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

根據《市場監管總局關於調整實施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的公告》2020年第42號公告,《實施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於2020年10月26日進行調整,《市場監管總局關於發布實施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的公告》(2019年第48號)廢止,其中第四項廢止的相關檔案依然廢止。

基本介紹

目錄調整公告,目錄正文,

目錄調整公告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調整實施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的公告
為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深入落實“放管服”改革舉措,市場監管總局決定調整實施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現將調整後的《實施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以下簡稱《目埋循棕您錄》)予以公布。
一、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列入《目錄》且監管方式為“型式批准”和“型式批准、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應辦理型式批准或者進口計量器具型式批准;其他計量器具不再辦理型式批准或者進口計量器具型式批准踏捉晚。
二、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列入《目錄》且監管方式為“強制檢定”和“型式批准、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使用中應接受強制檢定,其他工作計量器具不再實行強制檢定,使用者可自行選擇非強制檢定或者校準的方式,保證量值準確。
三、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對不在《目錄》型式批准範圍內的計量器具,已經受理但尚未完成型式批准的,依法終止行政許可程式;各級計量技術機構對不在《目錄》強制檢定範圍內的工作計量器具,已經受理但尚未完成檢定的,繼續完成檢定工作。
四、根據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的結構特點和使用狀況,強制檢定採取以下兩種方式:
1.只做首次強制檢定。按實施方式分為:只做首次強制檢定,失準報廢;只做首次強制檢定,限期使用,到期輪換。
2.進行周期檢定
五、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的檢店鑽檔凝定周期,由相應的檢定規程確定。凡計量檢定規程規定的檢定周期做了修訂的,應以修訂後的檢定規程為準。
其中,電動汽車充電樁延期至2023年1月1日起實行強制檢定。鼓勵各地方對其具體強制檢定方式予以探索。
六、嫌紙欠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的強檢方式、強檢範圍及說明見《目錄》。
七、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市場監管總局關於發布實施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的公告》(2019年第48號)廢止,其中第四項廢止的相關檔案依然廢止。
特此公告。

