動的機構所在國家和地區。實際管理機構是跨國法人進行正常經營活動和從事組織、計畫、指揮、監督等各種管理活動的總機構。其形式可以是董事會,也可以是經理委員會,但必須是有效的日常管理機構。
實際管理機構所在地指跨國法人進行經營管理活動的機構所在國家和地區。實際管理機構是跨國法人進行正常經營活動和從事組織、計畫、指揮、監督等各種管理活動的總機構。其形式可以是董事會,也可以是經理委員會,但必須是有效的日常管理機構。
實際管理機構所在地指跨國法人進行經營管理活動的機構所在國家和地區。實際管理機構是跨國法人進行正常經營活動和從事組織、計畫、指揮、監督等各種管理活動的總機構。其...
實際管理機構是指跨國企業的實際有效的指揮、控制和管理中心,是行使居民稅收管轄權的國家判定法人居民身份的主要標準。...
對跨國法人由註冊所在國家和地區行使居民(公民) 管轄權雖有理論依據,但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往往和跨國法人的實際管理機構所在國家和地區行使居民 (公民) 管轄權產生矛盾...
(一)非境內註冊居民企業的實際管理機構所在地與境內主要控股投資者所在地一致的,為境內主要控股投資者的企業所得稅主管稅務機關。(二)非境內註冊居民企業的實際管理...
(一)非境內註冊居民企業的實際管理機構所在地與境內主要控股投資者所在地一致的,為境內主要控股投資者的企業所得稅主管稅務機關。(二)非境內註冊居民企業的實際管理...
一、在本協定中,“締約國一方居民”一語是指按照該締約國法律,由於住所、居所、總機構(即實際管理機構)所在地,或者其它類似的標準,在該締約國負有納稅義務的人。...
非居民企業是指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法規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於中國境內所得的...
一、在本協定中,“締約國一方居民”一語是指按照該締約國法律,由於住所、居所、總機構(實際管理機構)所在地,或者其它類似的標準,在該締約國負有納稅義務的人。 ...
一、以船舶或飛機經營國際運輸業務所取得的利潤,應僅在企業總機構(即實際管理機構)所在締約國徵稅。 二、船運企業的總機構設在船舶上的,應以船舶母港所在締約國為...
一、在本安排中,“一方居民”一語是指按照該一方法律,由於住所、居所、總機構或實際管理機構所在地,或者其它類似的標準,在該一方負有納稅義務的人。但是,該用語...
一、在本協定中,“締約國一方居民”一語是指按照該締約國一方的法律,由於住所、居所、成立地、實際管理機構所在地或者其他類似的標準,在該締約國一方負有納稅義務...
一、以船舶或飛機經營國際運輸業務所取得的利潤,應僅在企業總機構(實際管理機構)所在締約國徵稅。 二、船運企業的總機構(實際管理機構)設在船舶上的,應以船舶母港...
②管理機構所在地標準。這是以公司的實際管理機構和控制中心是否在本國境內為依據,來確定其是否是本國法人居民。如果某跨國公司的實際管理機構設在本國境內,則此...
第五十條 除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居民企業以企業登記註冊地為納稅地點;但登記註冊地在境外的,以實際管理機構所在地為納稅地點。...
一、以船舶或飛機經營國際運輸取得的利潤,應僅在企業總機構或實際管理機構所在地的締約國徵稅。 二、如果船運企業的總機構或實際管理機構設在船上,應以船舶母港所在...
一、以船舶或飛機經營國際運輸業務所取得的利潤,應僅在企業總機構或實際管理機構所在締約國徵稅。 二、船運企業的總機構或實際管理機構設在船舶上的,應以船舶母港所...
三、由於第一款的規定,除個人外,同時為締約國雙方居民的人,應認為是其實際管理機構所在締約國的居民。然而,如果這個人在締約國一方設有其實際管理機構,在締約國另...
三、由於第一款的規定,除個人以外,同時為締約國雙方居民的人,應認為是其營業總機構所在締約國的居民。但是,如果這個人在締約國一方設有其營業實際管理機構,在締約...
一、在本協定中,“締約國一方居民”一語是指按照該締約國法律,由於住所、居所、成立地、實際管理機構所在地或者其他類似的標準,在該締約國負有納稅義務的人,並且...
一、在本協定中,“締約國一方居民”一語是指按照該締約國一方的法律,由於住所、居所、成立地、實際管理機構所在地、管理機構所在地或者其他類似的標準,在該締約國...
一、在本協定中,“締約國一方居民”一語是指按照該國法律,由於住所、居所、總機構、實際管理機構所在地,或者其它類似的標準,在該國負有納稅義務的人。 二、由於...
1.以船舶或飛機從事國際運輸取得的利潤,應僅在企業實際管理機構所在締約國徵稅。 2.以船隻從事內河運輸取得的利潤,應僅在企業實際管理機構所在締約國徵稅。 3.如果...
一、在本協定中, “締約國一方居民”一語是指按照該締約國法律,由於住所、居所、總機構、實際管理場所所在地,或者其它類似的標準,在該締約國負有納稅義務的人。...
第二十二條 稅務機關應做好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和合併納稅企業彙算清繳的協同管理。 所得稅彙算清繳相關圖書 (一)總機構和匯繳企業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在對企業...
一、以船舶或飛機經營國際運輸取得的利潤,應僅在企業實際管理機構所在締約國徵稅。 二、如果船運企業的實際管理機構設在船舶上,應以船舶母港所在締約國為所在國;沒...
一、在本協定中,“締約國一方居民”一語是指按照該締約國法律,由於住所、居所、成立地、管理機構所在地,或者其他類似的標準,在該締約國負有納稅義務的人,並且...
三、由於第一款的規定,除個人以外,同時為締約國雙方居民的人,應認為是其實際管理機構所在締約國的居民。如果其實際管理機構不能確定,應由締約國雙方主管當局通過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