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式批准(pattern approval)是2015年公布的計量學名詞,出自《計量學名詞》第一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型式批准
- 外文名:pattern approval
- 所屬學科:計量學
- 公布時間:2015年
型式批准(pattern approval)是2015年公布的計量學名詞,出自《計量學名詞》第一版。
型式批准(pattern approval)是2015年公布的計量學名詞,出自《計量學名詞》第一版。定義根據型式評價報告所做出符合法律規定的決定,確定該測量儀器的型式符合相關的法定要求並適用於規定領域,以期它能在規定的期...
為了最佳化計量器具型式批准行政審批程式,完善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計量器具新產品管理辦法》和《上海市行政審批告知承諾管理辦法》等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適用範圍)註冊地和實際生產地均在上海市的計量器具製造單位依法向上海市...
CPA標誌是計量器具型式批准證書的專用標誌。進口計量器具需經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授權的技術機構進行定型鑑定,定型鑑定的結果由承擔鑑定的技術機構報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審核。經審核合格的,由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向申請人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口計量器具型式批准證書》,並準予在相應的計量器具和包裝上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口...
型式批准證書 型式批准證書(type approval certificate)是2015年發布的計量學名詞。定義 證明型式批准已獲通過的檔案。出處 《計量學名詞》第一版。
型式批准的撤銷 型式批准的撤銷(withdrawal of type approval)是2015年發布的計量學名詞。定義 取消已批准的型式的決定。出處 《計量學名詞》第一版。
獲準型式 獲準型式(approved type)是2015年公布的計量學名詞。定義 獲準可作為法定使用測量儀器的已確定型號或系列,並由頒發的型式批准證書確認。出處 《計量學名詞》第一版。
型式試驗是指根據相關計量技術規範,對計量器具的樣機進行的試驗和檢查。第五條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統一負責全國計量器具新產品的監督管理工作。省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地區計量器具新產品的監督管理工作。第二章 型式批准的申請 第六條生產者製造本辦法第三條第一款規定的計量器具的,應當向生產所在地省級市場監督...
型式批准包括計量法制審查和定型鑑定。第七條 進口計量器具的型式批准,由外商申請辦理。外商或者其代理人在中國境內銷售進口的計量器具的型式批准,由外商或者其代理人申請辦理。第八條 外商或者其代理人向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申請型式批准,必須遞交以下申請資料:(一)型式批准申請書(格式見附屬檔案1);(二)計量器具樣機照片...
第五條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負責統一監督管理全國的計量器具新產品型式批准工作。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本地區的計量器具新產品型式批准工作。列入國家質檢總局重點管理目錄的計量器具,型式評價由國家質檢總局授權的技術機構進行;《目錄》中的其他計量器具的型式評價由國家質檢總局或省級質量...
定型鑑定是型式批准提供技術依據。定型鑑定是對在全國範圍內從未生產過的(含對原有產品,在結構、性能、材料、技術特徵等方面做了重大改進的)計量器具新產品樣機的全部性能所進行的全面試驗、審查和考核。通過對有關技術資料和樣機的定型鑑定,確定該種計量器具在正常工作條件下的計量性能和模擬運輸、儲存、干擾等非常...
屬進口的,由外商申請型式批准。屬外商在中國境內銷售的,由外商或其代理人申請型式批准。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可根據情況變化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口計量器具型式審查目錄》作個別調整。第五條外商或其代理人申請型式批准,須向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遞交型式批准申請書、計量器具樣機照片和必要的技術資料。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型式批准部分)國家質檢總局公告 2005年第145號 為進一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我局組織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型式批准部分)”,現予以公布,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管理的計量器具...
六、將第十條改為第九條,第一款修改為:“製造計量器具新產品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請定型鑑定、型式批准或者樣機試驗。”七、將第十二條改為第十條,第四項修改為:“(四)違反規定製造非法定計量單位的計量器具。”八、將第十五條改為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第八項修改為:“(三)無檢定合格...
如今大多數的政府機構一方面提倡使用柴油機的汽車,而另一方面則採取史加嚴格的控制尾氣排放的手段。特別是將發動機的瞬時測試模式列為柴油機的新的型式批准內容。政府機構認為這個型式批准內容是實際城市交通必須保證的條件。為實現對汽車尾氣排放生更嚴格的管理,由目前的穩態測試模式過渡成瞬時測試模式,這一標準的改變對...
製造列入國家實施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的計量器具新產品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取得計量器具型式批准證書。第十一條 下列計量器具依法實行強制檢定;未經檢定、檢定不合格或者超過檢定周期的,不得使用:(一)社會公用計量標準;(二)企業、事業單位和省有關部門使用的最高計量標準;(三)行政執法、司法鑑定中用於認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是由國家計量局組織制定的檔案,自1987年7月10日起施行 。2019年11月4日,該目錄型式批准部分廢止。2020年10月26日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調整實施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的公告》發布之日起《市場監管總局關於發布實施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的公告》(2019年第48號)廢止,其中...
計量器具管理是國家有關部門對計量器具的製造、修理、銷售、使用進行的管理制度和行為。中國對計量器具的製造和修理實行許可證制度。外商在中國銷售計量器具須向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申請型式批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對計量器具的銷售實施監督檢查。禁止在工作崗位上使用無檢定合格印、證或者超過檢定周期以及經檢定不...
凡未經型式批准或者未取得樣機試驗合格證書的計量器具,不準生產。 第十六條 計量器具新產品定型鑑定,由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授權的技術機構進行;樣機試驗由所在地方的省級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授權的技術機構進行。 計量器具新產品的型式,由當地省級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批准。省級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批准的型式,經國務院計量...
國家加油機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經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批准,在廣東省計量科學研究院/華南國家計量測試中心基礎上籌建,承擔燃油加油機定型鑑定、型式批准、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企業生產許可證考核、周期檢定等工作,承擔產品質量監督檢驗和仲裁檢定工作,為社會公益和行政執法服務。國家加油機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位於廣東省東莞市...