目錄正文

一級序號
二級序號
一級目錄
二級目錄
監管方式
強檢方式
強檢範圍及說明
1
(1)
型式批准
強制檢定
玻璃體溫計只做型式批准和首次強制檢定,失準報廢;其他體溫計周期檢定
用於醫療衛生:醫療機構對人體溫度的測量
2
(2)
型式批准
強制檢定
周期檢定
用於貿易結算:商品、包裹、行李、糧食等的稱重
3
(3)
動態汽車衡(車輛總重計量)
型式批准
強制檢定
周期檢定
用於安全防護:車輛超限超載的稱重
貿易結算:商品的稱重
4
(4)
型式批准
強制檢定
周期檢定
貿易結算:商品的稱重
5
(5)
鐵路計量罐(車)
強制檢定
周期檢定
用於貿易結算:液體溶積的測量
(6)
船舶液貨計量艙(供油船舶計量艙、船舶污油艙污水艙、運輸船舶計量艙5000載重噸以下)
強制檢定
周期檢定
用於貿易結算:原油、成品油及其他液體或固體容積的測量
(7)
立式金屬罐
強制檢定
周期檢定
用於貿易結算:液體容積的測量
6
(8)
型式批准
——
——
7
(9)
型式恥頸批准
——
——
8
(10)
燃油加油機
型式批准
強制檢定
周期檢定
用於貿易結算:成品油流量的測量
9
(11)
液化石油氣加氣機
型式批准
強制檢定
周期檢定
用於貿易結算:石油氣流量的測量
(12)
壓縮天然氣加氣機
型式批准
強制檢定
周期檢定
用於貿易結算:天然氣流量的測量
(13)
液化天然氣加氣機
型式批准
強制檢定
周期檢定
用於貿易結算:天然氣流量的測量
10
(14)
DN15~DN50
型式批准
強制檢定
工業用:周期檢定
生活用:首次強制檢定,限期使用,到期輪換
用於貿易結算:用水量的測量
11
(15)
G1.6~G16
型式批准
強制檢定
工業用:周期檢定
生活用:首次強制檢定,限期使用,到期輪換
用於貿易結算:煤氣(天然氣)用量的測量
12
(16)
DN15~DN50
型式批准
強制檢定
周期檢定
用於貿易結算:用熱量的測量
13
(17)
(口徑範圍DN300及以下)
型式批准
強制檢定
周期檢定
用於貿易結算:液體、氣體、蒸汽流量的測量
14
(18)
血壓計(表)
型式批准
強制檢定
周期檢定
用於醫療衛生:醫療機構對人體血壓的測量
(19)
無創非自動測量血壓炒故閥計
型式批准
強制檢定
周期檢定
用於醫療衛生:醫療機構對人體血壓的測量
15
(20)
型式批准
強制檢定
周期檢定
用於醫療衛生
16
(21)
指示類壓力表、顯示類壓力表
型式批准
強制檢定
周期檢定
用於安全防護:1.電站鍋爐主氣包和給水壓艱婚邀力的測量;2.固定式空壓機風倉及總管壓力的測量;3.發電機、汽輪機油壓及機車壓力的測量;4.帶報警裝置壓力的測量;5.密封增壓容器壓力的測量;6.有害、有毒、腐蝕性嚴重介質壓力的測量。
17
(22)
型式批准
強制檢定
周期檢定
用於安全防護:機動車行駛速度的監測
18
(23)
型式批准
強制檢定
周期檢定
用於貿易結算
19
(24)
型式批准
強制檢定
工業用:周期檢定
生活用:首次強制檢定,限期使用,到期輪換或根據表計狀態延期
用於貿易結算:用電量的測量
20
(25)
型式批准
強制檢定
周期檢定
用於環境監測:噪聲的測量
21
(26)
型式批准
強制檢定
周期檢定
用於醫療衛生:醫療機構對人體聽力的測量
(27)
阻抗聽力計
型式批准
強制檢定
周期檢定
用於醫療衛生:醫療機構對人體聽力的測量
22
(28)
型式批准
強制檢定
周期檢定
用於醫療衛生:醫療機構、眼鏡制配場所對眼鏡片焦度的測量
23
(29)
驗光儀器
型式批准
強制檢定
周期檢定
用於醫療衛生:醫療機構、眼鏡制配場所驗光使用
(30)
驗光鏡片箱
型式批准
強制檢定
周期檢定
用於醫療衛生:醫療機構、眼鏡制配場所驗光使用
(31)
型式批准
強制檢定
周期檢定
用於醫療衛生:醫療機構、眼鏡制配場所測量角膜曲率使用
24
(32)
型式批准
強制檢定
周期檢定
用於貿易結算:製糖原料含糖量的測量
一級序號
二級序號
一級目錄
二級目錄
監管方式
強檢方式
強檢範圍及說明
25
(33)
測量儀
煙塵採樣器
型式批准
——
——
(34)
型式批准
——
——
(35)
粉塵濃度測量儀
型式批准
——
——
26
(36)
顆粒物採樣器
顆粒物採樣器
型式批准
——
——
27
(37)
大氣採樣器
型式批准
——
——
28
(38)
透射式煙度計
透射式煙度計
型式批准
強制檢定
周期檢定
用於環境監測:柴油發動機排放污染物的測量
29
(39)
型式批准
強制檢定
周期檢定
用於貿易結算:水分的測量
(40)
電容法和電阻法穀物水分測定儀
型式批准
強制檢定
周期檢定
用於貿易結算:穀物水分的測量
(41)
原棉水分測定儀
型式批准
強制檢定
周期檢定
用於貿易結算:水分的測量
30
(42)
呼出氣體酒精含量檢測儀
呼出氣體酒精含量檢測儀
型式批准
強制檢定
周期檢定
用於安全防護:對機動車司機是否酒後開車的監測
31
(43)
強制檢定
周期檢定
用於貿易結算:穀物收購時定等定價每升重量的測量
32
(44)
乳汁計
乳汁計
強制檢定
周期檢定
用於貿易結算:乳汁濃度和密度的測量
33
(45)
電動汽車交(直)流充電樁/非車載直流充電機
強制檢定
周期檢定
用於貿易結算:向社會提供充電服務的電動汽車充電樁充電量的測量
34
(46)
放射治療用電離室劑量計
放射治療用電離室劑量計
強制檢定
周期檢定
用於醫療衛生:醫療機構對人體放射計量的測量
35
(47)
醫用診斷X射線設備
醫用診斷X射線設備
強制檢定
周期檢定
用於醫療衛生:醫療機構對人體進行輻射診斷和治療
36
(48)
醫用活度計
醫用活度計
