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過程系統即以實踐準備階段、行為階段、利用階段構成的多層次的複雜實踐動態系統。有人認為,實踐過程系統分為三個階段六個環節:(一)實踐準備階段。其中包括目標設計、建構手段兩個環節。所謂實踐目標,就是主體實踐活動的向度規定,即向什麼方向,達到什麼程度。建構手段是主體形成實踐目標的方式和方法。(二)實踐行為階段。其中包括接觸客體、改造客體和保護客體三個環節。接觸客體是主體與現實客體發生行為關係。接觸客體的實踐活動不同於接觸客體的認識活動。後者是主體首先接觸客體信息(客體現狀),是客體見諸於主觀;前者是主體將信息(目標認識)傳輸到客體,是主觀見之於客體。改造客體是按實踐目標的規定和要求改變客體的現狀,以適應主體需要。改造客體包括改造客體的量與質兩個方面。保護客體是主體儘可能防止環境對客體的不利影響。(三)實踐利用階段。只有一個利用客體的環節。主體要根據價值觀發揮、挖掘客體功能,為主體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