強制檢定
周期檢定
用於醫療衛生:醫療機構以放射性核素進行診斷和治療的核素活度的測量
37
(49)
心腦電測量儀器
強制檢定
周期檢定
用於醫療衛生:醫療機構對人體心電位的測量
(50)
腦電圖儀
強制檢定
周期檢定
用於醫療衛生:醫療機構對人體腦電位的測量
(51)
強制檢定
周期檢定
用於醫療衛生:醫療機構對人體心電、脈搏、血氧飽和度等測量
38
(52)
電力測量用互感器
電力測量用互感器
500kv(含)以下型式批准、強制檢定;
500kv以上型式批准
周期檢定
用於貿易結算:作為電能表的配套設備,對用電量的測量
39
(53)
型式批准
——
——
(54)
型式批准
——
——
(55)
測地型GNSS接收機
型式批准
——
——
40
(56)
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檢測(報警)儀
型式批准
——
——
(57)
型式批准
——
——
(58)
型式批准
——
——
(59)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紅外線氣體分析器
型式批准
——
——
(60)
型式批准
——
——
(61)
化學發光法氮氧化物分析儀
型式批准
——
——
(62)
型式批准
——
——
此次調整,將2019年發布的《實施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內“非自動衡器”的“最大秤量不大於60kg,分度值不小於1m”限制刪除;“壓力變送器“刪除;“非數位化醫用診斷X射線儀”改為“醫用診斷X射線設備”。目錄中新增加了一欄“強檢方式”。“監管方式”以“型式批准”和“強制檢定”來表述,不再使用P+V的表述,同時細化了“強檢範圍及說明”。
一級序號
二級序號
一級目錄
二級目錄
監管方式
強檢方式
強檢範圍及說明
25
(33)
測量儀
煙塵採樣器
型式批准
——
——
(34)
型式批准
——
——
(35)
粉塵濃度測量儀
型式批准
——
——
26
(36)
顆粒物採樣器
顆粒物採樣器
型式批准
——
——
27
(37)
大氣採樣器
型式批准
——
——
28
(38)
透射式煙度計
透射式煙度計
型式批准
強制檢定
周期檢定
用於環境監測:柴油發動機排放污染物的測量
29
(39)
型式批准
強制檢定
周期檢定
用於貿易結算:水分的測量
(40)
電容法和電阻法穀物水分測定儀
型式批准
強制檢定
周期檢定
用於貿易結算:穀物水分的測量
(41)
原棉水分測定儀
型式批准
強制檢定
周期檢定
用於貿易結算:水分的測量
30
(42)
呼出氣體酒精含量檢測儀
呼出氣體酒精含量檢測儀
型式批准
強制檢定
周期檢定
用於安全防護:對機動車司機是否酒後開車的監測
31
(43)
強制檢定
周期檢定
用於貿易結算:穀物收購時定等定價每升重量的測量
32
(44)
乳汁計
乳汁計
強制檢定
周期檢定
用於貿易結算:乳汁濃度和密度的測量
33
(45)
電動汽車交(直)流充電樁/非車載直流充電機
強制檢定
周期檢定
用於貿易結算:向社會提供充電服務的電動汽車充電樁充電量的測量
34
(46)
放射治療用電離室劑量計
放射治療用電離室劑量計
強制檢定
周期檢定
用於醫療衛生:醫療機構對人體放射計量的測量
35
(47)
醫用診斷X射線設備
醫用診斷X射線設備
強制檢定
周期檢定
用於醫療衛生:醫療機構對人體進行輻射診斷和治療
36
(48)
醫用活度計
醫用活度計
強制檢定
周期檢定
用於醫療衛生:醫療機構以放射性核素進行診斷和治療的核素活度的測量
37
(49)
心腦電測量儀器
強制檢定
周期檢定
用於醫療衛生:醫療機構對人體心電位的測量
(50)
腦電圖儀
強制檢定
周期檢定
用於醫療衛生:醫療機構對人體腦電位的測量
(51)
強制檢定
周期檢定
用於醫療衛生:醫療機構對人體心電、脈搏、血氧飽和度等測量
38
(52)
電力測量用互感器
電力測量用互感器
500kv(含)以下型式批准、強制檢定;
500kv以上型式批准
周期檢定
用於貿易結算:作為電能表的配套設備,對用電量的測量
39
(53)
型式批准
——
——
(54)
型式批准
——
——
(55)
測地型GNSS接收機
型式批准
——
——
40
(56)
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檢測(報警)儀
型式批准
——
——
(57)
型式批准
——
——
(58)
型式批准
——
——
(59)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紅外線氣體分析器
型式批准
——
——
(60)
型式批准
——
——
(61)
化學發光法氮氧化物分析儀
型式批准
——
——
(62)
型式批准
——
——
此次調整,將2019年發布的《實施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內“非自動衡器”的“最大秤量不大於60kg,分度值不小於1m”限制刪除;“壓力變送器“刪除;“非數位化醫用診斷X射線儀”改為“醫用診斷X射線設備”。目錄中新增加了一欄“強檢方式”。“監管方式”以“型式批准”和“強制檢定”來表述,不再使用P+V的表述,同時細化了“強檢範圍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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